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连弟子继续针对610、公检法讲真相、发正念

——营救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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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7月28日】薛新凯一案在大连大法弟子的关注和整体正念之下18日未开庭(此案很可能已经从法院打回检察院了),但这并不是什么阶段性成果,我们的讲真相和发正念除恶是没有所谓“阶段”的,需要持之以恒的保持强大正念。

在此,就以此案为契机,继续向大连610、公检法部门讲真相、发正念营救同修、以及继续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等问题与大家切磋:

一、发正念,营救同修的同时铲除610和公检法部门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恶。

与大家切磋这样一种思路——正念除恶不仅是要铲除迫害薛新凯的一切邪恶、营救同修,更要以此为契机将大连地区610、公检法部门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铲除干净。也就是说,我们发正念除恶不是一种被动的姿态——为了同修不被迫害,而是要变被动为主动,将出洞迫害大法弟子的所有邪恶倾巢铲除干净,平时我们想找它们还找不到,现在它们自己露头了,就正是我们彻底铲除的好机会。

某地大法弟子几年来每次得到邪恶又要如何迫害大法弟子的消息时,大家都是以这种主动的思路发正念的,所以每次不管消息多么紧急,看起来邪恶多么来势凶猛,从来没有得逞过,一发正念邪恶就销声匿迹、风传的所谓迫害就不了了之了。

二、讲真相,救度与此案相关的所有众生。

以下人员直接负责此案,需要大家继续以写信、打电话等方式讲真相。

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8号甘井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邮政编码:116030 办公电话:总机:0411-86600743转5029或5040)

甘井子区内保:窦开宝(这是明慧上提供的,没有详细地址,从电话号码上判断也是甘井子区分局国保的,地址同上。邮政编码:116030 办公电话:总机:0411-86600333转5145、5138、5051;宅电:86730395)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王建(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10号 甘井子区检察院 邮政编码:116031 办公电话:86579991)

另有一些涉案人员,也是我们需要救度的众生,也不可忽视,如果我们只注重给上面3个人讲真相的话就太直奔结果了、太功利了。其他涉案人员名单请见本文后附内容。

1、关于心态和基点

讲真相建议一定用纯善的心态,相关的法理切磋可参考明慧周刊236期的文章《以纯善的心态营救同修、向公检法人员讲真相》。

而且,我们在给案例的负责人讲真相时也不应该有指望他们的想法。因为他们本人只是与此事相关的应该得救的众生,我们不能认为决定权在他,决定权根本就不在他,而在师父。如果我们整体都做到位了,就说明我们大法弟子都修到位了,事情就容易化解。而案例负责人只是旧势力安排的一个棋子,如果他对大法有正念了,他本人能摆脱旧势力的安排,如果没有正念或正念不够足,他还是不能完全摆脱,而且即便是摆脱了,他这个棋子也未必就能抵挡旧势力全部邪恶系统而主导全局,如果我们去指望他了,旧势力安排的那套系统可能还会有借口再继续利用别人来迫害。而且从人这一面来讲,他们的权力也都是有限的。

如果我们不断揭露、不断讲真相,那我们针对的就不是某一个生命本身,而是他背后的旧势力安排的庞杂的各种因素和整套系统,那才是无漏的。

2、关于写信

特别建议平时不太动笔的同修,不要被自己的观念障碍住,不要觉的自己不会写,师父说:“你讲的话对他来讲每一句话都是当当响的炸雷。”(《2005年旧金山讲法》)其实,大法弟子写的劝善信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文章的表面多么有文采,而是文章背后的力量,文章的背后有法的力量、有我们证悟的东西和对法的正信、有我们救人的慈悲心和对营救同修的无私用心,真正起作用的是另外空间的因素,《转法轮》中师父说:“字不在好坏,可有功啊!”那么我们写文章是不是也是这样呢:不在文笔的好坏,“可有功啊”。

其实写文章也有一个难行能行的法理在里面,我们写的时候都是力求完美,总想再好一点,往更好的方向努力,最可贵的可能就是这种用心、这种难行能行的主动性,这或许会比文章本身更可贵、会比文章本身更值得留给未来。

试想:如果所有610、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接到雪片一样多的劝善信,那会铲除多少邪恶、会发出多么强大的正念之场去解体众生头脑中对大法的恶念、会救度多少众生啊。

