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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黑龙江省大庆市迫害法轮功者法网恢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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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一,背景

1999年6月10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610办公室”,1999年7月20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采取的是先收缴、销毁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再开动所有的宣传机器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进行轰炸式造谣诽谤,以使民众不但没有机会了解法轮功,还因为煽动式的宣传而仇恨之。为达到这一目的,镇压者不惜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及一系列法轮功信众“自杀”、“杀人”的耸人听闻的“惨案”,来试图从“名誉”上将要消灭的对象彻底“搞臭”。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的四年中,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78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2003年8月25日黑龙江省被害致死119人,其中大庆市17人。

江泽民一方面向世界承诺在中国减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让部分海外主流媒体记者参观劳教所的所谓“文明环境”,一方面中国的酷刑个案却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群众上更是不择手段,使用酷刑至少达40种以上,使用对象中妇女和老人占相当比例,令人发指。

另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3年3月20日发布的资料:“目前在中国,中国经济资源的四分之一被用于迫害法轮功。这些资金来源于中国人民的血汗钱,纳税生产、海外投资、连同强加于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罚金。这些巨额资金被用于抓捕迫害中国法轮功学员,组建全国范围的610组织和关押洗脑基地,动用全国媒体进行大量的诋毁宣传和造假,以及在海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干扰等活动。这样做的结果直接给中国人民生活和国家经济运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严重后果。”

二,自焚案件真相

“追查国际(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3年1月23日成立“天安门自焚事件调查委员会”,对此案进行多方位的取证调查。

“追查国际”委托全球公认的,在中文语音的辨识、合成、验证等方面拥有先进的技术的国立台湾大学语音实验室,对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的三集《焦点访谈》节目中出现的“自焚”人物,王进东和记者等作语音鉴定。台大语音实验室得出结论:《焦点访谈》录像中第一集的王进东与第二集和第三集的王进东应可判断不是同一个人。此调查结果与“追查国际”通过其他渠道对王进东身份的核实结果相吻合。“追查国际”从可靠途径获悉:参与“自焚”的“王进东”是由一名现役军人扮演。(追查国际会将此人姓名递交给有关司法机构)

“追查国际”通过可靠渠道从积水潭医院参与治疗12岁的小姑娘刘思影的医务人员处得知,“刘思影在烧伤基本治疗得差不多了,身体已基本恢复正常,已打算出院的时候突然死亡,死因可疑”。关于刘思影气管切开后,在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唱歌的问题,积水潭医院的医生认为“刘思影声音不可能那么洪亮,中央电视台应该是做了手脚。”

根据调查,“追查国际”从积水潭医院多位工作人员处确认,所有“自焚”者在晚上5点左右才被送到积水潭医院。然而从新华社报导的“自焚”开始的时间下午2点41分加上7分钟的灭火,“自焚者”应该最迟在3点左右离开天安门,可是从天安门到积水潭医院十公里左右(相当于6英里左右)的路程,救护车却行驶了2个小时?“追查国际”认为其中被掩盖的过程涉及到“自焚案”的阴谋。

另外,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中关于自焚的现场录像可以看到,有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手持一重物,用力向死者刘春玲(12岁小姑娘刘思影的母亲)的头部击打,导致刘春玲急速倒地,并用手护卫被打的左侧头部。追查国际有理由认为刘春玲极有可能是在现场被打死,而非被烧死。

三,法轮功真相

法轮功(法轮修炼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创编的佛家修炼大法,修炼宇宙特性“真善忍”。法轮功自1992年5月在中国传出,1995年传向世界,参加修炼的人有上亿之众。修炼者中有农民、工人、商人、军人、教师、学生,也有机关干部、新闻工作者、工程技术、医护人员,还有为数众多的党政军领导干部以及专家、学者和文化艺术界的知名人士等男女老少各行各业人士。自1999年7月20日遭到中国政府中少数人的无理镇压以来,非华裔修炼者大幅度增加。 目前已传遍60多个国家,获上千个褒奖。

