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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淄博王村劳教所的惨痛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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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7日】我是山东诸城市金旭纺织有限公司职工,97年7月份喜得大法。

99年7月厂武装部民警突然对本厂内大法弟子严加看管,不许集体炼功。7月19日,我骑车上访,路上查得很严,到济南后,发现济南的大法弟子被抓被打。买去北京的车票,必须出示三证,买去北京车票的凡被认为可疑的人,全被警察带走了。我们回诸城后无辜被关押在厂内俱乐部。

2000年正月初六,厂武装部长王作堂、厂书记王立玉把我扣押在厂内直到4月5日,才叫家人领回。

2000年4月27日,我去北京信访局上访,被驻地公安扣住,罚款3000元。

2000年9月,我被恶人举报,被抓入拘留所,拘留一个月,罚款2000元,并被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

2000年11月份我写好上访信,再次去北京上访。被信访局非法拘留并罚款5000元,送回诸城,在拘留所我们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被野蛮体罚,强行灌食,并罚款900元,其中,拘留所主管朱明德、曹锦辉是主谋。

2002年10月16日,我无辜被抓,并没有任何手续和理由就被非法送往淄博王村劳教三年。到劳教所的第一天晚上,邪恶之徒就对我开始体罚。领班队长房××、大队长王××开会研究对我实施迫害。40天的时间,恶警白天黑夜不让我睡觉,强制立正站立,指使邪悟者轮番灌输邪悟谬论。有时我的头被碰得起包、跌摔在地上。有时恶警不给吃饭,有时一天只给吃一顿饭,一个馒头、一顿咸菜。时不时我就被拳打脚踢。

这里的邪恶之徒已经被邪恶控制得没了人性,表面上都在喊它们是执法部门,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根本,实际上都是干着卑鄙下流、法西斯的勾当。我被体罚,腿肿得很粗很硬,象木桩不能弯曲,不能下蹲,脚底疼痛难忍,象站在烧红的铁板上,最后一层层去皮。恶警不让坐,都肿到小肚子时,队长王××说“还早呢,肿到心口窝就行了,就没命了。”最后恶警又把我塞进一楼楼底的小黑屋子里,又湿又热,再加上一个很亮的小灯泡,更热。六个月不让睡觉,强制干活,干不完不让吃饭。近三个月不让洗澡。刚进去时,40天的体罚,我曾写过三书,后来它们又拿出来念时,被我抢过来撕了,它们就疯狂地折磨我,把我用手铐吊起来,两个邪恶之徒一边一个拉我的胳膊使劲往两边拉,与身体分成三块,又用手铐铐紧,疼得我胳膊就象要掉下来,就这样吊了十天十夜,不给吃喝。要是困了,身体往前一倾,两手腕就疼痛难忍,到如今两大拇指还时常麻木。后来恶警把我放下来还让我罚蹲,我坐在地上不蹲,它们就用脚踢,把我架起来使劲摔。

无论对我怎么迫害,我总是记住师父的话,慈悲救度众生。我给他们讲真象,最后环境改变了,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我堂堂正正地走出了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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