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坚强不屈的杨春芳在马三家女二所被折磨得行走困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8月2日】大法弟子杨春芳,34岁,辽宁省锦州市沟帮子人,于2001年去北京证实法后被非法判劳教,在马三家女二所二大队二分队遭受迫害,被强制洗脑。她抵制邪恶,绝食抗议,被恶警灌食迫害。她不穿监服,不背监规,被不让睡觉,二十四小时三个犹大换班折磨她,把她按倒在地,把她的腿叠起来,二个人压着,一个人拍打脑袋,怕她喊用毛巾把嘴堵上,十几天后把她的腿弄坏了,不能走路,两个人架着她两条腿在地上拖着。

家人探视,恶警怕家人看到她被迫害的模样就不让见面,还欺骗家人。直到现在大法弟子杨春芳还不能自己走路。但她始终坚持自己的信仰,不向邪恶低头。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