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八里河省女子劳教所恶警的犯罪记录
河南省十八里河省女子劳教所以邪恶著称,恶警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使这里充满着血腥。
恶人恶行
主犯:
武宏孺,男,劳教所所长
周晓红,女,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高明旭,男,所长
王燕,女,所长
郭红岩,女,管理科科长
陈兰英,女,警械科科长
犯罪记录:直接策划对劳教所全体法轮功学员的“上绳”[一种酷刑]事件,将全体法轮功弟子折磨得生不如死,遍体鳞伤。 强迫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从犯:
姜艳玲,女,二大队队长
闵玉梅,女,队长,
应美玲,女,队长,
陈兰英,张楠, 刘玉,刘越,李景月,黑莹丽,恶警
从犯:贾美丽,女,三大队队长;
胡兆霞,女,三大队队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郑玉凤,张慧,任远芳 崔莹 三大队恶警
犯罪记录: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上述罪犯将法轮功学员拉去“上绳”;即用绳索捆住两臂,双腿呈半蹲姿势,弯腰低头,双手背到后面,并且无限度地往上拉,绳索是越捆越紧直到极限,旁边有好几个人拳打脚踢,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打的遍体鳞伤,昏死过去多次。邪恶之徒企图利用这种卑鄙手段让法轮功学员在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下写所谓的遵守劳教所里的规章制度的“保证”。
2002年底恶警姜艳玲指使吸毒人员将小王(化名)毒打一顿,又拉去上绳,把她吊起来头朝下,胳膊、腿全被捆住,折磨得生不如死,至今腿和腰部还麻木无知觉;
2002年底,张保菊(2003年6月被迫害致死)因写信揭露邪恶所长武宏孺的罪行被拉去上绳;
2003年3月初,法轮功学员赵喜莲(明慧网曾对赵喜莲被迫害、跟踪的情况作过报道,赵喜莲为河南省农大员工,4月9 日被送入新乡市精神病院继续迫害)因心跳过速、吃饭呕吐而不能干活,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恶警以上绳相威胁逼迫她干活。为抵制迫害,赵喜莲绝食并拒绝干活,在绝食近一周的情况下,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罪犯叫来保安连拉带拖地拖下楼,头部损伤几处,鲜血直流不止,又用绳子把赵喜莲骨瘦如柴的身体捆紧,吊起来旋转几圈、毒打直至昏死过去,失去知觉,赵喜莲回来后仍精神恍惚,有些异常,走路直不起腰来,身体非常虚弱。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罪犯仍不闻不问,继续非法关押。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罪犯还指使吸毒人员以赵喜莲的名义写了一份“保证”,拉着赵喜莲的手按下手印。
恶警陈兰英、张楠两罪犯直接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赵喜莲。
二大队任意加班延长时间干活,星期天不让法轮功学员休息。管戈,张宝菊,张雅丽都被非法关在该队。
法轮功学员王花(化名)被连续上绳四天四夜不让睡觉,回来后腿部受伤,站立不稳、经常摔倒。
贾美丽、胡兆霞二罪犯多次参与迫害,将不参加所谓“政治考试”的法轮功学员大面积加期3-6个月(约三十来人);
2003年3月,法轮功学员小英(化名)为抵制迫害,将劳教人员床卡撕碎,被恶警拉去上绳,胳膊、腿严重受损。小英被折磨后仍被逼迫参加劳动。
恶警任远芳乱改歌词攻击法轮大法,强迫唱。安排外地迫害学员的恶人到三大队给法轮功学员洗脑,其中蔡朝东等参与了毒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不听、不看这些毒害宣传、抵制迫害时,他们就变本加厉的施暴,曝晒太阳数小时,在大院内被迫站、半蹲、站军姿几个小时,更恶毒的是它们还威逼违心屈服的学员对着师父的法像谩骂师父,已达到了没有人性,没有理智的地步。
