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被长春市锦程公安分局和朝阳区白菊路派出所恶警酷刑折磨的遭遇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2月23日】自1999年7.20江XX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迫害大法以来,中国大陆一片血雨腥风,每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学员都成了受迫害的对象。街道、派出所开始到学员家强行抄收大法书、反复逼迫学员写保证、揭批文字等;每逢节假日、敏感日街道、派出所就开始重复他们的犯罪行径,强迫按手印、写保证、抄家等,严重干扰和侵犯着公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权利。

2001年11月17日,长春市锦程公安分局纠集迎春路派出所恶警等10余人,窜至我原来的单位,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正在工作的我强行绑架,四个恶警不管外面冰天雪地将只穿单衣的我强行扔上警车。在派出所他们反复逼迫我承认他们强加给我的罪名,折磨时间长达七、八个小时。五个粗壮的恶警抠着我的双手,强迫我在一张空白纸签字和按手印。当时我心中反复默念着师父的话“对宇宙真理坚不可摧的正念是构成善良的大法弟子坚如磐石的金刚之体,令一切邪恶胆寒……”,坚决不配合他们。五个恶警中的一个粗壮的手腕当场折断,在场恶警均被这不可思议的现世现报所震慑,似有所醒悟,方停止他们对我的犯罪行为。

2002年3月5日长春有线电视播出大法受迫害的真相录像片之后,长春恶警对大法弟子又开始了空前的搜捕与迫害,当时非法抓捕了5000余人,打死和失踪的100余人。阴历二月初二,我去亲戚家串门,竟被长春市朝阳区白菊路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没有任何理由,言说“是练法轮功的就抓”。在白菊路派出所,恶警王亚辉对我毒打了近十个小时,逼迫我承认犯罪。在对我非法关押的十一天里,我抗议绝食,已无脉象,生命体征全无,生命垂危,白菊路派出所恶警王佰军与王亚辉又互相推卸责任,拒不承担送医院抢救的费用。直至目前,他们仍未向我出具任何拘留证明等合法手续。

2002年3月中旬,我被原单位开除,单位没有给我出具任何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字,领导言说“你若对我们开除你有意见,可以去有关部门上访”,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目前在大陆因法轮功问题上访也没用。

目前在中国大陆还有数以千万的大法弟子被迫害,他们有失去生命的,还有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送精神病院的,被非法罚款、抄家、被迫流离失所的更是不计其数。我在这里仅代表中国大陆被迫害的一名法轮大法学员向美国联邦地区法庭作证控告江XX针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希望国际正义力量将江XX犯罪集团及其610犯罪组织绳之以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