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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睡眠——中共折磨法轮功学员案例综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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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接上文)剥夺睡眠——中共折磨法轮功学员案例综述(上)

中共监狱剥夺睡眠的恶行

11年来数万法轮功学员被关到监狱,受尽非人肉体折磨和精神迫害。中共监狱整人、控制人的邪恶能力当属世界第一,每一个刚刚被关到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都差不多要经历严管阶段,对不妥协、不配合转化的学员,他们采用很多流氓卑鄙手段,其中常用的就有剥夺睡眠。

黑龙江省海伦市保健院六十岁左右的女医生刘德清被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十多天不让睡觉,睡觉就用牙签扎,用针扎;用板条打;用刷子打;拽头发往墙上撞;用脚踢;不让大小便,尿在地上用干净衣 服擦。”

酷刑演示:不许闭眼

农业部法轮功学员柯兴国长期以来被关押在河北深州市看守所。他在看守所已经绝食3次,看守所使用戴背铐,恶意灌食,遭警察、犯人毒打,被倒吊到粪池边,美其名曰:“看电影”。后被非法判刑7年,因拒不“悔过”被押到保定监狱“转化”,被单腿铐在床上一个月。各种毒打对他不起作用,被当作典型送到石家庄第四监狱。

在石家庄第四监狱(即河北省第四监狱),柯兴国被押进攻坚班里“熬鹰”拷打近50天。被强迫戴着镣铐出工,几趟下来,脚腕已经被磨烂。他妻子是农业部的一个政法科长,因他的连累没能升级,就跟他办了离婚手续。

河北省第四监狱标榜文明监狱,实际黑暗无比,这是河北最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基地之一。所谓的“教育处”恶警张中林是这里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的头目,狱警们说:“张中林是狱里有名的浑人,十几年来他发起疯来连狱长都不放过,派他整法轮功最合适了。十几年没给他升官,这回也不会给他升官,就给点奖金,最终他还得背黑锅。”

打骂体罚是家常便饭,杀人、强奸、抢劫之类的暴力犯成了四狱警察的臂膀。四狱恶警指使犯人平时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严管,肆意残害法轮功学员。“教育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攻坚班”,就是到监区去调暴力犯当打手,和狱警一起把法轮功学员“熬”服、“打”服,然后狱警得奖金,犯人打手记功减刑。有的暴力犯被调去当打手,又主动退回来,说受不了那种残忍和血腥,宁肯不记功也不干那种丧尽天良的事。结果“教育处”只好找最没人性的犯人去当枪使。

“攻坚班”上,法轮功学员被强制“熬鹰”──持续不准睡觉,暴力犯和干警轮番值班,睡觉就用干毛巾擦眼球。恶徒把板凳翻过来,强制学员坐上,腿还要散盘起来,强制坐凳子腿,让全身重量压在凳腿不准动,动就挨揍。开始给饭,不久就限量甚至禁食、禁水、禁上厕所。每天不断用造假的新闻片洗脑、问话,毒打。按暴力犯的经验,一般4天,人就开始尿血,5天就精神崩溃了。

5监区的3中队指导员授意暴力犯李华和石春生严管法轮功学员郭正清,二犯人经常找借口肆意妄为。一天收工回来,石春生故意将郭推倒,使郭右腿右脚受重伤,右脚变形,不能动弹,被抬回监舍,石春生还幸灾乐祸。当晚,郭正清4次上厕所,两次是坐着挪过去的,两次是爬过去的。平时,只要郭正清说话,不管说什么,李华就拿一尺长的复合板抽郭的脸,直到板上沾满鲜血。李华叫嚣:“这是队长的指示,不让郭正清说话。”

2003年3月份在攻坚班,郭正清被“熬鹰”折磨,8天7夜不准睡觉,后来3中队指导员刘汝峰和犯人连续3夜的毒打,打昏数次,第8天脸和手脚都变了形。郭正清被迫害的身有残疾,右腿麻木。

