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法轮大法研习中心的理事于2005年5月31日因为一些极细微的技术错误,被无理控上法庭,包括提交年度申报表,没有完整的会员名册等六项指控。
法轮功的代表律师云大舜表示这些指控极不合理,而且完全没有先例,因为法轮大法研习中心已经承认了自己犯下了技术上的错误,并缴交了马币2050元(相等于美金500元)的罚款,因此公司注册局不应该再向九位理事罚款。
法轮功发言人表示,中共这样做是为了阻止学员在当地揭露法轮功在中国遭受迫害的实情。
中使馆对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的干扰从未停止过。过去数年,法轮功曾三次申请社团注册,但都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被拒绝。法轮功学员也曾就此事向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递交备忘录,该委员会也表示会关注此事。
马国报章上的多篇报道都曾经报道了中使馆干涉社团注册局和公司注册局,致使当局拒绝了法轮功的注册申请的事实。
在这起案件发生前,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局已经以各种理由威胁要关闭法轮大法研习中心,其中的一个理由是“国家安全。”
法轮功学员强烈抗议中共对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迫害已经严重侵犯马国法轮功学员的言论、思想、信仰自由。此外学员也向公司注册局呼吁撤销对法轮大法研习中心理事的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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