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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武克立的亲人控告吉林监狱恶警李永生、王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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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30日】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省监狱管理局:

我们是吉林监狱七监区伊通大法弟子武克立的亲人,我们要控告吉林监狱教育科干警李永生、王元春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实、依法惩处违法干警。

吉林省伊通县技术监督局主管计量工作的副局长武克立,男,56岁,为人谦和。1994年4月在长春得法修炼后,更是平易近人,凡事为人着想。当地熟悉他的人,对他的评价是:清正廉洁、两袖清风,要是伊通县当领导干部的要都像他那样,就绝不会出现腐败现象。

2002年3月14日下午,武克立下班后被伊通县公安局长张启以找谈话为名,骗到公安局,当天就被非法拘留。几天后恶警让武克立家属拿钱去赎人,遭武克立家属拒绝。

7天后,武克立被送入伊通县看守所刑讯逼供,坐老虎凳20多个小时,同时恶警放高音喇叭在耳边反复高喊:武克立交待问题……。不法人员不让武克立睡觉、吃饭、喝水、上厕所,强迫武克立承认是当地法轮功的负责人。最后没有任何证据,非法判武克立五年徒刑,后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

武克立现被迫害双脚指麻木疼痛,活动困难,并且视力极度下降,近乎失明。武克立家属给武克立送去的生活用品一律被监狱拒收,家属只能往监狱存钱。在这种情况下,大法弟子武克立面对非法关押和各种迫害,向有关部门写了申诉书,但却遭吉林监狱教育科的李永生干事横加阻挡,李永生知法犯法,不但剥夺武克立依法申诉权,而且还对武克立实施各种精神迫害,连续13天逼迫武克立转变认识。

下面是武克立的亲人所叙述的吉林监狱教育科恶警李永生、王元春的违法犯罪事实:

我是吉林监狱七监区伊通大法弟子武克立的亲人。2004年11月15日去吉林监狱接见武克立时,看到武克立与一月前判若两人,目光呆滞、四肢麻木不听使唤,监狱医院说是末梢神经炎。当家属说这病可能导致半瘫或全瘫时,他说这样的病在这儿太多了。身体极度虚弱,打不起精神,一问才知是因为武克立为自己被非法判刑写了申诉书,所以招来教育科的李永生干事,每天手拿这个申诉书对武克立做强制改变认识的工作,到11月15日已经整整13天。

对此我们十分不理解。吉林监狱的八条承诺的第4条已明明白白写着此种权利不受侵犯,教育科的李永生有什么权力竟敢公然剥夺武克立依法申诉权?李永生有什么权力执法犯法强制武克立以改变认识(放弃修炼),作为递交申诉的条件?李永生有什么资格不执行吉林监狱面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和七条禁令?

李永生如此对武克立施压,实在令我们家属非常担心。我的外甥、长春大法弟子李智泳就是因为教育科的恶警王元春强制转化导致肾脏不堪重负,得了严重的肾病综合症,虽治疗多日仍不断恶化,无罪释放后仍然生活不能自理。

医学证明:强大的精神压力会导致多种疾病!武克立的性格又极为内向,我们很难想象武克立在这种巨大的压力面前还能承受多久?我们担心李永生如此加重迫害,将会对武克立身心造成严重后果。作为国家政府机关的执法工作人员,李永生你能承担得起这个责任吗?

再说,被监管人员的申诉书依法应直接交到驻监管场所的检察机关,委托家人申诉的属于信件,正常发出交给家人,李永生扣压申诉信纯粹是违法行为,对此我们要依法上告有关部门。

我们要求:
1、立即停止对武克立的精神迫害;
2、李永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将申诉书马上发出;
3、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自己承担责任。
4、 追究吉林监狱教育科恶警李永生、王元春的违法行为。

控告人:大法弟子武克立的亲人 200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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