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学会了路不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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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汝汝现年九岁,是今年七月才加入明慧学校的小弟子。在未進明慧学校前,偶尔在地上捡到些许零钱,总会往自己的口袋里放,经屡劝不听。

前些日子,汝汝和母亲从菜市场返家的路上,捡到了正随着疾驶而过的车辆起舞的两张佰元钞票。聪慧的汝汝当下决定要把钱送去警察局招领,原因是:掉钱的人一定会很着急,如果我们拿了不该得的钱会损德。在她小小的心灵,两佰元可是笔大数目!

到了警局,汝汝独自走進警局,慎重的递交两佰元。但见员警面有难色的步出警局,告知这区区小钱所引发的事后追踪程序繁琐,制作笔录、公告招领六个月……等。他好意的希望汝汝母女能把钱拿回去。汝汝的妈妈和善的告诉他:“从小我们教育孩子路不拾遗、拾金不昧,如果把钱拿回去,孩子要如何遵循?”警员先生很认同的点了点头,但依然以暗示的手势,恳求汝汝妈把钱拿回去,或考虑捐给慈善机构。汝汝妈明白的告诉他:“对不起,造成您的困扰,我们学的是真善忍,不会把钱拿回去,既然交進警察局,您怎么处理我们没意见。”警察先生明白后,欣然受理。汝汝在一旁认同且期待的猛点头,因为她认为这钱不是自己应该得的。

出了警局,妈妈称赞汝汝:“好乖,你做到了真善忍”。汝汝腼腆的说:“哎呀!妈妈你别炫耀,回去可不要说”。难得孩子懂得“为善不欲人知”的道理。回家后,她仿佛全忘了这一回事。时至今日,绝口不提。

从这件事情,看到孩子本质上的改变。在整个事件,孩子是主角,她全程参与决策过程,并做出明确的决定,没有矫情和掩饰,跟以前的行为相比较,有如天壤之别。目睹了整个过程,妈妈心里感动的直想流眼泪,真、善、忍的法理,使汝汝从本质上改变了原本贪婪、自私的想法,就象李洪志老师在《转法轮》中所说:“我们修炼法轮大法的主要目地是往高层次上带人,并没有想做这样的事情,可是它却能够对社会精神文明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

谢谢慈悲伟大的李老师!谢谢明慧学校同修们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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