有人提出:法轮功为什么传播的如此之快、之广,又为什么如此受人们的喜爱?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法轮功是正法修炼,使修炼者受益无穷。法轮功修炼直指人心,要求学员首先从常人中的好人做起,成为一个善者,做到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进而升华到做事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境界。心性修炼是第一位的,心性多高功多高,这是绝对的真理。法轮功学员中,许多人原来是有病的,有的人甚至就是为了治病才来炼法轮功的。当他们明白了法轮功的法理,放下有求之心,注重心性修炼时,随着心性提高,功就在长,层次就在提高,身体就在净化,无意中就达到了无病的状态。法轮功是修炼,不治病,但只要真修,祛病健身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法轮功学员心怀真、善、忍,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心性标准,有益社会的事他们抢着做,做了好事也不留姓名;无益社会和伤害他人的事绝对不做。这就是法轮功学员的思想境界。

在1999年之前中国的赈灾捐款中,许多学员捐款上万元,而报纸、电视屏幕上留下的名字却只有“法轮功学员”。

四,大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自99年7月20日大法受到迫害以来,到目前为止,仅大庆市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上千人次,非法劳教几百人,非法判刑几十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达十七人。他们是李宝水,崔晓娟,张铁燕,王斌,叶秀凤,牛怀义,陈秋兰,张维新,吕秀云,郑文芹,尚广申,王淑琴,王克民,于永泉,何华江,李小荣,法轮功学员。部分被迫害致死案例如下:

1.李宝水,男,39岁,原大庆辅导站站长。生前系黑龙江省大庆市劳动局就业科科长、党员、历年来的先进工作者,在家庭中,社会中,亲友中处处是个好人。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没有任何罪证材料、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李宝水被关进了大庆市看守所,被所谓正式隔离审查。七月二十六日被迫害致死,时至今日,其家人连找个问话的地方都没有,没人接待,没人答复。

2.王斌,男,47岁左右,黑龙江省大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站软件室工程师,曾获国家科技二等奖。99年曾因组织284人签名被拘捕,2000年5月末进京上访被判劳教,在大庆劳教所因坚决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曾多次被毒打。9月27日,四名犯人在劳教所二大队教导员冯喜的指使下,在监号里当着40多人的面对其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毒打,直到将其活活打死,颈动脉被打断,脖子充血,其状惨不忍睹。

3.叶秀凤,女,65岁,黑龙江省大庆市采油一厂管理站家属,95年上半年修炼法轮大法。2000年12月中旬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带回大庆非法关押,她绝食抗议非法迫害,第四十五天时,恶警怕她死在里面承担责任,将她放回,并对她进行种种威胁。她每年一千多元的生活费被派出所、街道、单位等扣去,致使她没有生活来源。再加上超期关押对身体所造成的伤害,2001年3月18日含冤而死。

4.牛怀义,男,大庆市采油六厂法轮功学员。2001年4月含冤去世。责任单位:大庆劳教所。

5.陈秋兰,女。陈秋兰于2001年8月24日零时被迫害致死(时间是派出所告诉的)。责任单位:大庆看守所。

6.张维新,女,44岁,原黑龙江省大庆市安装公司三处职工。于2001年8月31日下午被害致死。

7.吕秀云,女,于2002被大庆市看守所粗暴灌食。3月7日晚9点含冤离开人世。责任单位:大庆看守所。

8.郑文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文工团会计。2002年5月22日因被强行暴力灌食导致死亡。 主要责任单位:萨尔图区公安分局,肇源县公安局政保大队 ,肇源县看守所。

9.尚广申,男,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法轮功学员。在2002年初含冤而逝。主要责任单位:肇源县公安局政保大队 。

10.王淑琴,女,六十三岁,黑龙江省大庆市卧里屯法轮功学员, 2002年9月21日,这位健康、豁达、乐观、可敬的老人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主要责任单位:卧里屯派出所。

11.王克民,男,38岁,毕业于大庆师专地理系,大庆市第六十五中学教师。在2003年5月7日晚被恶人迫害致死。11日尸体被火化,火化时被严密封锁消息。主要责任单位:八百垧派出所,大庆市第六十五中学,大庆教培中心,龙凤看守所,红岗拘留所,大庆劳教所,卧里屯派出所。

12.于永泉,男,45岁,大专学历,大庆市第二制米厂职工,于2003年3月8日下午一点左右在大庆市红卫星监狱被迫害致死。主要责任单位:大庆市让区法院,大庆市红卫星监狱。萨区国保大队。

