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同修中制造间隔

——与黑龙江省兰西县同修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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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最近同修甲到我家和我说一件事:兰县同修乙从看守所正念闯出后不静心学法,马上建一个资料点,而且她做的资料、小册子、《明慧周刊》都收费,证实大法的东西成了商品了,让我不要给她资金供她运转。我听后回答同修说:“等我看到乙同修一定和她交流,大法的东西怎能象商品一样卖呢?”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我见到了这位乙同修。经过切磋交流我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对照一下我发现两位同修所说的截然不同,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而且这件事前后隐藏着许多同修之间的矛盾。我认真的思考后,觉的有必要把这件事写出来,希望对同修有所帮助,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一、修口方面。这件事情是由兰西县同修传到市内同修这。经过很远,再传到我这。如果这件事能在当地解决,建议同修不要传,在当地给乙同修造成很大的影响,不让别人要乙同修做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法学的不深很容易把她推向反面。有问题应该个别或单独交流,这样传对当事同修并没有促進?如果看到她的做法不符合法就慈悲祥和的当面给她指出来。在同修中说她有什么样的不足,这样做不对,那样做不符合法,说这话就已经不符合法了,不是真正出自为同修好的善念。

受党文化的影响,我听到这件事时马上对乙同修有了成见,不仅干扰到同修乙,也干扰到外地同修,使事情复杂化,削弱同修间整体配合的力量,师尊告诉我们现在是抢人、救人,我们应该抱成一团,做好三件事,这是我们史前大愿!整体配合才能救度更多的世人,无形中造成的间隔正中了旧势力的圈套。

二、妒嫉心方面。师尊在《转法轮》中提到妒嫉心问题时说:“妒嫉心要不去,人所修炼的一切心都变的很脆弱。这有一个规定:人在修炼当中,妒嫉心要不去是不得正果的,绝对不得正果的。”可在同修中我发现却有很强的妒嫉心,这是人心,是要修去的,带着这么一颗肮脏的人心怎么能更好的救度世人?同修之间是需要互相圆容的,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只有整体配合,放下自我才能走正大法的路,才不会给邪恶可乘之机,写出来是想让同修一定要重视自己的妒嫉心,向内修,找自己。

三、整体配合方面。乙同修从看守所闯出后,受到当地同修的排斥,周刊拿不到,乙同修组建了一个小资料点,由此引起了周围同修的种种异议,真的象交流文章中说的:“同修遭迫害,除了邪恶踏上的一只脚外,还有周围同修戳在背上的一只手”,这时的同修需要大家的帮助,如果我们都隔离她,不和她接触,那她的处境就真的很苦了,把她推一边,这是师尊要求我们的吗?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为什么不能和同修整体圆容,整体提高呢?却把对同修的意见拿到外面传来传去,干的都是邪恶要干的事。即便同修真的做的不足,我们同是大法中的一粒子,都是师尊的弟子,每个同修的不足都可以在法中归正,真修弟子一个都不会落下,不要人为的排斥和间隔同修。

写出来的目地不是为个人打抱不平,是希望我们大法弟子形成坚不可摧的整体,救度更多的众生。我们要做师尊真修弟子,做师尊所要的,携手随师还! 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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