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体系完备的迫害
监狱内的各级都参与了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各种折磨,调动内部一切资源主动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主要有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六大队等四个大队参与了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命令主要来自于网岭监狱的上级--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一)监狱高层:主管教育的副监狱长许碧炎是网岭监狱迫害法轮功的组织指挥者,无论大小会,他的口头禅是:监狱是暴力机关,为下属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打气。 他还直接参与迫害,为下属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示范。二零零五年九月,郴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占鲜一到,许碧炎亲自带领所谓教育科人员、二大队陈志刚及一帮犯人,将李占鲜的衣物,包括卫生纸全部收走,从其他犯人身上扒下几套囚服甩给李占鲜,现场一阵狂呼狼叫。
(二)监狱职能科室:所谓的“教育科”是参与迫害最多的。二零零七年四月某日,教育科狱警巫某(具体姓名职务不详)强迫湖南省岳阳市四化建法轮功学员李自然下蹲与其说话,李不配合这种侮辱人格的邪恶制度,巫某指使六大队狱警龙卫红对李自然抽耳光。当李自然进食困难的情况下需要提供容易消化的食物,如稀饭、面条等时,巫某邪恶地说:只有“转化”了,我们才给其提供一定的方便。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为了全盘抵制邪党监狱体制对法轮功学员的种种迫害,李自然绝食四天反迫害,教育科狱警巫某指使六大队狱警戴玮对其进行暴力灌食;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底,教育科狱警巫某指使狱医彭祖林对李自然进行暴力灌食;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是李自然被非法关押四年的最后一天,教育科狱警巫某逼迫李自然在释放证上签字,李自然要求无罪释放,拒绝在释放证上签字,并给其讲真相,讲法轮功学员是在做好人,法轮功是千古奇冤!巫某恶狠狠的说:我不听你那一套,接着指使三个犯人抓着李自然的右手在释放证上强行按了手印。在走出监狱大门的时候,恶警巫某还要强行对其搜身,并在李自然身上乱摸,李自然拒绝恶人对其人格侮辱,恶警巫某在李自然脸上连打两拳。教育科狱警巫某还收了湖南宁乡县法轮功周景成家四千元。
(三)监狱基层--大队(监区):至少有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六大队等四个大队酷刑折磨了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
一大队:二零零四年九月份起,蓝山县畜牧局法轮功弟子唐学先曾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以一大队教导员彭某,管教股长刘晟,中队长伍红卫,管教彭春生为主,至少对唐学先实施过强制写思想汇报、强迫认罪逼穿囚服、灌输谎言、强迫转化逼写“四书”、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奴工、每天二十四小时夹控、扇耳光、电棍击、强行注射不明药物、扯阴茎阴毛、戴铐、殴打及推他撞墙等十二种酷刑。
二大队:二零零二年起,株洲市财政局法轮功学员赵帅卿曾被非法关押在二大队,以二大队的管教文伟华为首,带着狱警和一群犯人至少对赵帅卿实施过电棍击、跑步、殴打、面壁而站、长期不给睡觉、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奴工、烈日下曝晒、冬天在室外的寒风里扒掉衣裤及往身上泼冷水、悬空抽打、不准上厕所、逼吃大便等十一种酷刑。
三大队:二零零五年六月起,临澧县工商银行法轮功学员A(具体姓名不详)曾被非法关押在三大队,狱警谭冬明、严帆、张某某(具体姓名不详)为首,带着一群犯人至少对法轮功学员A实施过强迫转化、强迫认罪、灌输谎言、殴打、电击、戴铐、长期不准睡觉、奴工、野蛮灌食、用筷子将嘴捣烂等十种酷刑。
