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乱花同修钱、盲目建立资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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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修炼和救度众生是最严肃的,在助师正法的关键时刻,针对多个地区发生的事件,特别撰写此文,望引起同修重视。

长久以来,许多不懂和不愿意学电脑的同修形成了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懂技术”会电脑或者是资料点的同修有多么了不起,做资料点的工作比其它救度众生的工作高难、高级、更高看一眼。也有同修误认为做资料风险高,有人愿意做就不错了,于是就不考虑当地是否需要,负责资料点工作的人员是否合适,就拿同修们的血汗钱盲目建点来说,结果这样建立起来的资料点几乎每个都是没做什么、刚建不久就被邪恶破坏掉了,而一些相关同修也因此被非法关押。这样的结果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却是同修们自己造成的。

比如某地区有人一直以来不顾本地同修反对,专心张罗建立资料点,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干。并以此为名,三天两头要钱、要物、要机器耗材,也有不少认识不清的同修随声附和,帮忙向不了解情况的同修要钱。有同修不给他,这人喊出“凭什么这钱就兴你花”这样的话。

大法弟子做什么都要讲实效,达到证实法、救度众生的效果。不能为了建资料点而建资料点,更不能把建立资料点当成个人的工作和事业。要知道,不是建资料点就多么了不起,救度众生,无论是发放真相资料,直接讲真相,搜集相关电话号上网,打电话震慑邪恶,写信、发邮件,等等,采用各种有效的方式都同样是在证实大法。要说神圣,都一样神圣,要说平常都一样平常。而且,同修的钱也不是给哪个个人花的,是必须用来有效的救度众生的。

还有个买过耗材的同修甲花钱糊里糊涂,同修放在他那里的钱竟然不知道花哪去了,东西用哪去了。同修问起来,他却说:有些同修把钱拿来可从来不问都干什么了。很明显,不论是讲这话、做这事的同修,还是负责把大家的钱交给他的同修,都不够严肃负责,容易出现漏洞。还有同修乙花钱买耗材各方面花钱都花的很多,不论是否需要都买最好的,想买就买。同修指出来,还误会同修对他不放心。结果甲乙两同修都相继被旧势力钻空子加以迫害

还有人以做资料方便为名和同修要钱(有同修个人出的,也有资料点的钱)买过好几辆新摩托,都是三四千块的,日常生活中也骑着到处游走,而且很不爱惜。而一两年前花资料点的钱买的摩托车还在这个人的手里,从来不知道主动交出任何属于大家的东西,而且同修不去问他这个车的事情,却还给他钱一下子不止一辆的买新车。便利的交通工具是方便做资料,但应该是自己掏钱才对。怎能乱花同修的钱呢?给他钱的同修同样负有责任哪!

更有人无论走到哪里,除了张罗资料点,什么也不干。有些同修为什么不想一想,救度众生有许多事情可做,为什么他这么多年来无论走到哪个城市乡村,他都只想做建立资料点的事情?我们都知道只有资料点才能管到钱,而经这个人建的资料点哪个没有出事?有几个运作时间长久了?这个人建立资料点的特点向来是今天缺这个,明天缺那个,打印机等什么东西都要新的,有旧的也不要。乱花、乱用、乱支配同修们省吃俭用用以救度众生的血汗钱,其罪何等之大?而负责要钱的同修,能负的了整个责任么?能对得起拿钱的同修么?

其实这些年,该地区已经有好多因为用钱不当而被迫害的实例了,这当然就是邪恶迫害的最大借口之一。不知管钱的同修是怎么想的,怎么能拿大家用来救度众生的钱乱支配、乱给人呢?有没有想过自己能否为此承担后果?能否承担的起?还有同修说那么多资料点出事了,他不是没出事么?同修,做的对错,是否符合大法,不是以是否出事来评判的,如果这样的话,那些不修炼的常人都不会出事,能说他们修的好么?不出事并不代表不错,难道非要等其执著被邪恶利用完了,出事了,才停止么?如果大家都有这个想法的话,是不是整体上的执著?旧势力可不可能因此有意放这样的人在同修之中搞破坏?虽然我们不能互相不信任,不能不给其改正的机会,但是已经做了很多这样错事的同修如果真心改正,为什么不能做发放资料等等很多很多其它救度众生而又不涉及到钱财物,能够不让其他同修产生怀疑的事情?为什么这个人不听劝,却非要建资料点,其本人也根本不会上网以及打印、打字等最基本的操作。

有的人虽然拿出了一部份资料(未必是他印的),但做大法的工作是有代价、有目地的。虽然正是壮年,年富力强,却从来不找工作养活自己,反倒每天游手好闲,理直气壮的让同修养活,做证实大法的事就象常人上班挣钱似的,对指出其错误和提出不同看法的同修造谣撒谎,挑拨离间。还有很多事根本不象个修炼人,甚至欺骗女学员钱财情感,做的不如常人,还说别人思想肮脏,让别人闭嘴。有一部份同修明知这样却总是围着他转,认为他毕竟在做资料,到同修中去为他要钱,给他市场。这是何等的纵容!还一起反过来对提出意见的同修产生看法,而不敢直接对那个人提一点意见。

都知道意见不合时间久了会影响整体,产生间隔,都知道发正念清除间隔,为什么不想一想,间隔从哪里来?师父是慈悲,特务都度,可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对产生负面作用的人和事不管,甚至纵容。对真心改正的人当然可以给予机会,给予宽容,但绝不是给其继续犯错的机会,更不能以继续让其他同修出事为代价。请问负责和参与此事的同修能保证这点么?有谁听过这个人承认过自己的诸多过错?

救度众生的事情,真正在法上的同修都是尽量自己支付所需费用,不用大家拿钱。而且随着正法的形势,大家的经济都逐渐宽裕,认识不断提高,主动掏钱的同修多了,拿出的钱数也多了,资料点的钱总能剩很多,那就不要再收同修的钱了。同修之间也不要建立常人之间的任何金钱情谊的关系,当同修真正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同修们当然应该暂时给予援助,但绝不是长期供养,甚至有人连衣服裤子都给买最时髦的,床被褥都给买很贵很新的。人中都有句老话叫“君子之交淡如水”,大法弟子应该达到更高的境界,怎么能把心思用到这方面呢?情是我们要舍去的东西,更不要在同修之间产生这些东西。

大法弟子的经济是有限的,师父富有整个宇宙,却还为澳洲学员来美国听法要花路费而考虑很久,还曾表示心领弟子的心意而不让破费买花献给师父。难道我们不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么?资料点不能再以专门养一个人专职做的形式走下去了,遍地开花的方式也不是要这样的资料点,而是随着电脑深入家庭,大法弟子们基本都能自给自足或者小范围的供给少量同修广泛救度众生的需要。当普遍同修都能达到的时候,还需要谁供给谁呢?事实证明,救度众生要看效果,不能只是追求轰轰烈烈,相反,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却总是事半功倍。我们为什么不能走一条更宽更广的路呢?

层次有限,不当处,欢迎同修们慈悲指正,并借助明慧平台继续切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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