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抵制迫害 以纯善的行为证实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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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7月11日】我是2000年6月19日去天安门证实大法被抓的,当天晚上被劫持進北京某看守所。因为不报姓名,被犯人脱光衣服,十几个人用塑料底鞋轮流打了一个多小时。脸肿起来很大,左眼成了熊猫眼,后背和臀部也变成紫青色渗着血点,打完后还不让睡觉,让靠墙站着。她们说是管教让打的,人人都得参与,不参与就给加刑,如果我说了就给她们减刑。

一星期后我被单位领导接回家。第二天派出所管片民警叫我去派出所问话,我的回答她们不满意,从早8点到次日21点把我关在黑屋子里,后把我送進看守所。28日,我家里到处求情说好话,于9月23日保释出狱,同时出来的有二个同修,回家后派出所所长问我们要1050元钱,不给开票。一星期后让我去厂里上班,每月150元的生活费,一年多以后给我补发了部分工资,还有五个月的没有补发。我是内退工人,这是我的退休金,我理所应得。我多次找过领导,分厂同意给发,可到如今不了了之。据说这里包含着单位接我们的差旅费和派出所的400元汽油票。我们书记是老公安,在派出所4、5个人的陪同下到看守所提审了我并和我谈了话,后来老书记含泪走了。这就是派出所400元汽油票的由来。

我的家人因为恶人们经常骚扰我,而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尤其是我爱人整天提心吊胆,常常出事故,几次摔倒后从楼梯上滚下来,有一次险些要了命。我找到单位领导,希望能把我的情况如实的反映给上级领导,我的所作所为都在他们眼中。再这样下去,我还得去北京讨个说法。后来恶人们就去的少了

我从2000年回厂工作后,时时处处按着“真善忍”要求自己,每遇到烦恼时一个洪亮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遇到问题都向内心去找,看看自己哪做的不好……”找到自己有漏的地方,去掉执著。我把所有见到的人都当做应该救度的对象,用我的实际行动来证实大法、证实法轮功对人类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师父常告诫我们“要忍常人难忍之事,吃常人难吃之苦。”单位厕所我打扫干净了,有人不爱护,单位就把这件事编成节目,叫大家树立讲卫生的美德。大家知道我用拣破烂的钱义务搞绿化,就帮我捡。我干不了重活,领导就组织义务劳动帮助我干。看到我这个50多岁的老太太在太阳下面干活,给我送来了草帽、凉茶。我的生活费也改成了返聘工资,从150元开到了300元。同事们知道大法真象后,悄悄的告诉我让我注意安全,别再被抓起来。虽说是一顶草帽、一杯清茶、一个悄悄的问候,可那是明白了真象的众生得救后的一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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