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对待同修之间钱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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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前些天,我外出发真相资料时遭邪恶绑架,当天被放回。迫害出现绝非偶然,一定是自己有漏。反思自己,这段时间三件事都在做:法学的不少,正念发的也不错,遇事向内找,尽量不放过自己的一思一念。问题究竟出在哪呢?

这些天自己正学师父一九九九年的讲法。学到《美国东部法会讲法》,师父说:“我们这个大法都不动钱不动物的,不存钱不动物的。你们来修炼,大家坐在这里,我一分钱都不会要你们的。为什么别人要给你,你们自己就放不下呢?”联想到自己被邪恶迫害时损失的财物,猛然悟到自己在钱、物问题上出现漏了。

前几天,我要了A同修一部真相手机。给他钱,他说什么也不要,说是做证实法的事,谁用都一样;过年时收了B同修给孩子的礼物;年后要了C同修过年剩余的小食品。觉的平时同修间关系都挺不错的,推辞不过,要了也就要了。这段时间大腿根总疼,还以为是自己路走多了才疼的,可歇了一段时间还疼,以至盘坐时往上搬腿都费劲。悟到是该从根子上找一找执著心了,可就是找不到。此次出事,直接损失七百多元钱,正好是我最近贪占的数额。

我为什么要同修的东西呢?还不是自己有贪心吗?是因为自己有利益之心,才招来的别人给我东西的情况发生。认为同修和自己关系不错,这不是人的情吗?我拿同修的东西,从来不还,觉的自己是在法上做事,同修夸我悟性好,自己还觉的挺受用,这不是求名的心吗?修炼到现在,法对我们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放不下为钱为物的心,能达到法的标准吗?

教训是深刻的。修炼中没小事!写出来,希望大家能接受我的教训,严格按照法的要求去做,师父怎样说我们就怎样说,师父怎样做我们就怎样做!

个人体悟,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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