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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看守所用手铐脚镣固定在木板上四个月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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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7月25日】我和我母亲是99年10月进京上访,回来后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关在看守所一年之久。在这一年里我和母亲都不同程度地受到非法迫害,第一个月恶警就给我们编造谎言,将我们非法批捕。请来的律师被告知不准作无罪的辩护。这就是共产恶党的法律!就在这样的迫害下,我们坚持对大法的正念正信,相信“我们是无罪的”,结果在法院开庭后我们被宣告无罪。

可是,当地的公安局还是不肯放手,我们依然被非法关押着。这帮恶党的所做所为,这样的政府怎么能让人再相信呢?当地的检察长和请来的律师听完我们的申诉后都说:“你们什么事都没有了”。但前提是要写不修大法,不炼功的保证,就是因为我们不写这样的保证,就不放我们。

由于我们还继续炼功,我被用手铐脚镣残酷固定在木板上四个月之久。这四个月期间,只有两次要提审时才放我下来活动活动。大家都知道,在恶党监狱里,就是对待死刑犯也没有这样的,被判死刑后,死刑犯要被铐固定的,也不会超过十天半个月就得放下来活动活动的,不然长时间的固定不活动人是要残废的。我被固定四个月,下来后我没有伤残。这是我的师父的威德和大法的神威,就连看管我们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当他们非法提审我时,我已经被固定二十多天(后来的时间更长)。他们就让人快来扶我一下,可我带着他们为男犯准备的最大脚镣,还是身轻如燕。

我母亲由于坚持炼功和背师父的经文,也被它们四肢平铐在木板上七天七夜,还对她拳打脚踢。这些恶党就是这样对待一个六十多岁手无寸铁的无辜老人吗?这一切难道不是恶党对我们大法弟子的迫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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