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初,大法弟子刘同修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从内江县看守所转到市看守所。刘继续绝食抗议。看守所所长罗万才强迫该大法弟子进食,在整个女监室进行全体株连,如犯人不能逼迫她进食,就对所有的犯人进行经济处罚。恶警挑起其他犯人对大法弟子的仇恨,指使犯人对大法弟子乱骂。该大法弟子被迫吃他们做的稀饭。一顿不足一两米,就要20元,一天三顿饭,就60元,强迫吃。半个月下来,就给该法轮功学员记账竟高达1000多元。
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内江看守所里根本吃不饱。看守所卖的生活用品,也都是谋取暴利,而且随意把法轮功学员的账记错,如果要查帐,还得交50元。最便宜的小菜也是10元一份,而且只有一口。小牙膏10元、香皂10元。里面的管理人员目无王法,不仅是对大法弟子,对普通犯人也是严酷地迫害。当有大法弟子当面揭露恶警所长罗万才的时候,他竟狂妄地说,“要告,你去联合国才能告倒我!”现在还有大法弟子在里面遭受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