六大队:网岭监狱六大队是监狱内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最多的大队,至少有株洲市法轮功学员袁荣、岳阳市法轮功学员李自然、法轮功学员邬宇、郴州法轮功学员李辉被六大队酷刑折磨过。参与的狱警至少有大队长袁敏乐、教导员周卫和、副教导员谭东明、中队长唐孝平、刘成、刘造林、伍想民、刘建华、焦贵平、龙卫红、谢高义、江铮、戴玮等。
监狱医院:监狱医院医生主要参与的是对绝食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灌食。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底的一天,狱医彭祖林受教育科狱警巫某指使,对岳阳市法轮功学员李自然进行暴力灌食。第二天,狱医彭祖林再次对李自然进行插胃暴力灌食,本来胃管已完全插到位了,为了折磨法轮功学员,狱医彭祖林还不停的猛用劲往下插,胃管在胃里面都变成了弧形了,彭祖林嘴里还恶狠狠的说:“看你还绝不绝食!”接着彭祖林又气势汹汹的叫嚣要给李自然灌大便。
犯人:犯人本是因犯罪了来网岭监狱改造的,但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在狱警的指使下或强迫命令下,许多犯人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加重了自己的罪孽。网岭监狱在折磨法轮功学员中,几乎每一种酷刑都有犯人参与。在三大队。狱警严帆(音),三十几岁,一米七的个子,很毒辣,常常指使监控法轮功学员的普通犯人打永兴县法轮功学员许运炎。狱警要许运炎听诬陷法轮功的材料。许说:“不要念了,是谎言,法轮大法好!”三个普通犯人 一拥而上对许行凶,拳打脚踢,压在地上用脚踢、踩,许运炎眼睛被打得象熊猫眼。狱警强迫许运炎写放弃修炼的“三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之类),许拒绝。三个普通犯人轮番打他耳光,把他上颌牙左边二个,右边一个,下颌牙一个活生生地打脱,还有一个被打松。
在六大队,中队长唐孝平挑选监狱最邪恶最没有人性的牢头狱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夹控,罗仲柳就是其中一个。此人是中队长唐孝平的亲信,也是其亲戚,一天二十四小时对法轮功学员李自然进行跟踪、流氓式的夹控,不让其说话,不让其炼功,不让接触其他人,晚上不允许在外头院子里散步。一个人被关在一个非常狭小的房子里,连喝的水都没有,身体和精神长期遭受着折磨。二零零八年三月中旬一个早晨,夹控犯罗仲柳突然对李自然进行殴打、谩骂,李自然写了一份报告向狱警反映这个情况,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属实后,大队和中队狱警居然不作任何处理。相反,中队长唐孝平还不断的找罗犯谈话:你千万不要怕,有什么事我给你撑着。罗犯几次要求换一个岗位,不愿再死心塌地的为恶警唐孝平监控法轮功。罗犯也找过李自然,要李自然跟狱警去说,他不愿再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事。但中队长唐孝平一直利用罗犯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二大队,二零零五年九月,狱警陈志刚强制郴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占鲜面壁罚站,从早五时到晚三、四时,这样搞了将近二个月,有五个犯人在狱警指使下,经常对法轮功学员李占鲜拳打脚踢。 陈志刚拿着电棒打人时,就叫来十几个犯人,将李占鲜手脚按住,嘴用抹布堵上,一边打,一边骂。
网岭监狱在调动内部的一切资源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同时,联合中共的其他机构参与迫害,使监狱内部的迫害得到有效的实施。
驻监狱武警:驻监狱武警的职能是维护监狱安全,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驻监狱武警加入了迫害者行列,驻网岭监狱的武警也不例外。根据《明慧网》资料显示,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十点左右,四个驻网岭监狱的武警受六大队教导员周卫和的指使,在众目睽睽之下强行把株洲市法轮功学员袁荣按倒在地,紧接着又用铐子把其铐在一棵树上,中午十一点多钟快下班的时候才对其松铐。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省“六一零”:二零零七年七月,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省“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到网岭监狱,教育科邬××、二大队贺××对郴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占鲜说:你要是乱说话,你要考虑后果。