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的严谨与讲真象的心态

——读同修体会文章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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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28日】看了2004年2月12日《明慧周刊》海109号中,同修的一篇题目为《曝光恶人恶警要附上其犯罪事实根据》的体会文章,文中提到:有个别地区的学员在曝光恶人恶警时,把派出所、劳教所门厅等处贴的所有干警的名单一个不漏地抄下来,送到海外曝光或制成恶人榜张贴的做法,不利于孤立、震慑邪恶。从中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在这里与同修交流。

随着各层空间的邪恶因素被大量清除以及各地同修大面积讲真象的不懈努力,好多地区在公安司法部门工作的很多警察都不同程度地了解了大法真象,他们有的不再参与迫害,有的甚至暗地里在帮助大法弟子(这些明慧网的报道中时常能看到),那么我们在揭露当地邪恶的过程中,就应该本着能救度的尽量救度的原则,而不能把所有知道名字的警察统都作为恶人、恶警送到网上的恶人榜上刊登,而不考虑这里面是否有没有参与迫害法及大法弟子的,对大法有正念的,或曾经被蒙蔽而现在已经改过、暗中支持大法的。我们揭露的对象只是针对那些直接或间接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揭露它们的目的是为曝光邪恶、震慑邪恶、制止邪恶、清除邪恶,从而达到救度众生。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我们可能达不到救度众生的目的,反而让那些没参与迫害的人误解我们,对我们产生质疑,反感、抵触,给我们的证实法、救度众生带来损失,起到反作用。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我有一个同学是某劳教所的管教,因为她工作特殊性,我很早就给她讲过大法真象,并邮寄过多张真象光盘给她。虽然她对这场迫害的本质认识得不很透彻,(当然与我未能深入持续地给她讲真象有关),但她曾对我说过,她看到在她们所关押的大法弟子确实与其他劳教人员不一样,都是好人,并表示自己并不愿意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去年春天,有一次我因为别的事给她打电话,却听到她在电话那头非常生气地给我讲了一件事,当时正值非典期间,有一天她们大队新来了一名大法弟子,她见这名学员没有行李,就好心地让这位学员用她的手机给家里打电话。第二天,家里就去了人,请求接见这位学员,可就在那天,劳教所开了会,所长借防非典之由,规定从即日起停止劳教人员的接见,连送的日用品也不能往里拿。当时,我的这个同学给她的家人做了解释,并把她家人送的东西偷偷拿给了这名学员,(后来因为这件事,她还挨了队长的批评)。可是过不几天,她就看到网上登出了这件事,可这件事变成了:XXX劳教所X大队恶警XXX(我的同学)借防非典之由,不让学员家人接见,并附上了她的手机号(她猜测可能是那名学员用她手机给其家人打电话,而学员家中电话可能是带来电显示的)。当时她非常生气,觉得自己被冤枉了,很委屈,明明好心帮这名学员,结果被她家人上网成了“恶警”。这件事在网上登出后,她就接到了各地大法弟子打去的电话,据她讲,有一名南方大法弟子打电话时只顾自己滔滔不绝地讲,语气很不客气,根本不听她解释,接过几个这样的电话后,她便把手机号换了。

当时这件事让我想了好久,因为后来没能找到这篇报道,不知是否完全象她描述的那样,但是我还是在这件事情上看到了我们的不足,首先,我们应该严肃对待发往明慧的各类信息。力求准确、客观,不能夹杂个人情绪,把某些未经核实的消息或未调查清楚的事情发给明慧,是很不负责任的。如果后来证实消息不实或不准确,容易给我们带来损失,影响常人对明慧网的态度。

明慧网是我们大家的网站,是无数同修付出艰苦努力创办起来的,运行到今天,倾注了多少同修的心血啊!他在正法时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我们都清楚,这就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维护他,使他在正法时期发挥更大的作用。

再有就是,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向公安司法部门尤其是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警察讲真象?几年来,由于我们看到、听到太多的同修被恶警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残酷迫害,甚至致残、致死,有少部分同修便或多或少地产生了对警察的怨恨之心,一提劳教所的警察就想一定是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了,从而在讲真象中语气过激、不善、言辞激烈,这是不对的。

师父早在法中告诉过我们,我们面对的这场迫害不是人对人的迫害,真正给我们制造这场巨难的是宇宙中的旧势力及旧势力的黑手与它们操纵的邪恶烂鬼。人只不过是被利用而已,所以无论对谁,我们都应该是和善与慈悲的,我们是修炼人,气恨、怨恨不是情吗?况且警察和警察也不是一样的,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对真象的了解程度也不一样,经过我们几年来的讲真象,清除另外空间控制人的邪恶因素,甘心情愿干坏事的恶警还是少数,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在对他们讲真象的过程中,也不能只顾自己讲,而不顾对方的疑问,心结障碍在哪里,事情的原委是怎样,然后用慈悲、祥和的心态通过不同角度去讲清真象。否则,很可能我们费了半天劲,对方不但不接受反而反感了。这方面的体会明慧网上发表过很多,这里不再说了,而且事情过去将近一年了,现在我想同修们都能做得更好了,我也希望在这正法的最后阶段,我们能象师父要求的那样更加理智、更加成熟地做好我们应该做的。

不妥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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