在5监区,2003年2月26日,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刘慧民劫持上接见室, 门窗紧闭,强制每天长时间坐在板凳上不准动,利用郑向前等犹大轮番洗脑,不能得逞后,二人竟鼓动恶警迫害。晚上4个恶警对刘慧民威逼恐吓,软硬兼施,半个月也无济于事。就把刘慧民关到舞台演播室,施加“熬鹰”和毒打,不让上厕所、禁食禁水、冬天不准穿棉衣,在裤子里便溺,再去洗裤子,然后湿着穿上,板凳翻过来,强制坐在凳子腿上,不准睡觉,困了用干毛巾擦眼球。恶警张中林和亲信犯人打手王仕明亲自上阵,把法轮功学员刘彗民打得肋骨骨折,用膝盖重击心口窝差点将其打死,摧残得他失去了记忆。

据犯人后来说:一天夜里,恶首警察张中林和他的得力打手又来了,在昏暗的小屋里对刘慧民疯狂地拳打脚踢,刘慧民被打倒又坐起,又被打倒,刘慧民再坐起……直到恶警们打累了才罢手。第二天天亮了,才发现鲜血已经流遍了刘慧民的衣裤,要给洗,刘慧民不肯,那恶警指使犯人向他的阴部打了致命的一拳,当时刘慧民就躺倒在地,浑身冒冷汗,恶徒们强行扒掉他的衣服。后来刘慧民被押回监舍后,又被强迫出工劳动。

法轮功学员郭正清,43岁,2001年4月25日坐车路过去天安门金水桥时,展开了70公分宽的条幅“法轮大法好”,引起了人群的欢呼和共鸣。被非法抓入警车后,在人多时又探出头喊“法轮大法好”,警察跑来用1米长的警棍劈头盖脸打他,警棍“砰砰”地响,鼻血流了很长时间。郭正清被非法押解到宣化看守所,多次被毒打,一次被打昏3小时。因全身疼痛,每天只能小睡个把小时。

2002年11月郭正清被非法押解到石家庄四狱时,腿已经罗圈,两脚外掰,脚已经变形,不能穿鞋,走路困难。手已经抽筋变形。又接连遭毒打,03年3月份被四狱转化攻坚班“熬鹰”式折磨,8天8夜不准睡觉,最后一夜被毒打得昏死,后半夜才苏醒。

如今郭正清右腿脚被打残,仍不变对大法的坚定。他宁可疼死,也不自寻短见给大法抹黑。

兰州监狱主管管教的副监狱长石天佑,紧随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忠民在兰州监狱内发起对法轮功学员“文革式”的疯狂迫害。为了鼓励、调动各监区警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居然在内部会议上宣布:“哪个监区先转化法轮功,我就在兰州市大饭店坐庄请客……”于是各个监区争先恐后,不甘示弱,采用“车轮式”的恶毒手段疯狂折磨毒打法轮功学员。八监区表现最突出,当时的兰州监狱真是血雨腥风、阴森恐怖,就连普通刑事犯也感到巨大的压力。当时兰州监狱关押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无一不受到非人的折磨和虐待。为了摧毁法轮功学员的坚强意志,兰州监狱当时从北京请来几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高手”,专门给监狱警察传授“转化经验”。他们采取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是“熬鹰”——不让法轮功学员有稍息休息的机会。一般人“熬”不过四天就痛苦难忍,他们这样做既没有伤痕,又没有罪证。石天佑如获至宝,命令各监区大力效仿,当时石天佑真是达到了歇斯底里,丧心病狂的程度。

二零零五年十月,甘肃省司法厅厅长庞波在任时,刚调任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的王忠民(原来是临夏州公安局局长,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被邪党利用)对甘肃省各个监狱法轮功学员开始疯狂迫害,引进外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车轮式”的迫害,把法轮功学员关入封闭式的小号室或禁闭室里面,门窗全都封闭,不让与外人接触,也不让外人知道,二十四小时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由警察和警察指使的包夹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时刻不离,强行威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直到所谓的“转化”为止。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轮功学员杨先凤,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被非法关押在沙市中山公园鹰冠山庄内,为了达到不让她睡觉的目的,曾被用辣椒水放入她的眼睛与嘴里,残酷折磨九天九夜,致使杨先凤昏死过去。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青年教师郭小军,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被宝山“国保”绑架,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国保警察采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惯常手法──“熬鹰”,对他进行折磨。并且用聚光灯长时间对他的眼睛进行照射,导致眼睛每个月都要出现至少一次“一过性失明”的情况,现在郭小军的视力非常模糊。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提篮桥监狱迫于各种压力在南汇监狱医院对郭小军的眼睛进行了检查,被确诊为“视网膜动脉痉挛”,这是一种眼睛受到强刺激而导致的突发性症状,病情一旦发作若在第一时间得不到及时治疗,就有可能造成永久性失明。郭晓明的眼睛问题是宝山国保大队的恶警一手造成的。