李占鲜告诉我,他对省里来的人,第一句话“法轮大法好”,坚决修炼法轮大法。接着就揭露网岭监狱的黑暗,各种暴力。湖南省来的干部只说了,我们可以调查,并说,你这种态度,你回去后,我们又把你抓回来。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省“六一零”成为了网岭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保护伞。
邪党攸县县委:大约二零零三年上半年,至少有两名攸县政法系统的头目对其监控的法轮功学员说:网岭监狱有法轮功跳楼死了,县里开会了,……。这说明,网岭监狱在迫害死法轮功学员后,主动与邪党攸县县委联系,利用邪党攸县县委来监控攸县法轮功学员,防止罪行被曝光。而邪党攸县县委则与其狼狈为奸,沆瀣一气。
二、花样繁多的迫害
网岭监狱迫害法轮功的核心是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法轮大法。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就会遭受以下各类酷刑中几种酷刑的折磨:
(一)精神上迫害
1. 夹控:一天二十四小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流氓式的夹控,不让其说话,不让其炼功,不让接触其他人,晚上不允许在外头院子里散步。平时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三十分钟记录一次,吃喝拉撒都没有自由。
2. 灌输谎言:经常编造不实的消息和事实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攻心”,瓦解意志;法轮功学员白天被奴役十四小时,晚上还要强迫听什么法律,其实是谩骂大法的言论;逼法轮功学员看诬陷法轮功的书。
3. 强迫认罪:强迫穿囚衣;背服刑人员三十八条;在亲属要求见面时,监狱规定法轮功学员要说:“我是罪犯,我在服刑。”怀化市法轮功学员陈开明拒绝这种污辱,父母为此见不到儿子,只能通过电话讲话。
4. 强制写思想汇报:不是按邪党的意思和思路写就不算,不写好就不许睡觉;不写挨打,写了不符合中共的歪理邪说也挨打。
5. 强制转化:写放弃修炼的“三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之类),遭到法轮功学员拒绝后,就疯狂迫害。
6. 辱骂威胁:二零零五年五月份,湖南省蓝山县畜牧局法轮功学员唐学先被一大队管教彭春生叫到办公室,彭春生对他进行辱骂和威胁说:“唐学先你连一条狗都不如,不讲人性,老婆孩子都不要,我不怕转化你不了,整死你我最多贴你一床草席,叫犯人拖出去,挖个洞埋了就是的,背后那座小山就是专门埋这监狱里死掉的犯人的,我看你唐学先有多硬。”
(二)肉体上迫害
1. 殴打:这种酷刑是法轮功学员的家常便饭,施暴者是狱警和夹控犯人,想打头部就打头,想打肚子就打肚子;想用拳打就用拳打,想用棍打就用棍打;想打十分钟,就打十分钟,想打一百分钟,就打一百分钟;想打得流血,就打得流血,想打得负伤,就打得负伤,想打死,就打死。不需要任何理由,不受任何约束,完全取决于施暴者的心态。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
2. 电棍击:电击法轮功学员的头、脸、嘴、手臂、肩背、手指尖等处,肩臂处的皮肤、嘴唇都电黑了、电烤糊了,背上起了鸡蛋大的水泡,都不放手,直到电棍无电了才罢休。网岭监狱的警察用电棒打人时,喜欢打脑袋,各种方法都用,其中之一是用凳子将人的脖子卡在地上,警察坐在凳子上,或者用脚踩住,这样人的头就一点动不了,几根电棒同时对着人脑放电。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3. 跑步:要法轮功学员跑步,几个犯人一班前面拽着跑,几个犯人在后面拳打脚踢,有时狱警拿着电棒追着打。
4. 面壁:脚尖紧靠墙,站直不能动。郴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占鲜被此刑折磨将近二个月,每天从早五时到晚三、四时面壁而站。
5. 扇耳光:三大队狱警强迫郴州永兴县法轮功学员许运炎写放弃修炼的“三书”,许拒绝。三个夹控犯轮番打他耳光,把他上颌牙左边二个,右边一个,下颌牙一个活生生地打脱,还有一个被打松。
6. 悬空抽打: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三月一日、二日,六大队狱警谭东明、刘造林、焦××、刘成等,用四根电棒同时电击株洲市法轮功学员袁荣,并戴上手铐后吊起悬空进行抽打。
