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长春大法弟子戢景昌被迫害致死(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3月10日】吉林长春大法弟子戢景昌,男,52岁,生于1950年,家住长春市南关区。因其一家人都坚持修炼,当地恶警多次强行破门而入抄家,对他们一家三口非法抓捕、酷刑折磨。在戢景昌被迫害得卧床不起、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恶警仍强行呆在他家企图抓捕其他大法弟子,造成戢景昌身体急剧恶化,于2002年8月26日死亡。

戢景昌得法前身患10多种严重疾病(不能直立走路,残疾证二级),多次出现生命危险,有时打一个试敏针就休克过去了,有时吐血两个人都接不过来,谁要是大声说一句话或有稍微大一点的声响,他立刻就会昏死过去。后来哪个医院都不敢留他治病了,家里所有的积蓄都为给他治病花光了,还欠了许多债。戢景昌无奈地对爱妻说:“你再找一个好人吧,我给你出手续。”戢景昌的大哥也对景昌的妻子说:“别对他抱多大希望了,他也就还有10多天的活头。”

“法轮常转度众生”,正当戢景昌全家濒临绝境之时,1998年3月,戢景昌喜得大法,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他起死回生,还能正常走路了。南关区民政局每月给他家的特困补助305元,他也告诉政府不要了。

1999年7.20以后,戢景昌及全家多次以亲身经历向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及有关单位说明法轮大法利国利民。然而他们一家三口多次遭到当权者的严酷迫害,被多次关押和抄家。刚刚变好的家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导致他卧床不起、不能自理。就在这种情况下,恶警还多次逼迫他及家人放弃修炼,抄他们的家。恶警为了抓景昌的妻子多次将他家的门砸坏,还用枪威胁他的儿子,最后家里只剩下不能自理的他了。恶警还多次强行呆在他家企图抓他妻子和其他大法弟子,造成戢景昌身体急剧恶化,于2002年8月26日(农历七月十八日)死亡。

戢景昌生前经常对功友说的一句话是“能坚定者,业可消”(《转法轮》210页),并且不顾个人安危多次上访、和平请愿。2001年8月2日明慧网刊登的“这一切都将在宇宙历史中记载”一文,就是他亲自撰写的他的一次护法经历,当时明慧网编辑为了他的安全考虑,隐去了他的姓名。

一个多次濒临死亡的人因修大法而重获新生,然而却在残酷的迫害下又被夺走了健康的生命。戢景昌的死又是江氏流氓政治集团实行国家恐怖主义和“群体灭绝罪”的又一罪证。

长春区号:0431
自强派出所: 011-86-431-2982204
长春南关分局 011-86-431-5205821
长春南关区公安政保:431-2955482
刑警队:431-2956881
长春市国家安全部门(专管迫害法轮功):892-4896
长春市公安局地址:人民大街99号,总机896-3344
办公室 秘书处: 892-6260
收发室: 892-3435
秘书科:892-2156
信访科: 892-7153
督导处: 892-6798
纪检组: 892-6438
政秘科: 892-7656
劳教审批科: 896-7734
狱政科: 293-8445
管教科: 292-3424
法制科: 798-8574
省政府办公厅:891-2321
省公安厅: 272-2301
省检察院: 766-8118
省法院: 768-1030
省监察厅:276-6216
省司法厅:279-9873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