13.何华江,男,42岁,何华江在2002年12月23日被虐杀。主要责任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新派出所,大庆市劳教所。

14.李小荣,男,四十一岁,生前系黑龙江省大庆石化分公司职工。主要责任单位:大庆石化分公司,劳教所。

五,大庆市劳教所暴行:上绳、掰断胳膊、剥夺睡眠、灌屎尿……

1、2002年8月,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王喜春和副大队长张明柱及干警王刚和张波等五名恶警,对从大庆附近的泰康送进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隋洪海残忍“上绳” 。

上绳,也叫“束缚”,酷刑的一种。强行扒光上衣,然后用尼龙绳从脖子后边绕过双肩将两只胳膊分别一圈一圈缠绕勒紧,绳子全都刹进肉里,再把胳膊反扣到后背,将双手向上吊到极限,再用绳子把双手大拇指锁死在一起,然后与勒在脖子后边的绳子锁死在一起。这样,被“束缚”的人就成了一个“木头人”。恶警再将人踢跪在地上,再隔几分钟或十几分钟恶警还要从背后将手牵着绳子往上提好几次,本来人就已经疼得死去活来,经它这么一提,这时就象在人的刀口上又洒了一把盐,整个过程让人疼得撕心裂肺!这样近一个小时才松开绳子,紧接着再勒第二次、第三次……

就这样五名恶警象恶狼一样对隋洪海疯狂“上绳”,竟将隋洪海的左胳膊活活掰断!导致隋洪海成了终生残废。之后,恶警们骗人说:隋洪海得了骨质疏松症。

这个邪恶的劳教所曾多次对许多法轮功学员上过绳。

2、2002年10月,二大队副大队长张明柱指使刑事犯人江云喜等对新来的法轮功学员李建林强迫7天7夜不让睡觉,每天逼迫蹲在地上长达19个小时,说是让“反省”。使李建林的腿肿得象小水桶一样粗,身心受到难以想象的摧残。

3、2002年11月,几名法轮功学员因为声明以前被恶警们强迫在“转化书”上签的字作废,恶警们对这几名法轮功学员再次摧残迫害。其中,被迫害最严重的有马玉亮、冯金明、扈洪记。恶警们在11月25日、26日、27日对他们三人一天迫害一个人,每天从晚8:00点钟左右一直迫害到近半夜12:00点钟,对他们不停地浇凉水(都是强行扒光衣服后浇凉水),这三名法轮功学员每人被迫害后被恶人们拖到屋里的时候都已昏死过去。

4、2002年12月29日,大庆采油六厂的法轮功学员何华江被送进该劳教所二大队,进来后就被单独关到禁闭室。当天的值班大队长王喜春指使四名刑事犯〔王庆林、赵延军、姜发、张化岩〕在下午6:30左右,将何华江弄到二大队一楼洗漱间,把窗户都敞开(冬季最寒冷的时候),再对何华江不停地浇凉水,并且不断地打骂,逼迫“转化”。一直迫害到晚间11:30左右,何华江被迫害得人已经不行了,没等送到医院人就死了。恶人们迫害何华江的整个过程在二楼听得清清楚楚,其中有六人自愿作证。

5、大庆法轮功学员刘汉学2003年初被送到劳教所后,被单独关在禁闭室3个半月,恶警们每天采用车轮战术,用各种方式对刘汉学进行迫害。逼迫不让睡觉,每天到半夜1:30才许睡觉,3:00多就得起床,就这样持续迫害100多天。

6、这个劳教所的一大队,除对法轮功学员用各种酷刑之外,还让刑事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灌屎灌尿,冬天不让穿衣、不让穿鞋,由刑事犯架着在屋内游行示众。用尽了灭绝人性的手段摧残法轮功学员。

六,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职工邹刚杀人害命案真相

1999年7月20日以来, 江泽民政府发动了前所未有的宣传攻势,利用一切机会大肆攻击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所采用的谎言、欺骗手段和规模令人震惊。很多不知情的群众受蒙蔽。现在将“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职工邹刚杀人害命案”真相公布如下,希望读者公正地评判。

