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昔日贵阳好友何某,2005年秋经医院专家会诊为肝癌后期,已无法可医,叫出院熬天等待。我得知后电话告诉其爱人:现在只有大法能救他,他只要用心默念“法轮大法好”天天坚持念便能获救。他的爱人把我讲的话转告了何某。何某也真用心的如此做了,病情日渐好转。医生见状很奇怪,两个月后会诊复查,发现癌症消失,一切正常。反说过去是“误诊”,其实何某自己心里明白,这是大法的慈悲与神奇。农历新年前夕我与何某通了电话,声音洪亮,已是健康人的表现了,他非常高兴!
2、新疆乌市我的弟弟李某得到“护身符”后,很反感,叫姐夫马某看,两人恶语相加,大发牢骚,你一言我一语说些诽谤的话,不仅如此,李某还当着姐夫姐姐的面将“护身符”撕毁。不久,李某路途摔成骨折,两次住院手术,并打上穿钉,由于未固定好,时而发觉疼痛,第三次去上海某医院并做手术,因为去上海前,李某心已悟到,心中常念“法轮大法好”,到上海后一检查说不用手术,回去保守疗法即可。这是其心有觉悟情况好转而免于三次手术之苦。而马某不久头疼脑胀时常发生,经医院检查,脑有问题,疑是脑瘤,只好回济南复查,为脑干肿瘤,需手术开颅取瘤,也是去年10月住济南医院手术的。出院后,经过看真相资料,虽有所悟。但时看时停,不够用心,口里答应的挺好,到做时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而做不到位,时好时犯,未能用心去念,结果于农历新年前一天脑瘤复发而死去。
3、开封市某小区李老太太,是我的本家奶奶,80多岁了。去年10月中旬去看望她,讲了真相,并送她“护身符”,我看她有点不想要,不要也不好意思说,只要接过放在一旁,我告诉她必须时常带在身上才对,勉强放在衣袋内。我走后,听说她害怕,把它烧了。结果,没过几天她坐小板凳坐空了,把大腿摔骨折了,住院20多天手术打穿钉,出院后,农历新年期间我又去看她,顺便進一步讲清真相,她明白了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却遭到迫害,受到不公的待遇,她表示同情,有了新的认识,有所觉悟了。
我认为,凡送“护身符”遇到对方不收的,有反感的,一定要收回,免得使其随便扔了或毁了而造成犯罪,给他(她)自己带来不良后果,不能勉强给,同时讲清真相,及大法的慈悲与威严同在,令其明白。我都遇到过这样的,第一次根本不收,很反感,等讲清真相后第二次给他(她),他(她)很乐意要,或者没等你给他(她)他(她)先开口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