3、关于打电话

我们是否不应该完全依赖海外的电话小组,我们本地同修也可以打,如果每人用公用电话打一个电话,力量就相当大了。

三、搜集信息、曝光邪恶

在此案中,大连610的参与被曝光出来,这其中意义重大,因为610以前几乎没有被揭露过。虽然我们目前还不知道610中具体参与的人是谁,但最起码我们已经在触动这个邪恶的老巢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即便不知道610的具体人名,我们也要针对610这个机构发正念、讲真相,解体它,并尽量救度其中可救的生命。

在此呼吁所有同修用力所能及的方式调查大连610参与者的具体信息、上网曝光。让这个几年来一直暗地里参与迫害大法的盖世太保组织的所有成员都暴露在阳光之下,善解那些可以善解的生命,并截窒那些不可救的生命对大法的继续犯罪。

明慧曾有文章提到大连地区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问题做的有差距。这里想起了一个例子:大连一个监狱的监狱长对常人吹嘘说:我的名字上恶人榜了,你一查就知道,这样对我的工作特别有利,上级会认为我工作有力度。——这样的话在揭露邪恶做的好的地区是听不到的,因为大家持续揭露、不断曝光、经常讲真相,他能切切实实体会到名字上了恶人榜并不是一件“惬意”的事,上级的夸奖比起铺天盖地的揭露和讲真相对他明白的一面的震慑和触动,实在什么都不是,一想到自己上了恶人榜,他首先能想到的、甚至唯一能想到的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在迫害好人、总会有真相电话打来敲打他的良心、触动他被不好东西操控的那一面,他的思路决不会一下就“短路”到“上级的夸奖”那方面去。

四、关于甘井子区检察院的王建

王建是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长(办公电话:86579991)。王建自称“从99年大法遭受迫害以来就跟大法弟子打交道”。事实上,大连市的大法弟子被起诉,所有甘井子区检察院办的案子都是他作为公诉人進行起诉的,无一例外。(而甘井子区法院就没有这种情况,甘井子法院原来也想指定某一个法官专门负责大法弟子的案子,但是,由于良知和大法弟子讲真相的压力,没有一个法官愿意专门负责大法弟子的案子,只好每人一次的轮。)

对于王建这个生命来说,已经与大法弟子近距离接触7年了,一定有很多同修给他讲过真相,7年了他还没得救,个人认为原因无非是两个:一个是我们没有真正打开他的心结,另一个就是他不可救。如果原因是前者,就需要我们分析一下他究竟误在哪里,是为了保饭碗无奈、还是主动行恶不考虑后果,或者他就是一个根本不懂得考虑后果的糊涂人……如果能分析出来症结所在、讲真相的时候就会更有针对性。其实,不管原因是前者还是后者,我们都应该加大力度给他曝光、讲真相。如果我们曝光、发正念的力度足够大,一个不可救的生命决不会连续7年至今还在关键位置上迫害大法弟子。

因此呼吁所有了解王建情况的同修都能在明慧上发表文章(三句两句也行)提供王建的个人信息(包括家属、亲朋好友的信息)、和他以前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行(如果出于本人的安全考虑可以略去姓名),对他進行全方位的曝光,这样也有利于更有效的给他讲真相、截窒他对大法弟子的恶行。

五、浅悟在揭露参与迫害者信息问题上的金刚不动

在揭露邪恶的问题上,有的同修觉的某人并不太恶,所以不必上网揭露,或者根据他们偶尔的几句对大法的“明白话”而不上网揭露。这个想法对不对呢?先看下面的例子:

例1:某地一个610副主任A,几年前一个同修在多次接触A时发现他对大法很有善念,不主动迫害,这个同修就建议不要继续把A的电话放在明慧网了,因为A曾对同修抱怨说:我都不迫害你们大法弟子了,怎么还把我的名字上了恶人榜、把我的电话上了明慧网?因此,几年来在任何一个案例中都没有曝光A的名字和电话。今年,另一位同修跟A近距离接触,发现他是那几个负责人中最不明白真相的一个。那几个曾被同修们认为非常邪恶的、不断揭露并不断给他们讲真相的政法委、610负责人现在都变的非常明白,只有这个曾被认为表现很好的A现在是最差的。大家很后悔,觉的耽误了这个生命好几年。

