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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武汉市法轮功学员被秘密关入沙洋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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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零年五月,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法轮功学员汪长征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黄志勇(曾用名黄家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对东西湖区法院的非法判刑,汪长征、黄志勇提出上诉,但二零一零年八月初在没有经过二审的情况下,汪长征、黄志勇竟被秘密送往沙洋监狱。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东西湖区法轮功学员汪长征、黄志勇和朱翠珠,在辛安渡东风三队(豫迁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在东西湖政法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主任曹斌授意下,东西湖区国家安全局等十几人穿便衣在黄志勇家人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走私人物品卫星电视接收锅、法轮功书籍等,至今尚未归还。朱翠珠被绑架至吴家山二支沟“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非法关押。

零九年十二月九日,曹斌又带人把朱翠珠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劫持到额头湾洗脑班关押。汪长征、黄志勇则被劫持到东西湖看守所(径河)。

黄志勇年近六十岁,在东西湖区看守所还遭到了该所恶警组织的七、八个身高均为一米八左右的彪形犯人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暴打。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东西湖区检察院及东西湖公安分局合谋将汪长征、黄志勇非法逮捕,然而逮捕通知书上办案人一栏竟无人签名。朱翠珠在额头湾洗脑班也曾被人殴打。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东西湖区法院在“六一零”的操控下,对汪长征、黄志勇进行了非法庭审,两位修炼人的家属都聘请了正义律师作无罪辩护。在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下,东西湖法院被迫休庭,庭审当日十一点左右结束,后汪长征、黄志勇又被警察带回东西湖区径河看守所。当天“六一零”花百姓的钱雇用的帮凶汤良德,还在东西湖区法院外坐在面包车里偷窥前去想旁听的民众。

几天后得知汪长征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黄志勇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法院并没有把判决书交给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不知这个判决是怎么作出的。而朱翠珠在经历了五个多月的迫害后,在非法庭审的当天被从额头湾洗脑班释放。

对东西湖区法院的非法判刑,汪长征、黄志勇提出上诉,并以绝食抗议如此迫害,警察用剁烂的酒菜混合后给他们灌食。二零一零年八月初在没有经过二审的情况下,汪长征、黄志勇被秘密送沙洋监狱。


曝光东西湖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成员
陈社德 男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曹斌 男 副书记“六一零”主任
李静 女 维稳办副主任
黄建军 男 督办科科长
余军民 男 办公室主任
肖爱华 女 督办科副主任科员
杨琳 女 综合科副科长
杨启昌 男 督办科科员
郭惠兰 女 办公室科员
王曼 女 办公室科员
彭吉松 男 办公室科员
陶立权 男 司机
聘用人员:汤良德

请东西湖同修注意:东西湖区检察院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由吴家山五环路搬迁到了东西湖吴家山吴中街558号(汉口银行旁)。 东西湖区检察院电话:027-8389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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