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珠海市斗门区大法弟子卢健雯再次被绑架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3月30日】卢健雯,女,1972年出生,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四小学的英语教师。1999年得法。

她学法轮大法后按照师父讲的做好人的教导,工作更加勤奋,兢兢业业,经常免费给学生补课或辅导学生做作业,工作时间常超时,很晚才回家,而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是先打电话给学生的家长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在节假日又叫学生到家里进行辅导,常为学生免费灌英语录音带等。

99年底因与母亲一起去北京为大法讲句公道话,在广州火车站被非法抓捕,拘留15天。2000年7月16日,因她母亲去探望一年多不见的朋友被抓,后被抄家。抄家时她揽着大法书不肯放,又被拘留15天。后来学校停止她上课。几个学生家长打电话来,说孩子回家哭诉学校不让卢老师上课。家长叫她去投诉。2000年10月18日晚下班回家,发现周围有人监视,其中有学校一个主任。8点钟不到,六、七个公安上门抄家,直翻到十一点多,什么也找不到,空手回去,却将她强行绑架抬走伪称“协助调查”。到派出所后扣在大铁门上站过夜,直到第二天中午不给她饭吃。下午她被送到看守所。11月23日,610恶人、教育局的、学校校长等一伙到看守所,宣布将她开除公职,劳教两年。

到三水妇教所后,她被恶人的伪善所骗,放弃了修炼。2001年8月为了抓她母亲(当时其母亲被迫离家出走),当地“610”将她提前释放,回学校上班,做后勤,管图书室、电脑打印,并随时代课,每月只给500元工资(直到现在)。曾要求复职,无答复。

2005年7月又重新修炼。2005年12月2日上午10点,正在工作时被当地“610”强行绑架,关在珠海市第三看守所。2006年2月2日开始绝食八天,反迫害;3月3日开始第二次绝食。3月9日法院开庭。消息传出说她开庭时还公开炼功。

她所在的学校校长说她表现不好,喜欢干的工作就干,不喜欢干就不干。事情是,曾有两位老师叫她打印个人写的“保先”材料,遭她拒绝。另一件事是以前叫她卖红领巾,看过《九评》后,她提出不干了。

同事说她虽然单纯,但工作从不偷懒,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没少做;公私分明,不开后门,对人和善,细声细气讲道理。

有个小头目被人问到绑架之事时,慌忙摆手说,不关我事,我没参与,是老板干的。

请国内外同修及知情者继续提供详细情况、电话等,关注整个事态的進一步发展,揭露邪恶,广传真相,救度众生!

相关人员电话:
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0756-5521348
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办:0756-5523225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四小学办公室:0756-5525963
校长 周长旺:0756-5528650,0756-98337013
珠海市斗门区610 办公室:0756-5523001
冯丰优(主任):13902539658
梁根鹏:13902538653 吴丁灵:13702645807 吴泽波:13902539815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