1999年12月3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播报了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工人邹刚杀人害命的案例,并在光天化日之下说邹刚是练法轮功“走火入魔”所致。

这一新闻报导是毫无根据的捏造,是诬陷。那么,事实真相是怎样呢?据《黑龙江内参》第2期(总第03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本刊调查’:“对自称法轮功练习者邹刚犯罪情况的调查”一文。记者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调查结果表明,邹刚根本就没有炼过“法轮功”。

调查从六个方面得以证实。

1、邹刚的前妻只承认他信佛,曾看过佛教的书籍,即使在家练过一些功,也不是法轮功的动作,不承认他练法轮功。
2、公安人员找真正炼过法轮功的学员鉴别,邹刚根本就不会法轮功的动作。
3、搜查邹刚的住处时,没有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制品。邹说他曾把法轮功的书籍拿给一名同事看过。公安人员找来多本法轮功书籍让他的这个同事指认,他这个同事说,邹不曾给他看过这些法轮功书籍,而是佛教书籍。
4、记者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及松花江林业管理分公司宣传科核实,也没有发现邹刚炼过法轮功。
5、邹刚个人曾几次讲:“法轮功和我信的佛教是两回事,……”
6、邹刚叫不准法轮功创始人的名字,一直把李老师名字中的“洪”字错写成“宏”。

调查结果表明,邹刚不但没有炼过法轮功,而且从骨子里憎恨法轮功,决不是因练法轮功而走火入魔。他不是因练法轮功而杀人害命,而是杀人害命后嫁祸于法轮功,妄图逃脱良心和法律的惩罚。中央电视台趁机颠倒黑白地报道这种明显纯属个别人栽赃陷害的“新闻”,其险恶用心无非是趁机邀功请赏,进一步诬陷法轮功、扼杀法轮功。但是它们都忽略和忘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果:任何诋毁和迫害大法都将受到惩罚。邹刚作恶多端,必将得到道义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中央电视台助纣为虐,有关人员也必将承担自己罪业带来的全部后果。

七,黑龙江省大庆红卫星洗脑班内幕

黑龙江省大庆红卫星洗脑班位于红卫星楼区内1-9号楼楼头,原油建化建公司内,是由大庆市政府、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庆石油管理局三家联合非法主办的。对外叫“法制教育学校”,实际就是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的法西斯洗脑班。由大庆石油管理局和石油公司总计投资200多万元,买了大量设备,如汽车、电子监视器等,室内各屋都装有监控器。由大庆石油管理局610办公室副主任张国军任所谓的校长,由大庆劳教所副政委王仙阁任所谓的副校长,由采油四厂纪检书记唐××任副校长,总共有40多名人员。从大庆市劳教所抽调15名干警,从各二级单位抽调一些工作人员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每名被抓去的大法学员单位要出5000元管理费,大法学员个人被迫交纳1200元伙食费,如不交就从工资中扣除。每期2个月,每名大法学员由单位派一人陪吃陪住,24小时跟随,一周一换,必须是党员或单位书记。洗脑班室内电灯长明,夜间不许关灯。大法学员一被抓去就开始遭受强制洗脑,如不配合就关小号长期体罚面墙站着,如长期绝食就进行灌食,同时利用那些已经被转化的人配合恶人对大法弟子进行洗脑和迫害。

现公布大庆市第一批迫害法轮功者主要责任单位及电话

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派出所,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大庆市龙凤公安分局, 龙安派出所所长,龙安派出所的警察张林,龙安警长,自强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大庆八百垧派出所及恶警李宝山(所长)、王海滨(片警)、张树军(片警) 姜文有, 大庆市看守所及张所长, 白所长, 庆东派出所及所长李庆辉,教导员杨炳奇,庆东派出所及办案人宋义, 大庆交通银行龙岗分行行长赵宝林 ,大庆交通银行保卫处处长张立杰 ,大庆交通银行行长(首恶) 岳长利 ,大庆交通银行书记任作凡 ,大庆怡园派出所恶警张春明,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萨尔图区公安分局,会战派出所,富强派出所,红岗区公安分局,胜利派出所,大同区公安分局, 张海燕(黑龙江省政法委)胡学忠:大庆市火炬派出所所长, 董凤林:大庆市面上萨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队长, 大庆管理局的“610”办公室,