例2:某地同修针对政法委、610负责人曾一度把真相讲的非常到位,甚至610负责人中有的都退党了。但一段时间之后在他们面临选择时,他们还是选择了自保、而没有选择帮助大法弟子同时给自己赎罪。

从一些类似例子中,同修们悟到:参与迫害者有时表现出来的信息是片面的、不稳定的、甚至是不可靠的。经常有人说不上哪天说两句明白话,隔两天就不知道又什么样了,对他们讲真相和发正念放松一点的话他们的表现就会出现反复。这可能也是明慧为什么强调揭露邪恶不是阶段性的做法,而是持之以恒、不为对方表现带动、而需要持续不断做的原因之一吧。

我们是否应该是这样的思路:持之以恒的给相关的一切人讲真相,持之以恒的曝光所有能够曝光的恶人信息和所有参与者的姓名、电话,持之以恒的发正念。

18日的非法开庭之前,我们已经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了很大作用,让我们已经参与的同修做的更好、让更多的同修参与進来形成更大、更紧密圆容的整体,突破我们地区以往在营救问题上不能持之以恒、在揭露邪恶问题上不够彻底、在讲真相方面不够深入的诸多瓶颈,能够真正达到证实法、救度世人的效果。

同时也希望大家在营救我们地区其他同修的问题上也能用同样的正念积极营救,提早彻底结束教养院、监狱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关押。

附:其他讲真相对象(请知情者继续补充)

法院院长陈朝仁 办公电话;86600405
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陈晶 办公电话:86600626
刑事庭案件人:龙国红,孙燕妮,张健,高磊等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电话:0411-86600626转一庭、二庭、三庭、四庭等
审监庭 王红86568501-2405 姚文华、安静、黄义胜
甘井子区法院审判长王丽娟 办公电话:86568836 (506 房间)
甘井子区法院副院长张彬 办公电话:86601290
副院长苗刚、张彤、曲云杰
甘井子区检察院 检察长:王岩坡
王健 办公电话:86579991
甘井子区国保大队长:宋玉龙 总机:0411-86600743转5029或5040
甘井子区内保:窦开宝 总机:0411-86600333转5145、5138、5051
办案单位: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国保大队
甘井子公安分局政保科范垂德副科长:86600743 86600333
甘井子区稳定办公室(原610办公室)刘书记、常书记 电话:86649757
辛寨子派出所,86301735
辛寨子派出所所长:张云海,办公电话:0411-86301203,手机:13052753838
辛寨子镇610办公室人员:陈永春 宅电:0411-86307063;手机:13942639769
辛寨子派出所教导员:葛贵兴,办公电话:86303853
辛寨子派出所片警:浦连国

相关讲真相电话:

中共大连市委政法委:
书记:张中 82735000,宅电:83698262
副书记:姜世和 83767676,宅电:84417363,手机:13130472263
副书记,综合办主任:吕东辉 82722780,宅电:84548001,手机:13304083966
副书记:王琦 82722880,宅电:82800318,手机:13604090009
办公室主任:刘霞 82722980,宅电:82221105,手机:13942889999
办公室电话:82709732,传真:82709132
大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支队长:宫克 82812360,手机:13130033366
政委:刑云峰 82641221,手机:13904112582
办公室主任:文怀朝 83792178,手机:13019460430
值班电话:83792133
大连市司法局
局长:王本芳 83766666,宅电:84627228,手机:13904280565
副局长:郝宝昆 83766333,宅电:84646361,手机:13942611831
副局长:李晓林 83766699,宅电:86902535,手机:13942611831
办公室电话:83766661,传真:83766789
大连市安全局
书记:车克民 83766001,宅电:84336258,手机:13304080201
局长:万国涛 83766002,宅电:83679198,手机:13322211001
办公室电话:83766298,传真:83766213
大连市(南关岭)姚家看守所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街270号 邮编:116031
大连姚家刑事拘留所:411─86870728 、83792725
大连看守所电话:电话区号0411
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72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
电话:0411-86870728;总值班室:0411-83792702;
公安局总机:0411-83631881(姚家看守所各管区电话均由电话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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