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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九台市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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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共操控九台市法院对九台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在非法开庭前,法院调集九台市城区和乡镇的大量警力布置在法院周围。开庭期间,法院人员进行简单的询问、宣读审判书后就草草收场。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九台市营城镇谭国华,三年;九台市苇子沟的勇贤和吕桂侠,四年;九台市的李杰,三年;魏彩艳,三年半。

几位法轮功学员表示自己无罪,对非法判决提起上诉。法轮功学员只是在做好人、说真话,告诉民众法轮功教人向善的真相和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的真相,他们是行使最基本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也是在维护其他民众知情的权利。法轮功学员无罪,有罪的是迫害他们的中共人员。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九台市国保大队伙同南山派出所、工农街派出所等恶警,在上午十点多私闯民宅,在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了李杰、魏彩艳,并非法抢劫总计大约四台笔记本电脑和十一台打印机等私人财产。

九台市营城矿区法轮功学员谭国华(女,五十多岁)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贴真相粘帖时被恶人构陷,遭营城派出所绑架,当天下午营城派出所恶警到谭国华家中非法抄家。

法轮功学员勇贤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在靠山屯,走到一名恶警(便衣)面前讲真相,被绑架并给戴上手铐,晚上八点到勇贤家抄家,抢劫走电脑、打印机、光盘等等私人财物。

这些法轮功学员后来被非法关押在九台看守所迫害,警察不许家人接见。看守所对她们洗脑迫害,企图强迫她们放弃信仰。九台国保大队将诬陷她们的材料递交长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被驳回。但是,九台看守所和国保大队、六一零等迫害机构无视国家法律,继续编造材料迫害。


参与迫害的相关部门的信息:
九台市国保大队:
0431-82312852
九台六一零:
焦龙:13843034303
九台市法院
李院长:0431-82323028
张院长:0431-82323275
民事审判庭:0431-82324510
经济审判庭:0431-82324446
九台市检察院
检察长:0431-82323707
0431-82324555
法纪科:0431-82333875
刑一科:0431-82333874
刑二科:0431-82333877

参与非法审判人员:
审判长:曲燕
代理审判员:李玲玲
代理审判员:李向东
书记员:张宁宁
代理检察长:夏文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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