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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非政府组织表示新加坡法院明显违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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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记者庄岩编译报导)十二月十四日,印尼非政府组织“全球人权努力”(GHURE)主席Henny Sundari就“七二零诬告案”致函新加坡驻印尼大使,认为新加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明显违反人权。全文如下:

请先允许我们自我介绍一下。我们是来自雅加达的一个关注全球人权问题的组织(NGO)。最近我们从几位法轮功学员那里获悉,两位法轮功学员,黄才华、余文忠,在新加坡因为“七二零案件”被起诉并被判有罪。

我们就这一案件审理过程中几处明显违反人权的情况向您致信。

一、 据称这一审判几乎是“秘密审判”,没有其他人在场,或者说公众被限制进入审判庭。
二、对人证物证加以限制。一些人证物证在司法过程中被强行否定。
三、不给被告足够的时间为他们自己就这件事辩护
四、判决仅基于可能性和推测

我们知道新加坡是一个象印度尼西亚一样的自由而民主的国家。我们真切希望您能转告您的政府,我们,一个新加坡邻国的非政府组织,鼓励新加坡高等法院重审黄才华、余文忠两人的案例。以便他们得到他们应该享有的真正公正的审判。我们相信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个正当,公允的司法体制。

十二月十日是世界人权日。在此之际,我们希望经由您敦促您的政府本着善意重审此案,匡扶正义与和平。因为我们相信,和平来自人们互相之间的公正和善意。

“人权是每一个人的权利,捍卫和保护人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

感谢您的关注。我们希望有机会与您就以上事件进行探讨或得到您的答复。

真诚的,

Henny Sundari, NGO主席
印尼雅加达(Jakarta )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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