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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轮大法学会为林丽丽事件致函英国内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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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3月5日】

尊敬的戴维.布伦凯特(David Blunkett)议员阁下
内政部部长

关于:林丽丽女士
内政部参考编号: L1053356

尊敬的布伦凯特部长:

我是英国法轮大法学会负责人,对林丽丽非常了解,她在曼彻斯特时,我们经常一起炼功以及参加各类活动,她一直是一位非常坚定的学员,且参加许多活动以增加人们对中国迫害法轮功的真相的了解,并呼吁终止这场对我们的学员的迫害。

我们知道英国政府在国际间提倡人权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慷慨地对在他们的祖国受到迫害的人们提供庇护。我们也了解丽丽的个案之所以造成现今的情况,是因为文书方面的差误所致,而我们信任内政部有能力立即对此情况做出纠正。

我们知道,丽丽与我非常熟稔的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张晋蜚结婚后,就从曼彻斯特搬到利物浦,并通知内政部变更住址,且从未间断地定期向利物浦内政部办公室报到。但是内政部将回绝她庇护申请的信件寄到她先前位于曼彻斯特的旧址,因此,丽丽并未获悉内政部的决定,导致她错过了申诉的期限,结果她被列入了遣返的名单。上星期三,当她向内政部办公室报到时,她未经预先通知即被逮捕,而且尽管她怀有早期身孕,身体仍被四名警察束缚。当她自下午三点至八点被拘留在内政部办公室时,未获任何食物或饮水。当她被送到曼彻斯特机场拘留中心时,仍然是未获任何食物或饮水,直到次日。我们觉得内政部或其它政府部门对一位脆弱的怀孕女子施以此等方式,绝非英国大众所预期。

我们相信,假如她被遣返回中国,她的生命将会很危险。已有许多海外学员返回中国时,仅仅因为他们的信仰而遭受严重迫害的案例。爱尔兰都柏林三圣学院研究生赵明,在1999年圣诞节假期返回中国为法轮功请愿时遭到逮捕,随后当他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访问一位朋友时,再次遭到逮捕。他被监禁在劳教所里,受到严厉的酷刑折磨,最后经由爱尔兰政府的努力而获释;一位来自中国东北的学员王永成逃到泰国,但是因为语言和其它困难而无法安身,他在2002年返回中国后遭到逮捕,在一个月内即遭虐杀。甚至外籍公民也有受到逮捕和迫害的经历,美国公民查尔斯·李在抵达广州机场时立即被逮捕,而且尽管透过外交施压,他仍被中国拘禁着。

我们请阁下注意另一个事实,女性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经常受到非人道的待遇,那是在西方成长的我们难以想象的。在监狱和劳教所中,男犯人经常被教唆去虐待甚至强奸女学员,也有警察强奸女学员的情况发生;另外,中国政府执行强迫堕胎是很普遍的现象,那意味着怀有身孕的女学员将置身在一个极易受到伤害的环境。

我们不愿看到这些恐怖的事情发生在丽丽和她未出世的婴儿身上,我们相信英国民众和英国政府如果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个他们本可以救助,使其免遭此难的人身上,他们肯定会非常痛心疾首。

我们希望看到内政部保护象林丽丽这样的把真善忍做为最高原则来遵循的真正的法轮功学员,保护象她这样的遵守法律的善良人。

敬请重视此事,深为感激。

最诚挚的,

英国法轮大法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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