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天津南开区拘留所暴力洗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4月15日】

一、入冤狱 重新站起来

我于1996年喜得大法,经过不断的修炼,身心得到净化,深感受益匪浅。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对大法学员进行了血雨腥风的迫害。我们几名大法学员自发起来,向世人讲清真相,印资料、发传单、贴标语。

2001年1月份,我被天津市南开区公安机关非法刑事拘留。在被刑事拘留时,让我签字,我说:我没犯法,做好人没有错,我拒签。片警说:不签也拘你。最后,我签上“法轮大法好”。片警讲:就凭这一点就得拘你。

在那暗无天日的日子里,有许多大法学员是因为一句话“法轮大法好”、一个字“炼”,就被非法拘留。很多人定的罪名是“扰乱秩序”。就这样我被绑架,在失去自由后,先是“小拘”,拘留期为15天,到期后仍不放人,理由是我没“转化”。又续“大拘”,拘留期是30天。在后来是无限期关押。直到同年4月份被送往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

在被非法绑架前一段时间,由于自己没抓紧学法,致使在后来的磨难中没能正念正行,在那整日的洗脑中,迷失了方向,导致邪悟,做了许多对不起大法、对不起恩师、对不起同修的事。

劳教回来后,不敢与过去的朋友、老同事联系,别人也不敢来找我。就这样,自我封闭了很长时间。到了2004年9月,有位一同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找到我,告诉我:过去的许多事情是邪恶强加给大法学员的迫害,师父不承认它,我们也不能承认它。

当我重新开始修炼时,我流过悔恨的泪。我忏悔:自己对不起慈悲的恩师;无言以对受我牵连而遭受迫害的同修。在我明白了事情真相后,立刻写了严正声明,告诉人们,我要加倍努力,做好一个大法学员应该做的事,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二、天津市南开区拘留所迫害大法学员的恶行

我将在拘留所、劳教队所看到、听到的对大法学员的迫害事实告诉世人。

在2001年1月 至4月,在天津市南开区拘留所内,同监室有一名大法学员,年龄在38岁左右,她因修炼法轮大法,上街刷“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而遭公安机关拘捕。拘捕后被送到精神病医院,强行灌药。在她抗争不吃时,几名男护士将她五花大绑,共绑两次。第一次捆绑了6个小时,第二次被绑了一天,直到同意吃药为止。后又被送回拘留所,继续关押。

还有两位大法学员名叫韩卫东、赵琪,因在监室内背诵《论语》,而遭受恶警的毒打,并被戴上手铐、脚镣,韩卫东还被关进了“小号”。

关押我们的监室是一间面积只有18平米的房间,最多时关押了32人,其中80%是炼法轮功的。晚上睡觉时,头与脚叉着、立板(不能平躺),人挨着人。如果夜间有人起来小解,想再叉进原位,是件非常困难的事。

拘留所卫生条件很差,有许多人被传染上疥疮及其它传染病。在拘留期间,每天都要择豆子,劳动量非常大,从早晨干到晚上11、12点钟是经常事。有时今天的活没干完,第二天的活又进来,没办法,就不得不不睡觉连轴着干,这叫“滚活”。

听说在男监室,因干不完,一般刑事犯将豆子倒入厕所。事发后,刑事犯诬陷是大法学员干的,恶警便将从大便池内掏出的豆子,让大法学员吃了。

在2001年4月以后,我被非法送往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在那里,对不“悔过”的大法学员进行残酷迫害。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名,不让睡觉,写“感想”或抄“白皮书”。不抄者便强行罚站。不分春夏秋冬,罚站者面对大院内隔离用的防爬网,这叫站壁子,有的被罚站几天几夜,甚至更长时间。

大法学员祝丽敏因将经文带入劳教队,被罚站壁子三天三夜。大法学员东红霞因不“转化”,被隔离审查,三伏天,不给水喝,渴得她没办法,喝自己的尿解渴。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