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这123件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专利数量特点分析:我们会发现很明显以1999年为界,1999年-2005年7年间共94件(由于中国大陆发明专利申报须1年半左右,实际数还远不止这些,现就按此数算),平均每年13.4件,1985年-1998年14年间共29件,平均每年2件,前者是后者的6倍。如果算1993年-1998年6年间共27件,平均每年4.5件,前者也是后者的3倍。说明1999年以后大陆有关“器官移植”的专利突然增多。
二、从国内外专利数量对比特点分析:85年-98年国外专利22件、大陆专利7件,前者是后者3倍,而且这7件专利以器械专利为主,药物与基础研究专利几乎没有。说明大陆研究远不及国外也不重视。1999年-2005年国外专利39件、大陆专利55件,后者是前者1.4倍。而最令人惊讶的是1999年时国外专利10件、大陆专利2件,国外专利远多于大陆,到2003年大陆专利16国外专利6件是国外的3倍。到2004年,大陆专利12件,国外专利1件没有,且这其间大陆出现大量药物与基础研究专利及临床实用专利,说明大陆在“器官移植”领域发展迅速。
三、从参与研究国内大学进行分析:99年以前13年间只有两个中国2类大学有2件专利申报,分别是西安医科大学98年1件、中国中医研究院93年1件。而2002年-2004年短短三年时间共有9所大学申报了13项专利,且全部是中国顶级一类大学,其中四川大学2004年2件,2003年1件;河北省保定河北大学药学院2004年1件;北京大学2004年1件,2003年1件;南京大学2004年1件;西安交通大学2004年1件;中国药科大学2004年1件;浙江大学2003年1件,2002年1件;清华大学2002年1件;复旦大学2002年1件。从以上专利申报时间上看和这样的专利需两三年时间,可以判断这些大学是在同一时间接到的研究课题,也正是99年以后。
以上几点分析可以做以下结论:
1、99年当年中共进口大量多种“器官移植”药物才导致当年及以后大量国外相关专利出现。
2、99年以后中共以国家行为同时要求国内顶级研究机构及大学对“器官移植”相关基础理论、药物及临床产品进行研发,由于有大量临床做保证,所以进展非常快。
通过以上专利分析发现许多国外大医药公司申报大陆专利,而且还有多次申报者,说明他们在大陆一定有相关药品、器械销售,如果能及时向这些大公司讲清真相,不仅可能切断国内器官移植药品、器械等物资供应,从而可能保住许多大法弟子性命,而且可以让一些相关人员帮助调查真相、揭露邪恶。但此事可能有些复杂,一些大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不合作,所以在此非常时期须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A、征取这些大公司暂停对大陆销售用于“器官移植”相关药品、器械物资;
B、征取医药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的认同从而限制大公司的单纯商业行为;
C、征取这些大公司等到调查结论给出后再销售;
D、征取这些大公司让大陆出具器官移植者名单,根根名单给药(可与调查组配合);
E、征取能拿到这些大公司前几年销售量汇总后成为有效证据;
F、最底线要求大公司7月前不要销售或限量销售(大陆相关法律7月1日开始实行)。
以上专利原件通过专利公司可以找到,最好全文下载,作为日后完整证据。
这里是一些相关专利的列表:https://pkg2.minghui.org/mh/2006/4/30/sjt.zip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5/11/73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