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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酷刑逼供5夜6天:眼角流血、嘴唇打烂、全身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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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4月14日】1999年4月25日以后,由于大陆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不断造谣及打击无辜炼功者的不断升级,大法弟子正常的生活陷于混乱,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2000年春,市公安局内保科恶警突然非法搜查我的办公室后又抄我的家。随后又把我押到了公安局。家人交了2000元钱(没打条)后才放我回家。

2000年底不法警察突然向我所在的公司施加压力,让我参加洗脑班,单位声明“学费”1500元公司不出,让我个人出。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我实在想不通,想上北京讨个说法。2000年腊月23日早上8点,我和湖北武汉的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一起在北京天安门被巡逻的依维柯车上的恶警抓上了车。恶警不分青红皂白用警棍猛击我的头部和全身,我头上顿时生了几个疙瘩,后又被他们浇了一身凉水。当时天寒地冻,可见天安门广场上的警察毫无人性。

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我们一二百人一直被关在天安门公安分局的一个大型铁笼子里,不给吃不给喝,男女老少都关在一起,也不让上厕所。晚上所有的恶警开始用警棍疯狂地殴打被关人员,无论男女老少均进行惨无人寰地殴打。我身边一位60多岁的老人,被打的头顶露出白骨,眼睛几乎掉了出来,血流了一地;年轻的女性更是被这些禽兽不如的恶警打击各个敏感部位;有个六七岁的小姑娘被打的奄奄一息;我的头部、眼睛、嘴巴、胸、背部均被踢打,跺出了血。我们200多人没一个还手的。半夜恶警找来了汽车,把我们赶进汽车,我的血流得整个汽车座位下面都是。当时天安门派出所那个胖的警察头子还拿出手枪,比划着说这都是江××让它干的,打死人白打死,就算你是自杀的。

半夜时分我们两辆车60个人被送到延庆看守所,我的面部被打的变了形,当时的伤口包括背部和肋骨、头部均照了像。我被押到了10号囚室。由于一直讲着普通话,他们一直查不清我是哪里人。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也没有违犯任何法律,所以一到延庆看守所我就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关押,头上身上的伤逐渐好转。五天后狱医开始从鼻子向我体内插胃管,用大粗针管强行灌食。由于我对狱警从不低头,据理力争,说的他们哑口无言,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是好人,于农历新年初二放了我,共折磨了我10天,他们说这都是江××这家伙叫他们干的。

2001年3月,当地不法人员逼我去了洗脑班,还让家人交了上千元费用,恶警说这就算给我“消了号”,说以后单位、公安就不再找我的事了。

2001年11月7日早上我正在上班,突然几个国保大队恶警找到了我,二话不说给我戴上手铐。我据理力争,他们开始拽我头发,殴打我,我的脖子和手腕都被他们打出了血。在场的我们经理也劝他们好好说,别打人。他们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又强行搜查了我的办公室后并抄了我的家。随后又把我带到了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审了一天,夜里就把我劫持到了市第一看守所,并拿出拘留证,我说我没有犯任何法律,拒绝在任何签字,他们说不签照样拘留我。

2001年11月20日早上,恶警把我从看守所提出,带到国保大队。到院内,当即背铐铐在了门朝西的房子的窗户上,没吃没喝铐了一天,天黑后又把我铐在了一楼东头小屋北窗上,仍是双手背铐吊起来。他们又连夜突审,硬逼我承认根本就不存在的,他们栽赃陷害我的事。他们说:“我们说啥就是啥。”我说:不可能。于是一个20多岁恶警和其他恶警就开始对我实施刑讯逼供,毒刑拷打手段极其残酷。首先用拳、肘、膝连续击打我的双眼、太阳穴,当时眼角均向外流血,左眼失明,右眼视力模糊,鼻子被打烂,鼻孔流血肿胀呼吸困难,下巴被打掉一块皮,上嘴唇打烂向上翻,下嘴唇也打烂向下翻,鲜血一直沿上衣马甲在向地下滴,流了一地板砖。即使如此恶警并没有住手,仍然在打我上身、小腹、大腿,直至我不省人事。醒来时有人用又脏又烂的毛巾给我擦血,我的头部被他们打的已经不成形,两只上眼皮肿的拳头大小。他们不得不两次找来医院的眼科专家,拿着眼科专门的医疗器械给我检查,均能证实眼底确实被打坏,他们不得不延期往看守所送我。有次在打吊针时,我全身抽搐,昏迷过去。打吊针时我一直在便血,后来又吐了门前一地血水。他们折磨了我5夜6天,于11月25日把我关进了看守所。

2001年12月12日我又被非法逮捕,我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声明我没罪,是被冤枉被迫害的,并上告检察院驻看守所检查官,申诉被刑讯逼供、毒刑拷打的真相。

2002年12月11日已被折磨长达14个月零5天之久的我终于堂堂正正的走出了监狱的大门,因为坚信大法弟子无罪,我始终拒绝监狱内所谓的“劳动”。在看守所我遍体鳞伤,不能见任何人,还被强行剃了8次光头,不允许申辩。我要求拍照我满身的伤痕却屡屡遭到拒绝。

在我遭到非法逮捕的时候,我的工作、户口都没有了。我现在虽已出狱,但依然没有工作,我妻子的工作也因我被戴上手铐而没有了,女儿在幼儿园也遭到歧视,60多岁的父母也因为我的事,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他们都不明白:做一个高尚的人有错吗,坚持自己的信仰有错吗,强身健体有错吗?

我没有违反任何宪法和法律,倒是抓我、打我的人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3条第24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等等规定,对我进行刑讯逼供,毒刑拷打。

善良的人们啊!行动起来吧,维护人间正义,维护人类的基本权利吧!我与所有受迫害的大法弟子一起,以群体灭绝罪控诉邪恶的政治流氓头子江XX,最终他会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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