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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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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以下是了解到的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近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一、二零一零年九月八日从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转来七名法轮功学员到绥化劳教所,他们是刘景州、黄光、付双印、吴长贵、汪海江、关文龙、苗春福。刚一进来狱警就对他们进行非法搜身,强迫他们背所谓的“双十条”监规和报告词。不背就拳打脚踢,并且体罚他们中午不得休息,“码坐”小板凳直到半夜十一点。如果一直背不会就一直这样体罚下去。参与迫害的狱警有曲健涛、金庆富、廉兴、石剑等,参与迫害的犯人有张丹丹、丁久强。

二、从二零零九年到二零一零年,绥化劳教所给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提供的饭菜只有大白菜、糠萝卜,菜里没有多少油星。每顿饭只给五、六分钟吃饭时间,根本来不及吃饱,不把法轮功学员当人看。遇到上级部门检查,劳教所就造假,找一些普通劳教人员撒谎说:过年时从初一到十五每天吃八个菜,还能吃到猪头肉等,完全是信口雌黄。

三、即使有热水,也不让法轮功学员洗热水澡,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能洗冷水澡。

四、二零零九年冬天,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超时奴役劳动十多个小时,干完活还要坐小板凳到晚上九点钟,不让上床休息。

五、每月规定发放的卫生纸、洗衣粉都被狱警扣压挪用了。狱警让劳教人员和法轮功学员洗衣服;探视时家人给存的钱存到一张存钱卡上。这张存钱卡放在狱警那里,不给法轮功学员本人,每次到劳教所里的超市买日用品都不给发票,卡里的钱都对不上帐。

六、刑满到期时,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特别规定:必须由当地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派人来接,否则就不放人。劳教所经常以当地“六一零”不来接为由超期关押。

七、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九日,狱警李宏江发现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宋铁民身上有纸条,上面写有电话号码,第二天宋铁民被中队长石剑打了二次,还扬言要办加期。

八、哈尔滨法轮功学员刘景州,五十多岁,从九月八日一直到现在,被强迫背所谓的“双十条”监规和所谓的“报告词”,中午不准休息,晚上“码坐”小板凳一直到半夜十一点。包夹犯人是安达市盗窃犯高海波。

九、阿城法轮功学员付双印被劳教人员张丹丹(二十四岁,伊春人)、丁久强(二十一岁,海伦市丰山乡人)构陷,言称付双印炼功,二中队中队长李成春、曲健涛对付双印拳打脚踢,又强制其中午不准休息,“码坐‘小板凳到半夜十一点,共坐了四天。曲健涛讲:拿付双印开刀,当替罪羊,杀鸡儆猴。

十、十月十九日二中队恶警金庆富把付双印家人带来的香肠扔到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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