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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位法轮功学员就星岛诽谤案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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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律师道纳德(Peter A. Downard)是擅长诽谤案的名律师
【明慧网2003年8月23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22日报导-- 2003年8月21日下午,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在多伦多喜来登酒店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已就《星岛日报》诽谤案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请上诉。在会上,控方律师道纳德报告了该案的最新进展,数位原告法轮功学员亦在现场发言。

《星岛日报》于2001年9月20日登载了一篇整版图文,在大幅标题“激进宗教主张毁灭世界”之下,将法轮功与一些素有恶名的邪教及恐怖团体并列,并称法轮功“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等,令人震惊地在西方社会全面重复甚至升级中国大陆江泽民政府镇压法轮功的诽谤宣传。

156位法轮功学员因此向安省高等法院控告《星岛日报》诽谤。星岛方律师绕过该文诽谤性质的法律问题,以“该报导仅涉及团体,未针对个人,因此不会对具体个人造成伤害”为由,就“仅受伤害的个体可提出诽谤诉讼”的民事法案条文向安省高等法院提交一个动议,申请取消法轮功学员的诉讼。安省法院法官及安省上诉法院法官同意了被告律师的动议,判决仅允许该文照片中可辨认面容的三位法轮功学员诉星岛诽谤。153位原告法轮功学员认为判决不公,有原则性错误,因而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请上诉。

控方律师道纳德说,先前法官判决的错误不仅在于不曾意识到星岛登载的仇恨宣传性文章确实对法轮功整体及学员个人都深具伤害力,而且在于忽视了该案牵涉到更深广的社会背景。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媒体的仇恨宣传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而星岛全面重复甚至升级中共镇压法轮功的诽谤宣传,等于帮助了镇压者将仇恨宣传输出海外。他说,文章攻击的正是加拿大人崇尚的基本价值──信仰自由、良知和公正。

现场数位原告法轮功学员发言说,这种仇恨宣传令他们在社会上遭到了许多不公正待遇,包括遭人歧视,被人当面辱骂,在公共场所被要求脱下印有“真善忍”字样的T恤,被老板解雇等等。他们说,法轮功学员来自社会各阶层,是普通社会的一员,在社会上被不明真相的人这样对待,媒体的仇恨宣传和导向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法轮功学员叶映红说,四年来,江泽民政府动用了整个的国家机器来镇压法轮功,造成了数以十万计的法轮大法学员在中国遭到劳改、虐杀、强奸及精神虐待,全球多国人权团体关于这方面的报告己多得不计其数。而这一场残酷迫害之所以能够进行并维系,江泽民政府控制的整个国家媒体所进行的铺天盖地式的谎言诬陷起了最关键的作用。

原告法轮功学员余沁欣说:在大陆,媒体对法轮功妖魔化的宣传使数亿不明真相的国人无辜受骗并良心受害,认同了这场违反人权及宪法的镇压。我们法轮功学员手无寸铁,只是凭着一颗颗遵循“真善忍”的心,在大陆及海外为营救同修、澄清谎言诬陷而奔走,并为此而倾尽了我们自己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承受了种种的身心磨难。在这样的情况下,星岛日报作为一个民主社会的自由媒体,不但不致力于呼吁停止迫害,反而全面重复甚至升级镇压者恶毒的诽谤宣传,并拒绝纠正错误,实在令人痛心与不解。

另一位起诉人叶同贵说,在被起诉的之前的一年中,《星岛日报》已经登载过18篇诽谤攻击法轮功的文章。法轮功学员曾一再与星岛沟通,希望星岛明白这种文章不仅伤害无辜的法轮功团体,也误导并伤害其广大读者,并破坏了华人社区的团结。虽然星岛方面也在会谈中向法轮功学员陈述过各种不得已的理由,但遗憾的是他们没有诚意从事实公正的角度挽回其诽谤恶果。

余沁欣说,她参与起诉星岛,是为公理,为了星岛及受到其诽谤宣传影响的民众能明了事实真相。我们修炼人与世无争,一切的所为不是为了针对那一个机构,更不是为了争一口气、报复或希望从中有所得,只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社会负责,我们不能无限度地纵容不正不公的事。这是为什么我们这一群平凡的人,四年半以来本着信念,克尽己力,反对江泽民政府对无辜大陆学员的迫害的原因,也是为什么我们走上了一条陌生的法律之路的原因。

据悉,原告的上诉材料已于8月18日递交到加拿大最高法院。照片上三名法轮功学员的诽谤诉讼案将等最高法院判决后进行。

另悉,相同的诽谤文章同一天(2001年9月20日)也在美国的《星岛日报》刊登,美国法轮功学员为此以诽谤罪起诉纽约的《星岛日报》,目前该案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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