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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轮功学员起诉前中国教育部长陈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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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19日】2004年11月18日“汉城中央地方检察厅”接受了韩国学员张淑及其女赵英伊起诉陈至立的诉状邮件。诉状要求以集团虐杀罪、特殊暴行罪、业务妨害罪等罪名,惩处于11月18至20日来韩访问的前中国教育部长、现任国务委员陈至立。

陈至立曾于2004年7月19日访问坦桑尼亚时,因其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被起诉,并到庭应诉。

陈至立1998年到2003年担任中国的教育部长。她利用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和获得的特权,强行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江氏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使得中国教育系统镇压法轮功尤为凶残。据不完全统计,至2003年,至少有210所中国大专院校的435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送進劳教所或者精神病院;1999年以来教育系统至少有61人被迫害致死。

此外,陈至立还多次召开各种会议,亲自部署对法轮功的迫害;她以教育部名义发文,在全国所有大、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态过关;强迫教师学生观看诽谤、攻击法轮功的电影;在大、中、小学强制推行反法轮功的“百万签名”运动,胁迫学生签名参与这场由少数人发动的迫害;通过教育系统将攻击和诬蔑法轮功的内容编進中小学教材及各级考题,甚至大学和研究生的招生试题中;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陷害法轮功的节目作为师范院校学习内容,在未来的教师队伍中進行煽动仇恨的灌输。

陈至立还通过外交渠道,以文化、教育交流等名义将迫害推向海外。2002年7月3日至4日,陈至立出席教育部组织召开了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并讲话,讲话中透露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在打压法轮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江泽民、陈至立的授意下,各国使领馆在海外的华人社区中,大面积推广迫害。 陈至立还以出国“文化、教育交流、考察”名义,无偿巨资资助他国,实施渗透,目地是把对法轮功的攻击和迫害推向国际社会。

这种镇压行为是违反中国宪法及教育法的违法行为,更在孩子们纯洁的心灵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陈至立所犯下的罪行必然逃不过正义法庭的审判。

法轮功学员表示揭露陈至立的恶行是为了不再让她这种恶人带着伪善的面具来韩国進行公开活动,并向恶人敲响警钟,让他们明白善恶有报的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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