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潜江大法弟子自述遭迫害经历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2月4日】我叫黄文英,1965年出生,是湖北潜江市人,家住除尘设备厂家属区。我爱人叫张智,除了爱好气功,看书,什么也没有。

96年街上到处都是法轮功的书《转法轮》,到处是炼功点,我爱人也跟着学起了法轮功。虽然学法轮功不交任何学费,我也不允许他去,就是有事没事找他吵。经过几个月,在不觉中我发现他关心起家里的每一个人了,也经常帮我的忙,他变得能吃苦了,虽然变好,我却还是要找到他的一点缺点跟他闹个没完,哪怕是我自己错了,也得让他跟我说声对不起。

每当这时,他都用很平和的心态对待。经过一年多的吵闹、观察,回想我与他结婚近十年,不知买了多少气功书,也出过一些钱学过几种气功,这么多年也没见他改过一点,为什么学了法轮功,就能让他改变呢?我觉得奇怪。97年秋天我拿起了《转法轮》,看完一遍使我明白了,原来法轮功就是讲“真,善,忍”修身养性,时时处处想到别人,为别人着想,不做坏事做好事,不杀生,改掉在人中的所有恶习,而且还知道了通过修心加上炼功,可以好病。从此我自己也走入了修炼,家庭从此变得祥和幸福,再也听不到我的叫喊声了。最让我觉得神奇的是通过几个月的炼功、看书,一身的病全都不见了,病魔离我而去,一身轻松。那时虽然家庭经济困难,但我们活的轻松、踏实。

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广播、电视、报纸铺天盖地的邪恶宣传,一时间祥和的气氛变得凝固,我们每次出进家门世人都用奇异的眼光看着我们。这些我倒没在意,可是公安局、国安办、派出所的所谓执法人员经常是不穿警服,不出示任何证件在我家三天两天威胁,那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了。经常把我带到公安局六楼国安办公室做非法询问笔录,他们把我当着重点看管对象,因为他们认为我是所谓的辅导员(何为辅导员呢?就是为别人提提录音机,义务教功,每天比别人早一点到炼功点上打扫卫生,但这都是自愿的)。

10月1日前,公安局国安办又来了两个人,付生跃,一姓汪的,进门就是威胁:不准上访,不准炼功,如有人说你炼功,我们就得抓你!我说:我们修“真善忍”做好人,炼功锻炼身体有什么不好?他们却说不是他们不让炼,这是中央的指示。

10月18日我和另一功友抱着一颗诚挚的心,踏上了进京上访之路,可没等我们找到信访局,就被北京便衣抓住送往湖北驻京办,然后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恐怖组织强令单位出钱把我们接回,送杨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被无理诈取3000元才放回。

回家后,公安仍然非法监视居住。12月30号晚十点左右,我孩子正准备休息,突然有人叫门。把门打开只见国安办两个执法人员:关红斌和付生跃。二人闯进我家就气势汹汹逼我交炼功带,我不交,同时声明这是我私有财产。见我不交,付拿着电话说先请示局长后把我抓走,而关红斌却到屋外打电话找来了我厂保卫科邓绍国,把我非法绑架到圆林派出所。当时不准我带任何衣物,寒冬腊月的天把我关在一个阴冷潮湿、没有任何取暖物的一个小号里两天一夜。后拿来一个荒唐可笑的拘留证让我签,上面写着:扰乱社会治安罪。善良的世人们啊,当时我们一家在家里坐着,恶人强行把我绑架迫害,还要我签“扰乱社会治安”,到底是谁在扰乱社会治安?善良的人们,不用我说,自然就知道了。我拒不签字,他们将我送进了杨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几天后,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把我和另一功友铐上手铐,拉到一个狭小房间里,匆匆念了什么所谓的劳教书,逼迫我们签完字,就送到了沙洋劳教所二大队,非法劳教一年半。

来到劳教所真像进入了人间地狱。那里的管教一个比一个凶,劳教犯人更不用提了,什么吸毒的,同性恋,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为了迫害我们,管教不按法律要求管理,非法安排吸毒犯管我们:一个法轮功派两个吸毒犯监控,白天一个晚上一个,吃饭睡觉上厕所都有人监视,不准说话,不准炼功背经文,管我们的犯人还不用劳动。为了加大肉体迫害,劳教所安排我们到处挖沟,大沟小沟,最后他们将一块长得十分好的油菜田把没成熟的油菜铲了,然后要求我们到田中间挖一个大沟:宽十米,深十米,而且土还得挑到百米之外去倒。一天下来所有的人都累得一句话都不想说,其他劳教人员都哭了。干警也说,自沙洋劳教所建立以来,从来没听说过女子队挖这么大的沟!有的脚起泡了,手起泡了,肩起泡了、紫了,挖一天下来全身都是脏的。零下几度,其他人可以洗到热水,可对法轮功却要洗冷水。

