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法弟子刘俊鹭被辽宁省女子监狱折磨的胳膊残废(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大连大法弟子刘俊鹭,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重刑十二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被折磨得一只胳膊残废。刘俊鹭现被非法关押在该监狱八监区二小队。


刘俊鹭

刘俊鹭,女,三十多岁,原籍黑龙江依兰县,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后的她变得更加美丽聪慧。九九年七二零后,她走出来证实大法、说明真相,零一年八月在大连召开法会,被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局绑架,被邪恶迫害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后被非法判重刑十二年。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刘俊鹭遭受了残酷的迫害:二零零四年初,因她不写“四书”,恶徒把她的全身衣服扒光,把腿绑上吊起来,开着窗户让冷风吹进来冻,在其身上写满侮辱大法师父的话,并用下流手段对其人身进行侮辱,强制手戴着扣铐子,让犯人用脚踩。

刘俊鹭一只胳膊被折磨残废、不能动。因其不配合邪恶,她的一只胳膊已经残废。刘俊鹭被长期停吃“细粮”,每顿饭只给鸡蛋大小的窝头,一根手指大小的萝卜咸菜条。现在她的身体状况非常差,但是仍然处于迫害之中。

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人称8大队),是个拥有电棍并每天使用电棍的一个监区。八大队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从未停止过。八大队恶警总是利用心狠手辣、凶残暴烈的抢劫犯杀人犯来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在八大队的监舍、水房、淋浴间、活动室、阅览室和走廊顶头的412房间都是迫害大法弟子的专用房间。现知迫害手段有:全身扒光、光脚、用针锥往身上扎;三九天全身浇上几十盆冰冷刺骨的自来水;全身扒光,坐绑在暖气管上,把两腿劈开,踢阴部或用硬器、玻璃瓶、啤酒瓶猛击阴部。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