人们常说,眼睛里揉不下沙子,那可真是一点灰尘也容不下。可是,对于中共恶徒来说,让眼睛承受酷刑之痛,从而达到凶残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目的,他们真的做到了。我们看看往法轮功学员眼里抹辣椒、抹芥末、抹风油精以及毒打的酷刑。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轮功学员杨先凤,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被非法关押在沙市中山公园鹰冠山庄内,为了达到不让她睡觉的目的,曾被用辣椒水放入她的眼睛与嘴里,残酷折磨九天九夜,致使杨先凤昏死过去。

朱银芳是成都法轮功学员。她被绑架到四川楠木寺劳教所时,恶警潘容对劳教人员陈立燕、张燕说:“不能让朱银芳的眼睛闭上,如果把眼睛闭上,就拿你们是问。” 陈立燕就把风油精滴在朱银芳的眼睛里面,朱银芳被风油精呛得根本睁不开眼睛。于是陈立燕,陈容等人看她闭着眼睛就打。朱银芳眼睛微微睁开一下,又闭上了,结果又招来一阵毒打。

与剥夺睡眠密切相关的罪恶——眼睛承受的酷刑

广州开发区普辉村法轮功学员谭少维,二零零二年七月,被绑架到“红山戒毒所学习班”。在经受了灌脏水,用针乱扎全身,灌辣椒水之后,恶徒们不让瞌睡闭眼,将日本芥末油涂在她的眼睛、鼻孔和嘴上,而且时隔一会涂一次。眼泪、鼻涕、口水因刺激哗哗地流,但变态的恶人竟将这些分泌物塞到她嘴里强迫她吞下。

在广州市另一个洗脑班,“黄埔区思想教育学习班”里,这种酷刑更是被广泛使用。家住广州市海珠区紫来大街的法轮功学员范美霞曾自述:为了不让困倦至极的范女士闭上眼睛,“暴徒们强行将我的头朝下往地下按,鼻孔朝上,然后在我的鼻孔和眼睛里滴入辣椒水,烈酒或涂上芥末。”

芥末是一种刺激性很强的调料,拌凉菜时用的稍微多一点,就呛得人直打喷嚏和流眼泪,而恶警在折磨法轮功学员时竟能大剂量都使用这种调料。吉林市法轮功学员王敏丽二零零七年三月曾被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警犬基地,遭到国保恶警的毒打和酷刑折磨,曾被灌多瓶芥末油迫害,恶警甚至将一瓶芥末油倒在王敏丽的眼睛里,导致王敏丽一只眼睛失明,一条腿被恶警用木棒打折。

芥末、辣椒、风油精都具有极强的刺激性,对法轮功学员的伤害非常大。而一般的液体,就包括人的汗水,对眼睛的伤害也是不轻的。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张桂芹,二零零一年四月被架到铁锋刑警队时,刑警队的警察就曾往她眼睛里灌肥皂水。被迫害致死时年仅三十四岁的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徐大为,遭中共四个监狱的八年迫害。在凌源监狱时,曾被上大挂迫害。在平板床上用8号铁丝,呈大字型仰卧,四个方向抻开,抻到最极限,二十四小时都挂着,大、小便都在床上。不洗脸,泪水、汗液把眼睛腌渍的受不了。一般人三天就承受到了极限了,徐大为第一次就被挂了七天,后来又多次遭到这种酷刑。

这种上大挂的酷刑,就象五马分尸一样,痛的人汗如雨下。汗水流到人的眼里,就那样在承受肉体折磨的同时,眼睛还被汗水腌渍着。这种感受我们不可能亲身体验,可是那种痛苦,我们还是能想象得到一点的。

