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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610陈卫东等歹徒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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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3月31日】自1999年720以来,山东费县县委610办公室和县公安局610办公室陈卫东等恶徒,在县委副书记王东升和县政法委操控下,不顾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信仰自由,利用各种方式迫害坚持“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弟子。

一、镇压开始时,恶徒对大法弟子实施公开监控,无论在家庭、办公室和上街买菜,都有公安和单位专人跟随监控,以后是秘密监视、监听(电话)和监控。

二、将部分大法学员集中在一停产的新和制衣厂内,在盛夏酷热的阳光下,在水泥地上曝晒“训练”,强迫走正步,蹲马步,单腿独立等,再热也不给水喝,累得实在动不了了,就强迫他们在滚烫的水泥地上爬。新和制衣厂面临县城主要大街,行人驻足,观者如堵,人们对这种残酷行径强烈不满,后迫害者用塑料蓬布将厂院与大街隔开,以挡人视线。

三、先后将二十余位大法弟子送临沂洗脑班进行迫害,使他们和亲属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家庭财产受到损失。610还在县招待所(原县委610办公室就设在县招待所)扣押审讯和迫害大法弟子。他们将原县肉联厂职工王燕等数人逮捕,押在县招待所,王燕戴手铐闯出,至今流落在外。

四、强迫劳教,至2003年,他们先后将29名大法弟子强迫劳教。2004年10月大法弟子尹旭华在洪法时被610逮捕,并抄了他的家。为其复印资料的女士(常人)也被抄,并要将其劳教,因其怀孕才作罢。尹旭华被第二次强迫劳教三年。

五、2005年1月27日上午,大法弟子高晓兰在县城大集上讲真象时,被县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恶徒陈卫东发现,当即带至县公安局搜身讯问。把她卖的鸡蛋全部打碎在公安局大门口,然后将她关入县看守所,拘留十天。高晓兰在被审和关押期间,正念正行,坚持洪法,现被取保候审。

请费县及周围大法弟子正念清除迫害。

县委书记 尹长友
宅电 0539-5037666
手机 13605398898
副书记 王东升
宅电 0539-5021318
手机 13705395718
政法委书记 张志强
宅电 0539-5037366
手机 13953985226
公安610主任 陈卫东
宅电 0539-5222589
手机 1386992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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