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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天津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劳教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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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我是九五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即法轮功)的,从一身病到一身轻,我感受到了大法神奇和美好。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为了替大法说句公道话,将印刷的“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的标语送到本地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派出所,被扣留后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半。在劳教所,由于不接受强行洗脑,不念攻击大法的刊物,被罚站在雪地里十多个小时,后来罚站到走路腿都不会迈步。

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我被天津江都路派出所劫持抄家抄走电脑。在派出所期间河北分局国保大队姓刘的让我说出同修,我没有配合,他就恐吓我说,你不说我们也都知道,我们就告诉是你说的。当天晚上强行将我抬到车上送到河北分局看守所。在做检查搜身时,江都路派出所一个女民警用手使劲掐我的乳头后又用手指将我的乳房抓破4-5处。我被抬着送进监号。

四月二十五日,派出所来了四个民警,也是什么都不讲,几个警察架起我就将我拖到车上。在路上我问他们去哪里?没有一个人说话。在去劳教所途中还要去板桥医院检查身体,由于我不配合,他们就将我放在水泥地上测血压、心电图,将我强行送到板桥劳教所。

在劳教所队长们名义上说没有迫害你们,其实每天让坐小塑料凳一坐就是十多个小时,由包夹监视,不许和任何人说话,去厕所、洗漱都由包夹看管,不放弃信仰的学员被单独关在一间屋子里,只有晚上别人都睡觉了才让回班里。他们每天都要强行给我测血压,每天都在饭里给我放药,我问队长,队长拒不承认。

我在非法劳教期间经过两个大队,干警们表面和善,他们受邪党的毒害,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每天让犹大来“转化”迫害,不“转化”就不让到点睡觉,罚坐小板凳到深夜十一点才允许睡觉,早上五点起床,逼看录像,天天干活,每月、每季、奥运期间写思想汇报,不写每月就罚分折合天数,无形中增加劳教期限。我被劳教一年半的时间又加期了十三天才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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