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梅河口市李传文被迫害致死的经过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5月27日】李传文,男,54岁,汉族,生前住吉林省梅河口市红梅镇红梅街五委,曾经在当地梅河煤矿服务公司中腰井和梅河煤矿五井火车站南刘亚秋煤矿做过临时工,也曾出租过三轮摩托车。李传文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真、善、忍”的法理纯净了他的心灵,归正了他的行为,更成了他以后的人生信仰。他憨厚朴实,寡言少语,待人真诚善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滥用手中的权力,视国家宪法于不顾,以造假欺骗的手段开始了对法轮功的镇压。面对新闻媒体的谎言和诬蔑,面对世人被蒙蔽,李传文震惊了,他觉得自己应该站出来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九九年十月他抱着向政府说真话的目地,踏上了去北京上访之路。没想到,他在北京火车站就被红梅镇驻京的公安人员非法劫持,并被扣上“進京闹事”的罪名送進梅河口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看守所管教杨野指使犯人对李传文施以站立体罚,一次性站立长达几十个小时,在站立过程中,如果身体摆动或者腿弯曲了,立即就会招来犯人的殴打。

被释放后,李传文想不明白:信访办是民众向政府反映问题的机构,难道一位公民抱着为国家好,为了全民的身心健康去北京向政府说真话怎么会触犯法律呢?这不和国家的宪法相矛盾了吗?

于是2001年一月,他又去国务院信访办,没等说话,又被绑架,又被送進梅河口市看守所。在一个多月的非法刑事拘留期间,由于他拒绝背监规,恶警指使犯人强行扒下他的裤子,用木板暴打他的臀部(犯人的所谓“开板子”),直打得肌肤开裂流血。打完后再强迫他坐板,使内裤粘在伤口上,待大小便褪去内裤时伤口疼痛难忍。这一次被释放时,红梅镇原公安分局局长牛振奎以“治安罚款”为名向李传文索要了600元钱,未开收据。

2000年3月,红梅镇政府害怕法轮功学员上访,在原镇委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李传文被关押在那里一个月。牛振奎指派干警到李传文的住所非法撬开他的箱子盗走了存款折。关押结束后,牛振奎以此要挟李传文每日必须去公安分局报到,还要为他擦洗轿车,否则存款折不予退还。当时一个干警暗示向李传文借钱,未达目地,便寻衅殴打李传文。

同年十月,红梅镇政府为防止法轮功学员上访再次将包括李传文在内的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关押在原梅河煤矿托儿所,李传文绝食抗议非法关押,遭到牛传奎的暴打。牛传奎还强迫李传文把一盆水举在头顶上,并威吓说:“水要洒了,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2001年3月23日,牛振奎派公安局人员闯入梅河煤矿原独身宿舍李传文居住的房间,非法抄家,并将李传文劫持到公安分局,为了达到迫害的目地,牛振奎捏造了一个“煽动闹事”的罪名,第三次将李传文送進梅河看守所。当时看守所里强迫犯人卷牙签,每天给各监舍和每个人限定任务量,李传文因完不成任务而遭到犯人毒打,他的腰部被打伤,两个多月行动不便。后李传文被非法教养一年,于同年的四月份被送至通化教养队。被教养期间,李传文曾遭到电棍电击,被强制劳动,也曾受到犯人的勒索、体罚、辱骂等折磨。2002年3月末李传文被释放,回红梅镇。经过一段时间炼功后,李传文的身体渐渐复原,后经人介绍到刘亚秋煤矿上班。

2002年6月18日,李传文下了4点班,后半夜刚躺床上,现红梅镇公安分局局长的孟祥民,带着警察非法闯進独身宿舍,抄家后将李传文绑架到公安分局,第四次把他劫持到梅河看守所,在这受了两个多月折磨后,被非法判两年劳教,于2002年9月被关押在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

朝阳沟劳教所是吉林省定点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该劳教所把怎么样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做为工作目标。对外他们推卸责任说:是公安局抓的人,我们只管关押,有冤有屈你们找公安局。对内他们威逼犯人管制法轮功学员,并以一名刑事犯人包夹一名法轮功学员的方式和为犯人减刑等手段,变相的鼓励犯人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迫害和肉体摧残。在那里,因偷、抢、诈骗、打架等而犯法的刑事犯人,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可成为管教们的座上客;而以“真、善、忍”为做人准则的法轮功学员却受到歧视和奴役。犯人们为了迎合管教们的心意,时常百般刁难法轮功学员,就连上厕所的时间都不给够,动作稍慢一点即拳脚相加。李传文的臀部长了疥疮,烂了很深的坑,不敢坐,但管教却强迫他坐板,每天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他的日常生活吃、喝、拉、撒、睡是在犯人们的辱骂和殴打中度过的,而管教人员正是企图使李传文不堪忍受而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李传文身心遭到摧残。

到了2003年的下半年,李传文的身体渐渐不支,营养极度缺乏,食量也越来越少。2004年的春节前后他用同修和朋友寄的钱会了诊。医生严肃的告诉管教:“这人马上办理保外。”

然而劳教所所长王延伟却还是把逼迫李传文写“三书”作为保外的条件来要挟他。这时的他每天去饭堂吃饭都需要两个人搀扶着走路,当别人都吃完饭时,他还坐在椅子上喘着气。三月十日劳教所暗中为他办了“因病准假七天”的手续。第二天上午管教谎称带他去看病领他到卫生所打了一针,然后送回红梅镇公安分局。此时已无家可归的李传文面无血色,咳嗽不停,生活已难以自理。当天下午干警将他送到红梅街一委开幼儿园的法轮功学员张春艳家里。三月十二日下午李传文又转住东升街十委的法轮功学员盖永光家里。三月十八日晚,几名法轮功学员将他送到梅河口市爱民医院呼吸消化科入院抢救。三月十九日晚六时十二分在红梅镇医院抢救室含冤去世。同修和朋友为他穿上衣裤,把他送到医院太平间。三月二十日早八点钟左右,红梅街道和红梅镇公安分局等部门将他的尸体送去火化。

熟悉李传文的人听到他逝世的消息都很悲痛,痛恨那些残害他的人。人们背后议论:这是江泽民欠下百姓的又一笔血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