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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法弟子张志秋被宽城区公安局恶警酷刑折磨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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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3月17日】张志秋,女,47岁,吉林长春市大法弟子,高中文化,工人,家住长春市轮胎厂宿舍一门二楼。2003年2月25日,张志秋被宽城区公安局恶警酷刑折磨致死。

张志秋在2003年2月20日做讲真相的事时,被坏人举报而被抓捕。不法警察在派出所、宽城区公安局楼上对她施以酷刑逼供,将张志秋折磨得奄奄一息后送武警医院,抢救无效而离开人世。2月25日不法公安没让张志秋家人验尸就草草火化。火葬费用是家人出的。由于恶警怕其暴行曝光而严密封锁消息,张志秋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是火化后才传出的。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有:长春市610办公室,宽城区公安局、政保科、刑警队、政法委。

张志秋1996年得法,她坚修大法勇猛精进。她经常一个人默默地做着讲真相的事,一支细笔写出无数条救度世人的字条;无数真相传单发到人们手中,唤醒着人们心中沉睡的良知;一支粉笔,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救度众生”的字迹,留在她经过的每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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