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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外长:我们明确地告诉中国政府,我们会密切关注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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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6月19日】2003年6月11日,瑞典外长安娜.林德(Anna Lindh)对斯万.艾利克(Sven Erik)议会议员提出的法轮功学员仍受迫害的问题答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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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2003/04:1035

斯万.艾利克就瑞典公民普瑞佑.斯文森被泰国政府关押一事向我提出问题,即我应当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来自中国的压力并阻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扩散到瑞典及欧洲。

关于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我们已经在不同场合多次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人权的严重侵犯。在与中国政府的直接对话和双方接触中,以及在促进欧盟乃至联合国与中国政府的人权对话中,我们都提到此问题。我们明确地告诉中国政府,我们会密切关注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态度,以及对其他团体的人权侵犯。

关于瑞典公民普瑞佑在泰国被抓事件,瑞典通过我们驻曼谷大使馆做出了强烈反应,并在其4月29日被抓捕后,立刻要求泰国对此事作出解释。由于我们未得到任何及时的回应,瑞典官方在5月13日对抓捕事件提出抗议,要求立即释放普瑞佑并归还她的有效签证。外交部也召见了泰国驻斯德哥尔摩大使馆的代理人并重申了这些要求。

法轮功在泰国未被禁止,据瑞典所知普瑞佑从未有过对泰国或泰国政府抗议或煽动抗议的行为。所以泰国政府对于普瑞佑会对其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认识是令人费解的。言论自由及信仰自由是受泰国基本法保护的。泰国也加入了联合国有关公民及政治性权利的协约。所以,我们希望泰国,作为近年南亚民主自由的领先国家,能够履行自己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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