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重视人情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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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6月28日】谢谢同修提醒。请有类似情况的地区和大法同修都看看此文,不要把人情带入正法修炼中来。我们做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不是为了在人间留名的,所以是否不要把这些东西看重为好?

明慧编辑部
200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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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重视人情带来的损失
——写给明慧编辑部

师父在讲法中多次说到大法弟子的安全问题。在法会上师父回答大陆大法弟子的提问时都特意不念弟子的名字。2006年4月6日《明慧周刊》的一篇学员文章大致意思是:2005年8月,吉林省延吉市大法弟子的一次法会上,有的学员给同修照了很多照片,这些照片被恶警掌握。延吉市国保大队根据这些照片长期跟踪、蹲坑,并于2006年某日开始大抓捕,给延吉市大法弟子讲清真相、证实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有些资料点被破坏,具体损失还在核实中。

我也在有的同修那里看到一些法会上学员的合影,合影中有外地学员,还有流离失所的学员。还看到学员信件中有证实法的内容,虽然不是明说,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我想有些学员手里可能还保留着一些法会上的自己录制的录音带、录像带。这些学员把这些东西看的很珍贵,保留起来,留作纪念。这种事情如果是在99年“7.20”之前个人修炼时期就无所谓了。可现在是正法时期,邪恶的高压下,迫害还很严重,另外空间中的邪恶无孔不入,这些留存本身就是漏洞,就是隐患。

保留这些东西无非是一个常人情,拿过来看一看,回忆回忆,感慨感慨。正法时期大法弟子重任在肩,证实大法,讲清真相、救度众生为第一使命。如果由于这些东西被恶警跟踪、迫害,甚至祸及其他大法弟子(照片上的人很多),那损失就严重了。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每个人都在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救度众生、讲清真相,不容许其它任何形式干扰破坏。那保留这些东西就是隐患,实际上就是在起干扰作用。因此销毁这些东西、避免这种干扰所造成的损失就非常必要。

这个问题可能在大陆普遍存在,是一个很容易被邪恶钻空子的漏洞,不是凭着几个对此事清醒的大法弟子去提醒别人就能解决的。因此建议编辑部同样以通知的形式来提醒在此方面有漏的学员。大法弟子都在走向成熟,不要再让邪恶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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