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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碱厂公安处副处长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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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江苏连云港碱厂公安处副处长胡志喜,现年54岁,长期以来追随江罗邪党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99年7.20后,他组织对大法弟子搜书、办班洗脑,2001年他参与抓捕本厂十几名大法弟子,致使大法弟子们分别被非法劳教和判刑。他还一直组织人对本单位大法弟子进行监控跟踪,不时骚扰大法弟子,严重的干扰了大法弟子讲真相救度众生。

2008年2月24日,胡志喜骑摩托车去车站接姐姐回家的路上,撞在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大货车上,胡当场死亡,其姐姐当时被撞昏过去,送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死亡。

这就是积极追随江罗邪党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人的可悲下场,不仅自己遭了灭顶之灾,而且还殃及了自己的亲人。他的妻子受其影响也主动监视修炼人,散布对大法修炼不利的言语,别人给她讲真相,不听不信,在这次事故发生后仍然不悟,还把责任怪在自己的大姑姐身上,说如果不是接她,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故。真是可悲可叹啊!

此外,连云港港口集团职工林军、张某,听信共产党的邪恶宣传,大法弟子对其讲真相,不听不信,要紧跟共产党走到底,2007年末,自驾车外出,在高速公路上,将车开出路面,撞在高速路的护栏上,自己当场死亡,同车其他人重伤。又一例车毁人亡的例子,真惨哪!

善恶有报终有时,只分来早与来迟!在这里奉劝那些至今还干着迫害法轮功和大法弟子的人,悬崖勒马,挽回自己给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损失,否则下场一定可悲。天理不可违,从古至今,迫害正信的人和团体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中国的秦桧留下遗臭万年的骂名,强大的古罗马毁于几次大瘟疫之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想对那些现在还在主动和被动干着坏事的人疾呼一声:醒醒吧,别让眼前的利益迷住了双眼,为了自己眼前的私利,不惜干出卖良心和道义的事情,这样做太不值得了,到头来你将一无所有,还要陪上身家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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