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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因谋杀罪在瑞典受到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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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6月15日】(明慧记者周杉、周海伦编译报导)2005年6月13日,瑞典著名人权律师彼德•伯格奎斯特先生(Peter Bergquist)与法轮功学员代表一起,向瑞典警察局递交了一份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江泽民等人的诉状。法新社等媒体报导了伯格奎斯特律师和瑞典法轮功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声明。

据法新社和瑞典《当地》报(The Local)6月10日报导,瑞典的法轮功学员在星期五说,他们准备对前中共主席江××及其它一些政府要员進行刑事诉讼,控告他们犯下谋杀、酷刑及绑架罪。

报导引用法轮功方面的瑞典律师彼德•伯格奎斯特先生的一份声明说:“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极深,而且已持续数年。这场迫害是由中共一手发起,由江××建立的一个特殊机构[610办公室]具体指挥。”

法轮功团体说,将于6月13日星期一向瑞典警方提交诉状,随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报导介绍说,2001年11月,包括八名瑞典公民在内的一组西方人士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请愿,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

伯格奎斯特律师在声明中说:“他们遭到逮捕、殴打、威胁和强行拘留。其中几位瑞典学员所遭遇的对待,符合《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中有关酷刑及绑架的标准。”

报导進一步引用伯格奎斯特律师的话说:“几年来,在中国有230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而这些仅是已被证实的案例。”

伯格奎斯特表示,瑞典“有义务对这些罪行采取司法程序并惩罚作恶者。”他特别指出,“在中国没有独立的司法体制,律师如果受理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就会被惩罚。”

据法轮功学员表示,在澳大利亚、比利时、英国、芬兰、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和美国等国也启动了类似的控告江××及其它中共官员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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