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交流,觉得应该接着做,讲真相效果很好,又能震慑恶人(我们把了解到的迫害情况不断曝光)。春节前我妹又去了市公安分局法制科,寻问关押的法律程序,指出他们违反法律程序。我妹是学文科的,对法律知识知道很多。接着去市公安局督察处投诉分局超期关押我爱人(那时已30多天了)。也正念去了市局“610”办公室,门上没挂牌。出来的人特别恐慌,连问:你怎么进来的?谁告诉你的?一听我爱人的名字更紧张了,让回去等消息,千万别再来了。我妹很意外,为什么如此怕一个小姑娘的询问?以后市局“610”办公室就真的转入地下了,不断地被明慧网曝光,不断地搬家。恶事干多了,怕见阳光。春节前一天,派出所电话通知我爱人被判劳教三年。一同被抓的另两个同修在看守所关押约一年后分别被非法判8年和12年。多邪恶呀。
接下来我们写了“情况反映”和“寻求法律援助”大范围地寄、发、贴。也按电话黄页尽量大范围地打电话讲真相,省、市、区、街道的党政机关、人大、妇联、协会,公安、司法(劳教、律师)系统等。重点去了一些地方: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省劳改局、市劳教所、市公安局、分局、市委610、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等。当时主要是以反映情况的方式让接电话的人认识到:电视在撒谎,政府不讲理,从而能够正面了解法轮功。遇到特别邪恶的一定打下去它的嚣张气焰,让它知道理亏。我妹打电话,每次她都能达到目的。我回家后,身体基本恢复,也参与进来。觉得抓住这种机会大面积讲真相、揭露邪恶效果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