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手铐脚镣的被迫害法轮功学员马多 |
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将近十时左右,佳木斯郊区(永红)法院一警号为230685的男法警和一警号为231921的女法警,将戴着手铐脚镣的二十六岁法轮功女学员马多从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带到佳木斯郊区(永红)法院。在审判长——佳木斯郊区(永红)法院汝兴德将公诉人所罗列的虚假“证据”按照邪党的所谓法律程序例行公事似的走了一遍之后,最后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拟将马多非法定罪。随后马多以“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无罪,(中共邪党)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违法的”为主线,据理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因马多对法院的非法审判不服,最后佳木斯郊区(永红)法院只得草草以休庭而告终,整个过程大约进行了一个小时左右。其中公诉人在提供的伪证中还提到三名提供伪证的所谓“证人”,其中一人名为李春明。
在非法开庭期间,一名不明真相的女法警(警号为231921)在一旁闲谈时还与他人提到中共邪党江氏流氓集团为了煽动仇恨制造的“自焚”一事。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早六点五十分左右,以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长虹派出所副所长滕岩为首的三名警察闯入马多家,绑架了马多的母亲邱玉霞,并抢走了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VCD机、二千多元现金、三万元的存单、身份证及工资卡、电子书、MP3、两部手机等几万元个人财产,甚至连马多刚买回来的头花饰品都未能放过。当天上午十点左右,马多向单位请过假,就在她被准假后离开单位不久,长虹派出所的三名恶警也随后赶到,并和其领导交涉要找马多到派出所去一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佳木斯分公司话务部的领导立刻给马多打电话,谎称单位有急事,诱骗马多赶快回来处理。结果马多回到单位就遭到绑架,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马多的母亲邱玉霞在看守所遭迫害身体出现危险,十七天后,被派出所恶警勒索一千元钱后放回,被迫流离失所。
附1:参与迫害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马多的相关人员的电话号码及图片
佳木斯郊区法院院长 李纪奎 13803665188
相关办案人 汝兴德 办公室电话 0454-6116722
法院审判长:汝兴德 | 法院书记员 | 法院女陪审员 | 法院女法警(警号:231921) | 法院男法警(警号:230685) |
附2:参与迫害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马多的相关部门的图片
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 | 佳木斯长虹派出所 | 佳木斯郊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