在那里如果发现有人背经文,就得面临着各种折磨。我记得在我们刚到沙洋时间不长,我们十几个人因为背经文,受到了各种折磨,有的被铐上手铐,强行跪在雪地上,然后他们从地上抓雪往学员嘴里塞,有的嘴都被弄得流血了。我被关进了一个阴冷的小号,面墙而站。一个多小时下来,人就象冰棒一样。炼功更不用说了,一天凌晨我正在床上打坐炼第五套功法,队长来了,见我炼功,就把我的腿拉下来,叫我跟她走。来到办公室,她恶狠狠大叫:给我跪下!我没理她。见我不跪,气得她马上从柜里拿出了雪亮的手铐,一下把我推到一个三角墙角,给我上手铐。当时我也没有反抗,就任她折腾,结果一个人怎么也铐不上(因为这种方式上手铐很费力,首先把一只胳膊铐上,从前面,手心向外反着往肩上拉到后背,然后把另一只手从腋下往背后,也是手心向外,使足力往背后向上拉,直到手重叠才能锁上铐子。铐上后人根本就不能站直,只能弯着背,全身一点力也使不上,这个上铐的过程让人十分难受。)就又找来一个男恶警(男恶警是为了迫害法轮功调到女队来的),两个人好不容易铐上了,累得他们已是大气直出。那个没有人性的男恶警却用穿着皮鞋的脚狠命的踢我的腿 ,好像不把我踢得跪下,就不罢休似的。铐子我也不知道上了多长时间,她们看到我好像不行了,就给我打开铐子,开的时候,也不知道他们是故意整人,还是打不开,把我两只胳膊使劲用力拉,拉了几个来回,拉得我真觉得胳膊就象断了似的,松开铐子两只手拿下来已全无知觉,大约过了近一个小时才知道疼,两只手肿的象两个馒头似的。就这一次就让我的手疼了几个月才好,腿当时被踢得大块青紫。这样的迫害,对法轮功学员是家常便饭。

从劳教所回来后,由于我没有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公安局与610不法人员仍然不放松对我的监控,千方百计找借口妄图达到迫害我的目的。一到节假日,他们所谓的敏感日,我家门前或附近,五个八个的蹲坑,窗上,门上,三个两个的象壁虎似的爬在上面。搞得左邻右舍不得安宁,群众敢怒不敢言,只能在背地里骂他们。

更有一次,即2001年3月初,公安局国安办的恶人关红斌、刘正好两人穿着便衣,非法将我爱人在单位上班时骗回家,他们在没有收到任何所谓的证据情况下,就拿走我爱人的鞋。当天我们就写了一封反映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情况,发送给局长。几天后来了四五个恶警把我爱人从上班地方拖上车,强行进行抄家,结果一无所获。恶警又是耳光,又是脚踢,同时把他送到潜江市第一看守所,进行逼供。逼供不得逞,国安办的恶警邓潜平告诉我爱人张智:如果你不好好回答我们的话,我就要掉你的号(“掉号”是最能折磨人的,每当号里刚进一个人,就要被毒打一顿,这叫“走过场”,而且每个人都要动手,一直到又有新人进来。)

张智被非法关押期间,我多次要求见人,可610恐怖组织和国安办不予理睬。一个多月后,有人告诉我,张智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就被掉了4个牢号,而且是每个牢号都有人说出同样的话:警察交待,叫我们把你往死里打。听到这一灭绝人性的消息,在走投无路之时,我找到了市委书记,讲诉了所有发生的事情。之后我爱人才免遭掉号的迫害。

当时我正在市中心医院做临时工,工资只有180元。爱人被抓后,我和正在读高中的孩子就没了生活的来源。不仅这样,610恐怖组织和国安办不但不放我爱人,而且逼着医院领导解雇了我。在这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再一次找到市委书记和610恐怖组织,告诉他们如再不放人,我就依法上访。没想到610的人说:到哪上访都没用,江泽民叫你不炼了你就不能炼。我严正回答,你们可以昧着良心迫害好人,我不能,我的头没长在江泽民的头上。没办法我只好告诉他们再不放人我会层层上访,中国告不了,我到国际法庭去告,我要把我这么多年遭受的迫害都告诉世人,让世人们都知道你们的违法迫害好人。这样,将我爱人非法关押3个多月才放回。

在2003年11月26日,我爱人在除尘设备厂(一私人老板)打工,在上班时,610恐怖组织和公安局的恶警姚佳敏、姚承立、关红斌和610头目雷XX一夥,十多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通过任何领导的情况下,在我爱人上班处,四个人不由分说将他拖下楼就往一辆黑色轿车(车号为N08066)里塞,在情急之下他喊了一声:“抓人啦!”工人、保卫科和他的老板闻声赶来。这个时候有许多善良的人都纷纷质问恶警:“为什么抓人?凭什么?这人这么好他犯了什么法?你们抓人有手续吗?穿警服了吗?开警车了吗?”问得他们目瞪口呆。我闻讯赶到现场,可还没等我开口说几句,他们马上上来四五个人把我爱人抬上了车,就这样把我爱人在这众目睽睽之下绑架走了。后来经多方打听,才知道把我爱人绑架到了武昌洗脑班。通过了解他们每绑架一个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就会迫使其人所在单位或所在辖区强交现金2000-6000元。

我爱人被绑架之后,没过几天,传来消息说他们正准备绑架我。在这种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别无他路,只有离家出走,仅留下我可怜的孩子一人在家。如今我已被逼得有家不能归,有心照顾孩子,孝敬老人却被他们强制剥夺了我做为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今天虽然我已流离失所,他们竟仍还不放过,还在想尽各种办法欺骗我的亲人,给我的亲朋好友施压,似乎非要达到他们要迫害我的目的。

善良的父老乡亲们啊!谁家没有兄弟姐妹,亲朋好友,谁家没有父母子女,谁也不愿意过那种流离在外的飘零日子,谁也不愿意一个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我们只想做一个好人,做一个真正按“真善忍”标准去要求自己的好人。善良的人们,请您明辨是非!为什么好人还要遭到如此的迫害?我们一家遭到的迫害只是中国现今千百万个法轮功学员中的一例。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