对法轮功学员的眼睛实施的酷刑中,往往与中共的另一种酷刑“熬鹰”结合起来使用。“熬鹰”就是不让人睡觉,而强制人不睡觉的最好方式就是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眼睛。再例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侯丽华,曾被爱民分局的警察绑架。暴徒们整整折磨了她五天五夜不让睡觉,只要侯丽华的眼睛一闭上,暴徒们就把其眼皮用力扒开,同时夹杂着污言秽语。

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李秀珍在济南监狱遭迫害期间,恶人们曾连续28天基本上不让李秀珍睡觉。李秀珍实在睁不开眼,人性全无的恶人们就用胶带纸粘在眼眶周围上下上拉扯,有时还用扫帚棒支起眼皮。而在山东潍坊劳教所,恶人们为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睡眠,竟然采取用手指弹眼球、用湿毛巾抽打眼睛的方式进行折磨。

“弹眼珠”是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又一种酷刑。恶人们把此当成了一种乐趣,甚至把它当成了一种经验相互传授。

吉林通化市的法轮功学员王贵明,在被劫持到吉林监狱一分监区时,四监区有一个绰号叫“猩猩”的犯人,把各种迫害手段教给犯人陆丝柱,其中一招就是用手指头弹眼珠子,一弹就是满天金星,疼痛难忍。他们学来后就以此折磨王贵明。

湖南省双丰县饮食公司职工杨菊生老人,二零零四年被绑架到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时,已经六十五岁了。恶人们曾连续十三昼夜不允许她睡觉,眼睛不许眨一下。有一次困极了,闭了一下眼,被恶警袁佳指使吸毒犯照她的眼睛打了一百多下。这个犯人是用什么打的,我们至今还不知道。

还有一些因为中共的封锁,我们暂且得不到确切的消息。但是从法轮功学员的遗体上,我们仍然能够多少看到一些对于眼睛的酷刑伤害。例如:沈阳法轮功学员王金钟的遗体:光着身子,只着裤衩,死不瞑目,眼窝淤青深陷,眼睛浑浊,嘴张着,颧骨突起,面颊发黑没肉,太阳穴凹陷,颈部喉结支起皮肤,双肩窄小,两臂如火柴棍,还有肋骨、腹部、盆骨、大腿、小腿、脚,总之浑身上下只有骨头和筋没有肉,身体萎缩弯曲;遗体看上去体重在四十至六十斤之间,全身发黑的皮下是骨头,就象被烘干的一样。遗体被四名武警匆匆忙忙抬走。

这种对法轮功学员的眼睛进行酷刑折磨的案件非常普遍,几乎每天都有相关的报道。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网上有三篇报道,里面都涉及到对于眼睛的酷刑。《凤城市宝山镇派出所恶警陈立新的恶行》中有这样一段话:

“辽宁省凤城市宝山镇派出所原所长陈立新当着学员年迈父亲的面,用拳头往学员脸上,眼睛上打,用脚踢。老人说:‘活这么大岁数,我儿子做好人,没看见过还有这么做损的人。’”

老人的话很实在,谁好谁坏,人们非常容易分辨清楚。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报道《山西晋中监狱警察指使犯人毒打王志刚致失明》的结尾如下:

“接触到王志刚的人都知道他真诚、善良、宽容、助人为乐。王志刚在一九九六年开始炼法轮功,曾在一九九八年八月全国发洪水期间,几乎倾尽租书经营所得,捐款一万五千元,当时《太原晚报》予以报道。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却无端遭到这样的毒打,造成了他身心的巨大创伤。”

王志刚失明了,但是他的事迹,他追求真善忍的精神却永远地留给了我们这个世界。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他们的眼睛没有失明,可是他们的内心却异常地隐晦污浊与黑暗。可以设想,让这样的人去象王志刚那样捐那么多钱,可能吗?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谁在利用着坏人迫害好人?中国人的眼睛看得一清二楚。

可是,朋友,您意识到没有?在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法轮功学员们就在饱受着中共的酷刑,其中,就包括剥夺睡眠的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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