酷刑演示:悬空抽打 |
7. 扯耳朵:宁乡县法轮功学员周景成因耳朵被多次强力拉扯,严重受伤,听力几近失去。
8.暴力灌食:绝食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受过此刑。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
9.长时间不准睡觉:郴州市法轮功学员李辉于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于网岭监狱六大队。由于李辉坚修大法不配合邪恶,于二零零五年便成了狱警迫害的重点,七月十三日,由大队长袁敏乐、狱警刘成、伍想民、刘建华及四个监控法轮功学员的犯人组成的八人迫害李辉的所谓的“攻坚小组”,专门实施对李辉的酷刑迫害。 狱警用手铐将李辉铐在人少去的楼梯铁栏杆上,连续十六天、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准睡觉,车轮战术对其进行酷刑折磨。在整个过程中狱警强制李辉一直站立,不时用电棒电击,还在他耳边大声读诽谤大法的资料,怂恿唆使犯人打他、侮辱他等等,致使李辉双脚长时肿的象大馒头,行走艰难,身体遭受严重摧残。法轮功学员在受过此刑后,如果想睡觉、狱警就用电棒电击、罚站、不让大小便、用风油精涂眼睛或用胶皮棒捶打、席草穿鼻孔直至流血;只准坐在小凳子上,如果闭眼打盹,就用拳头打头,用手抽脸,将头往地上按。有时还把法轮功学员关进严管班折磨。
酷刑演示:长时间不准睡觉 |
10. 注射迫害中枢神经的毒针:宁乡县法轮功学员周景成在一大队被狱警注射迫害中枢神经的毒针,致使周景成两眼发呆发青,神志不清,浑身发抖,不能言语。蓝山县畜牧局法轮功学员唐学先被强行注射一个星期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药物(绘画) |
11.筷子捣烂嘴:临澧县工商银行法轮功学员A就受过此刑。三大队狱警谭冬明指挥六七个犯人将他按倒在地,并恶狠狠地对犯人说:“将他的嘴捣烂”。以陈宇为首的犯人拿着筷子将法轮功学员A的上下嘴唇、牙龈全部捣烂流血,谭冬明拿着水杯不停地往法轮功学员A的鼻腔、嘴里灌水,当时法轮功学员A只感到快要窒息了。
12. 曝晒:夏天里狱警将法轮功学员拖到烈日下曝晒。
13. 寒冻:冬天里,将法轮功学员衣裤扒掉,在室外的寒风中站着;到了监舍,把法轮功学员的衣裤全扒掉,把人吊起来,往法轮功弟子身上泼冷水。
14. 不准洗澡:使法轮功学员一身异味。
15. 不准上厕所:大小便拉在身上。
16. 逼吃大便:株洲市财政局法轮功学员赵帅卿受过此刑。
17. 长时间戴铐:株洲市法轮功学员袁荣受过此刑。
酷刑演示:长时间戴铐 |
18. 关小号:永兴县法轮功学员何迎春(非法判刑9年)曾被关小号,至少五天五夜不准合眼。
19. 长时间奴役:网岭监狱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十三、四个小时奴役劳动,主要产品有彩灯、焊电器、割线圈、毛衣、各种世界名牌的成衣。各大队定任务,生产要年年增,月月超,完不成任务的法轮功学员就要受到酷刑折磨。完成任务的获得巨额的奖金。大约二零零五左右,网岭监狱一头目的家属对人说:监狱头目年底的奖金以万元算,福利特别好。
20. 扯阴茎阴毛:蓝山县畜牧局法轮功学员唐学先受过此刑。
21. 坐小板凳:临澧县工商银行法轮功学员A受过此刑。
酷刑演示:坐小板凳 |
22. 在地上拖:许多法轮功学员受过此刑。
(三)生活虐待与经济迫害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生活上过的不是人的生活。生活用水是从鱼塘里直接抽上来的,每年冬天有三个月(十一月-元月)渠道整修停水,鱼塘里的污水都得限制使用,到了停水第三个月的时候,为了保证生产用水,每个监房(十八-二十人)每天只发两提桶水,用于洗脸洗碗,而这个时候多是监狱年度检查评比,为了卫生检查合格,狱警就要求不洗脸也要把碗洗干净。 吃的蔬菜本是监狱里自己种的,但空心菜不长到一米长,莴笋不长到一米高,萝卜不起布筋,青菜不变老不能给犯人吃,说是太嫩了煮得没来头,那里南瓜、海带一吃就是几个月,一年四季就这几样菜,菜里还没有油,这是吃“公菜”。每天的“公菜”倒掉的多,吃下去的少。食堂中晚餐都有菜卖,带几点肉的菜每份十元,肉都是监狱猪场里的死猪肉。由于生产时间长,生活卫生条件差,每年夏天,臭虫多得惊人。很多人都消瘦且没血色。
每月只发非常少的生活费用。郴州永兴县法轮功学员许运炎被非法关押在三大队时,每月只发五元钱的生活费用。小卖部出售的东西假劣的多,价格却比社会上高二至三倍。教育科狱警巫某敲诈了宁乡县法轮功学员周景成家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