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正行,抵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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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4月5日】我是1998年5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身心健康及工作等方面都受益非浅,我深切的感悟到法轮大法非其他祛病健身功法可比,法轮大法是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的宇宙大法。

99年4月25日因天津大法弟子受迫害被抓,我与同修一起去北京反映情况,要求释放被抓大法弟子,给大法弟子一个自由安全的修炼环境,让法轮大法《转法轮》合法出版。我们在府右街便道上没有口号,没有大声喧哗,静静地等待着中央答复。晚上9点多钟我们被用车遣回并被登记。我们没有错,我们是修炼真、善、忍的,是最正的。

99年7月20日因法轮功再次遭到迫害,多名辅导员及站长被抓,我和同修又一起去北京上访,刚到府右街的南头就被早就等在那里的警察抓上车,把我们关在石景山体育馆,几百名大法弟子一起背师父讲的“坚修大法心不动 提高层次是根本 考验面前见真性 功成圆满佛道神”(《见真性》)。

99年10月份,因有人说出我通知大家出去炼功而被单位停职检查三个星期,停发奖金,并规定每天交一份“认识材料”。我想修大法有什么错,实践证明大法是利国利民的一个好法,不但我修,我还要告诉更多的人知道大法是以修炼真、善、忍为宗旨,是叫人真修向善的一个好法。我就把每天写检查的机会当成了向各级领导洪法讲真相的机会,最后他们只好不了了之。

99年12月5日因大法被升级迫害,我再次与同修去北京上访,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还大法一个清白,还师父一个清白。当时永定门信访办胡同口人山人海,我们还未走到胡同口就被等在那里的市派出所的警察抓上车带回。当时派出所的空气非常紧张邪恶,罚我们蹲在男厕所门口面对垃圾,罚我们面壁站着。不管恶警怎样迫害,我们心里坚定一念:“坚修大法心不动 提高层次是根本 考验面前见真性 功成圆满佛道神”(《见真性》)。恶警关了我们两天后见无妥协之意,就把我们送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当天因所警非法搜查大法弟子衣物、房间,并搜走几本大法书籍,我们觉得这是对大法、大法弟子的迫害,我们绝不配合他们,我们同屋7名大法弟子同时绝食抗议后,全所有三十多名弟子都进行了绝食抗议,在绝食期间,市、单位、亲朋好友轮番来想劝我们别绝食,我们就利用此机会向他们洪法,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正法。我经过9天的绝食抗议不但没事,而且在第九天绝食的下午还站在院子里给单位来的人洪法,他们真的服啦。他们说一般7天人就不行啦,你这9天不吃不喝还能在院里站两个多小时,真是奇迹。因为绝食恶警也不敢管我们,我们每天都可以学法、坚持炼功。正像师父讲的“那些自然就存在在那的有形无形因素对你们什么都不影响,正念正行的大法弟子谁也操纵不了。” (《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回来后被派出所勒索罚款500元,被单位罚款500,三个月按下岗待遇发工资。回到单位又是轮番叫我不要炼啦,不要去北京了等等。我想大法弟子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大法不能丢,真、善、忍不能丢。我给他们讲修大法的好处,大法的洪大,师父的威德,对家庭、对社会、对人类所带来的益处。他们看我修炼的信念坚定,说服不了我就用别的方法来惩罚我,99年12月27日分房按条件有我的,因我不写他们所要的“认识”,他们便无理免去我福利分房的资格。2000年1月9日又开除了我的党籍,中级职称的令也免发了。但这些决吓不倒一个真修的大法弟子。