大庆红岗派出所及所长:李静安;教导员:马国仁,管片民警:林柏成,钻井一公司刘庆菊,大庆安民派出所,恶警郑艳艳,王希军 ,韩庆山 , 拥军派出所恶警任利、于喜军、罗成焕、田昌秋、肖勇,大庆市劳教所副所长王永湘等 。

下面是红卫星洗脑班的主要恶人和大庆石油管理局610办公室的恶人:

1, 黑龙江省大庆红卫星洗脑班犯罪人员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卫星监狱 区号0459
校长: 张国军 (610办公室首犯) 副校长:王仙阁 (劳教所政委)
副校长:唐振胜 (采油四厂纪检书记) 助理:王忠和 (劳教所队长)
教务后勤处长:王玉平 后勤管理处长:赵来智
教务处长:邓福平(采油六厂某矿副矿长) 教务副处长:苏仲伟
教务副处长:付××,大庆市监狱:监狱长:5059910 副监狱长王英杰:
劳改科科长:郭春堂
大庆市红卫星监狱教育队:崔政贵

2,大庆石油管理局610办公室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十一路 主任 田芝永,副主任 张国军
综合协调防范室主任 吴向东 ,610办公室 刘希平,处理小组领导办公室

3,大庆劳教所以及其他责任单位、恶人名单
大庆市看守所张所长,市看守所所长白云山,市看守所值班室,副所长王咏湘,副大队长王英洲(曾在三大队任副大队长),管理科科长警号:2306010(司法)

这里公布的迫害法轮功者的名单只是一部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人员都被记录在案,送交国际追查组织,供取证。

八,难逃法网,江面临全球大审判

2002年10月江泽民被以“群体灭绝罪”告上了美国法庭,2003年日内瓦人权会期间,瑞士律师宣布正在准备起诉江泽民。2003年8月20日上午,比利时著名人权大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受法轮功学员委托,向比利时联邦检察官递交了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刑事起诉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的诉讼状。目前,已经有瑞士、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准备起诉江泽民。

『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筹委会』于2003年7月正式成立。该组织的宗旨:“凝聚一切正义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氏送上良心、道义和法律的审判台。”到9月初,欧美亚澳四大洲已有五十余团体加入「审江大联盟」。

另外,多名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因迫害法轮功犯下的罪行被起诉,并被美国加州、纽约等地方法院确认犯有酷刑折磨罪、反人类罪等,其中包括辽宁副省长夏德仁、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和湖北省公安厅厅长赵志飞,今后因私出国随时可能被捕。系统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部“610办公室”的头目李岚清在法国被控酷刑罪一案已经正式进入司法侦讯程序;前四川省委书记、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美国被起诉;国家安全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也因为造谣诬陷、迫害法轮功被起诉,代表法轮功学员的律师正在向法庭申请对被告进行缺席审判。

* * * * * * * * *

善良的人们,对修心向善的修炼人的迫害就发生在你我身边。如果你任由它下去,悲剧最终必会降临到你的头上。“善恶必报”是永恒的天理,从来不会因为人的无知和否认而不存在过;人类的道德尊严不容践踏,需要所有人来共同维护。让我们关注这一人间悲剧,为死者讨还公道,将犯罪分子彻底绳之以法!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警告参与所有迫害法轮功的不法人员以及为贪图小利举报、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人:赶快洗手不干,赶快清醒过来!历史、道义、天理不会因为你为了吃碗饭或者因为是你的工作就不惩罚你。“四人帮”及其走卒当初为执行祸国殃民的指令,耀武扬威几年后,最终身败名裂,有些被秘密处决;当年的纳粹罪犯并没有因为自以为是执行元首希特勒的命令迫害无辜的犹太人而可以免受法律的制裁,全球追捕纳粹罪犯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就中断,迄今仍在清算。请记住:万古奇冤必昭雪,善恶祸福一念间。

追查迫害法轮功者法网恢恢
2003年9月

附件:
1、法轮功学员王克民、于永泉被迫害致死的经过(下载:8KB)
2、真相广播稿:大庆市至今为止有17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下载:8KB)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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