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省攀枝花市63岁大法弟子王光志被迫害致死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2月12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大法弟子王光志被非法判刑2年,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后送回家,于2004年10月含冤离世。

王光志,男、63岁,1999年7.20以前曾担过炼功点的辅导员。99年7.20大法遭到了江氏集团的诽谤和迫害以后,他为了证实大法,利用各种方式给世人讲清真象。

2001年王光志被恶警查到了讲真象的信件,马上就被非法抄家和绑架。恶警将他绑架到盐边县金谷酒家进行殴打,手段极其残忍,随后将他吊了三天三夜,并将师父的法像放在他的脚下。

王光志绝食38天,遭恶警强行灌食并把门牙都撬松了。王光志被非法判刑2年,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时才送回家中看管,于2004年10月含冤离世。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