2000年7月2日-3日我无故被派出所叫去关了24小时。2000年10月9日因一个功友说出微机上有大法资料并发给其他大法弟子,被刑警中队带走,随后又派4名刑警抄了我的家,拿走了我办公用的微机和家里用的微机主机。在几次提审中恶警几次问我微机里的大法资料放在什么文件夹里?是否发过大法资料?发给谁?发的资料是从哪里来的?我想做为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出卖大法,出卖大法弟子,出卖资料网点,我决不会出卖别人。恶警关了我三天,看我用他们的话说就是非常“顽固”,就把我送看守所拘留1个月。在关押期间,我们同号里有三名大法弟子,我们在里面炼功、抄写《转法轮》《洪吟》,给同号犯人洪法,有的当时就得了法,有的说出去以后或转刑到监狱里一定开始炼法轮功,这个功太好啦。在关押期间,恶警让我背“监规”,我想大法弟子是修真、善、忍的,做的比好人还好,“监规”是管犯人的,与我们无关,我不背,在号长点名让我背时,我说:“大法弟子不背这个”,号长说真不背,我说真不背,号长只好进行下一项。我深深感悟到法大,师父的威德大。关到30天,刑警队恶警带着我的家人和亲戚来,威胁我说“如不悔改,明天送劳教三年,公职开除,退休老了一无所有”。家人听后都哭着求我,我想大法弟子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坚修大法心不动 提高层次是根本 考验面前见真性 功成圆满佛道神”,不管怎样迫害我都不会放弃大法。经过一个多小时看无结果,恶警说:“你就等着劳教吧”,就走了。回来之后觉得虽然关是过了,这个情还是放得不彻底,洪法讲真相做的不太好,我想下次一定做好。没想到第二天恶警来接我出去,说是想送我劳教市里不批。我当时想你们说了不算,我师父说了才算哪,你们不配。回来后被他们勒索罚款1万元(一年以后又退给8000元)。回到单位后,我想不被开除也得下岗,没想到还干原来的工作,单位领导只是简单谈了几句也没说什么,让我简单写了一份与大法无关的工作上的认识了事。

2000年12月8日-2001年3月27日派出所与办事处以领导谈话见面为由把我带走,这一去就在派出所关了110天,同被关的还有6个同修。在这近4个月中,经常吃剩饭、馊饭,睡觉躺的是凳子、椅子、单人沙发椅,盖的是一个半大棉袄。在这种环境下,我每天夜里2、3点钟起来炼五套功法,之后学法。有被抓进来的人我们就给他们洪法,有时一说说一宿。特别是“自焚”事件发生后,所里的警务人员及联防队的都来质问我们,我想师父在《转法轮》里讲过:“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所以我们就告诉他们,师父说不杀生,我们连活鸡、活鱼都不吃,怎么杀人哪,杀别人是杀生,杀自己也是杀生,真修弟子是绝不这么干的。另外年三十天安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从广场的边上到纪念碑那么远,又是打坐,又是喝汽油,怎么就没人看见哪?再者你们连临时警员都说法轮功最好认啦,从他们的神态,穿着一眼就看出来,那么在天安门那么有经验的值勤人员怎么就未发现呢。这绝对不是大法弟子干的。

在整个关押的近4个月中,我们把它当做洪法讲真相的好机会,向警务人员、联防队员,以及每天被抓进人员讲真相。经过较长时间的讲真相,有许多原来不知道大法的了解了大法,有的表示出去后也要修大法,有好多人变得对大法有了正念。

2001年7月21-23日,我又无故被刑警队带走非法关押三天,并派4名刑警人员抄家,叫我写“悔过书”。我想都什么时候啦,他们还这么邪恶,我要发正念,不配合他们。我说:坚决不写。他们说不写就劳教,我说那也不写。警员笑啦,说不写就不写吧,知道你们写了也不管用,法律都管不了你们,一张纸还能起作用,写一百份也无用。三天后把我放回。

我在平时也一直受着单位、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刑警队的严密监控,并不时谈话,电话查访或进家中查看,而且还把我在段网、分局岗上进行攻击批判,在人身自由及精神方面受到极大伤害。

江XX及610办及所属有关部门迫害大法弟子、侵犯人权真是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我们强烈控告江XX及610办等“群体灭绝罪”,以求天理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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