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段友香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叫段友香,家住佳木斯江川县江川农场场部。我从小得了美尼尔氏综合症,犯病时头晕、恶心、呕吐,感觉天旋地转,不能睁眼睛,吃什么就吐什么。这种病的病因不详,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特效药物针对去治疗。每次犯病就只有躺在床上,一躺就是十多天甚至一个月才好。后来又得了神经衰弱、偏头痛、胃病、痔疮等各种疾病。每天头脑都是不清醒的,总是昏昏沉沉的,做什么事情也都是无精打采的。想到自己年纪轻轻,身体就这个样子,感觉很苦恼。
当我第一遍看完《转法轮》这本书时,身体的各种疾病的症状都不翼而飞了,身体感受到了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无病一身轻的感觉,头脑也是从未有过的清亮,世界观也发生了转变,思想境界也在不断地提高。一九九八年六月,我正式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中。
一、两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然而好景不长,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我的亲人受到株连。九九年底,丈夫哥哥家的孩子征兵时,一切考核都合格的情况下,只因为我是他婶婶,修炼法轮功,当局就不允许他参军。为此,丈夫差点与我离婚。丈夫怨我,他的家人都怨我。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晚上,我正在家中,江川农场公安分局毛林忠、白艳生、刘义臣、和当时的街道办主任董志国(现已退休),伙同几个不知名的警察闯到我家中,将我绑架到江川公安分局。他们在我家抢走《转法轮》,和我正在抄写中的《转法轮》手抄本。第二天,以怕我去北京为名,将我劫持到红兴隆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八天。在非法关押期间,江川公安分局不法人员无一人过问我的情况,我年迈的母亲一次又一次的去江川农场党委和江川农场公安分局要我时,公安分局的不法人员还对我母亲撒谎说:去看过我,说我还执意去北京。在我母亲去看守所看我时,被看守所勒索了七十元的伙食费后,才允许见到我。后来给我家人施加压力,保证我不去北京的情况下,才释放我回家。
同年十月三十日凌晨,江川分局雇用物业的蹲坑人举报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局长杨璋德和警察白艳生将我劫持到江川分局,非法搜查我经营的毛衣编织店,抢走我所有法轮功的书籍,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我采取哄骗、恐吓、验指纹等手段非法审问我:法轮功新经文是哪里来的,他们没有得逞后,当晚将我劫持到在江川公安分局小号里。
第二天,警察白艳生找我签字,信口雌黄的辱骂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当天局长杨璋德和恶警白艳生将我劫持到红兴隆管局公安局,以“私藏法轮功书籍”为名,再次将我绑架到红兴隆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丈夫去接我被勒索了七十五元。
二、遭绑架、勒索钱财
二零一一年中国阴历的腊月二十八,公安分局警察马恩忠、刘富兵,在局长杨璋德与“六一零”主管哈鲁闵的唆使下,去我家骗我说局领导找我谈话,我说我很忙没有时间去,当时我正给顾客编织毛衣,他们就赖在我家不走说,你忙到深夜,我们就陪你到深夜,后来丈夫回来陪我去了,到分局就不让我回家了。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吴燕、庞军也被骗去了。
第二天又把我们劫持到红兴隆看守所,非法关押。腊月三十的下午他们向我丈夫勒索三百五十元钱后(车费),将我们三人劫持回江川公安分局让我们在“保证书”上签字,庞军签了。我和吴燕不签。
正月初三,教导员哈鲁闽又将我从浴池劫持到江川宾馆,和吴燕一起关在宾馆客房,警察日夜轮班看守,单位书记的老婆、街道社区人员陪住监视,恐吓亲人逼迫我们写“保证书”,当看到年迈的父亲跪在我面前,年幼的儿子那无助的眼神,我违心的在“保证书”上签字了。当时我泪如雨下,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在自己的良心。
三、为躲避迫害,流离失所至今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江川公安分局政法委干事龙磊将我和农场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吴纯利、李回春,上报至红兴隆管理局公安局参加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十二月十五日,早晨“六一零”人员张清龙来我家,让我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未达到目的后,又给我丈夫施加压力。下午,当政法委干事龙磊拿着他们起草好了的“保证书”,找我丈夫签字时,被我截下撕掉,当时丈夫也不理解,我被迫离家七天。“六一零”因没有完成上面下达的洗脑班名额, 将我上报为“转化”人员。当时我不知道情况,二零一一年四月份我才知道。
二零一一年八月,江川政法委、“六一零”人员多次以我上网为名,来我家骚扰,并对我家人和江川农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电脑网络实施监控,多次给我丈夫打电话施加压力,扬言不写“保证书”就勾结上面来抓人。十一月三日,张清龙和一个小片警又来我家骚扰,我给他们讲真相,最后他们灰溜溜的走了。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得知江川县公安局恶警密谋绑架我,我被迫离开家。两个小时后,恶警就开始到处抓我,还骚扰了其他法轮功学员,家中经营的超市不能正常营业,邪恶之徒不但监控我的家人和亲朋好友,以及对江川的法轮功学员电话都实施了监控,并给我丈夫施加压力,企图骗我回去实施迫害,给我丈夫孩子和我年迈的父母亲及所有的亲人,造成了极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