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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非法判重刑 妻子被迫流离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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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4月26日】我是大陆大法弟子,现流离失所。我丈夫被非法判刑10年。

他98年开始学炼法轮功,学炼后不久,就戒掉烟酒,多年的严重神经衰弱、胃病、血稠等疾病不治而愈了。我可爱的女儿患有先天血管瘤病,省权威大医院都说不好治,我绝望了,可是我丈夫炼功不长时间,孩子的病也好了,法轮大法给了我女儿第二次生命。我家过去每年看病要花掉几千元钱,我夫妻双双下岗,生活难以维持,从学炼法轮功后,一家三口再没吃过一片药,花过一分钱医药费,而且身体健康,家庭美满幸福。

可是99年7.20后,由于当权小人的妒忌,对法轮功进行疯狂的镇压,用谎言欺骗世人,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甚至打死,在这种是非颠倒的情况下,2000年2月的一天,我和丈夫、孩子,还有几名同修一起进京,向世人讲清真相,我们在北京偏远的地方租一个小房住下,为了让北京市民了解法轮功真相,我们白天挨家挨户送真相资料,晚间去贴真相材料,不知不觉天快亮了,我和另一同修被警察绑架,关了一天一夜,警察看我俩是外地人就把我俩给放了。

第二天,我俩带着孩子上天安门广场打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疯狂的警察一起朝我们冲来,拳打脚踢把我们抓上警车,分别关在北京派出所(不知叫什么名),女儿和我被非法关押一天一夜,什么也不说,警察就强行把我和女儿分开,当时女儿只有12岁,她哪里知道在中国大陆说一句真话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啊!由于孩子小,经不住警察的哄骗,说出了家里的地址,我们母女被送回当地派出所,负责我们社区的二名警察一个姓王、一个姓周,通知我们家人说交2000元钱就放人,就这样我们被恶警敲诈2000元钱,派出所拿到钱后,只把我女儿放了,我被送到某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多月后,又被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自我被非法关押后,我姐姐只好把我女儿领回家。后来听我丈夫说他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警察不让他穿衣服,光着脚在外面零下20几度的温度下站了不知多长时间,然后往身上浇冷水。我丈夫为抗议恶警的迫害,绝食绝水。到了第三天,满嘴是泡,嗓子干得不能说话,身体非常虚弱,就在这时候恶警抡起铁凳子朝我丈夫的头上砸去,只看见铁凳子砸坏了,另一名恶警拿起高压电棍往他身上电,电过后又拿二根铁棒子专门往两个脚脖子骨头上狠狠地打,把他折磨的上厕所都需要别人帮助。

2002年2月28日,我们夫妻俩在家同时被蹲坑恶警非法绑架,秘密关押在市某刑警队,我们家被恶警洗劫一空,特别是它们将我家平时用的必需品也都占为己有。为了能抓到更多同修,它们在我家不知蹲坑几天,将我家的面包、香肠等食品全部吃光,烟头扔了一地,家里没有一处幸免,全被它们私自翻遍,就连我们生活用的现金、存折也全部拿走。我被它们抓去后,被关在铁笼子里,里面放一个铁凳子,它们把我二腿分开,放在铁凳子上,二只手吊起来,铐在铁笼子上,站不起、坐不下的姿势。白天晚上的折磨,不让睡觉,那种滋味真是痛苦极了。我丈夫被关在离我不远的另外一间屋子里,把他吊起来,脚尖着地,用电炉子烤他的脸,电棍不停地电他。他绝食的第六天,恶警还强行灌食。3月7日,警察把我从铁笼子里放出来,由于我被它们折磨的不像样子,身体虚弱,给了我5元钱放我回家,我问为什么放我而不放我丈夫,警察说我丈夫承认复印材料的事说是他干的,和我没关系。后来我丈夫被送到市看守所,9个月没有音信,不让接见。直到2002年12底,才接到电话说他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某市监狱,我丈夫是在未经任何合法程序,并未经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被秘密非法判十年重刑的。他现在完全失去自由,24小时由2名刑事犯监管。

我现在和孩子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了,在这里我呼吁国际社会善良的人们关注中国大陆所发生的一切,早日将江泽民及610恐怖组织送上法庭,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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