恶警李景月此人脾气暴躁,胆子特小,但是在迫害法轮功上却特别卖力,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各种手段教唆包夹人员明目张胆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以奖分、减期纵容包夹人员进一步犯罪,专门迫害这些善良的人。
三大队干警张惠,崔莹等搜收法轮功学员写的经文到疯狂地步,出口就是脏话,队长贾美丽邪恶的说:“我就是要破坏大法,把我砍成肉浆了我也要破坏大法;我就是要迫害你们,不要让我抓到迫害你们的借口,我不怕下地狱。”
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恶警强行要求家属入大门时签名,签一张恶警印好的攻击法轮大法的表格,签了就可以入院,隔着玻璃窗拿着耳机通话,不签名的就被排斥在劳教所大门外。利用家属想念亲人之机毒害家属。
补充材料:
2000年以前,劳教所是一个破旧的平房构成的生活区和生产区。两年多时间却变化极大。以前的破旧平房没有了,劳教所大门内的五层办公楼盖成了,内设恶警住宿和设有残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刑间,建设面积巨大,办公设施装修豪华,大院内还设有数十块花园、操场和停车场。同时在生活区又快速建成劳教人员住宿楼(五层)和恶警所在的办公楼(合二为一),面积巨大。为什么会变化如此快呢?是因为江氏流氓集团要在这里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这里是邪恶势力的黑窝。恶警们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却得到了“奖励”,并被上级纵容,继续行恶。每一个法轮功学员来到劳教所,上级就拨来一到两万元钱(专用于强迫修炼人放弃真善忍),从99年起,非法关押了多少法轮功学员无法确切统计,原则上45岁以上劳教所就不收容。但现在被关押的年龄最大法轮功学员是63岁的老人。该所长武宏儒还扬言,炼法轮功的,八十岁也收。
迫害案例一
我被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酷刑致残
─ 残忍的上绳,撕心的巨痛、难熬的困倦、淋漓的汗水
我是河南省一名大法修炼者,由于不配合邪恶的强行洗脑,被非法判劳教三年。于99年12月被送进河南郑州十八里河省女子劳教所 (对外称刺绣厂)。
在那里受的是非人的待遇,每天要干14-17小时的活,甚至更长。星期日多数加班,很少休息,每个法轮功学员由2-4个犯人包夹,全天24小时在它们的监视之下。
一些恶警任意打骂法轮功学员,拽头发,撕嘴,脚踢,搧耳光,拧大腿内侧,并指使犯人打骂法轮功学员,并给以减刑奖励。法轮功学员小李、小红、小兰等多次遭受毒打,她们被拖翻倒地,拳打脚踢,用脚踩身上,打得满地翻滚。法轮功学员李霞因此致残,大小便失禁,两腿沉、痛、酸软无力,走路靠人搀扶,在车间的地上躺了一年多,解教时还两条腿打着晃走出劳教所。法轮功学员香凡说了句“大法好”,一恶警上去撕着香凡的嘴拖进值班室。法轮功学员小江在宿舍被邪恶犯人打,就找到干警反映被打之事,这个恶警不但不过问被打之事,反而问江,你说“法轮功好不好?”江回答“好”,恶警“啪”一个耳光打在江的脸上。就这样一边问一边照脸上左右的搧耳光,打得江口鼻出血,鼻青脸肿。凌晨,法轮功学员海丰早早起床准备炼功,被几个邪恶犯人知道,冲到床前把她从上铺拖下来,把全身衣服扒光,按在地上拳打脚踢,之后不让穿衣服,在宿舍门口冻她,伤痕累累的她站在寒风刺骨的门口冻得全身发抖。四个犯人在恶警的指使下,把小崔拖到后院不由分说暴打一顿,打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不久,劳教所接到“上面”通知,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升级。恶警们使用刑具,诸如警绳,电棍,老虎凳,集体在烈日下曝晒等手段,对200多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迫害。2001年12月27日早,干警与保安一起行动,把几十名法轮功学员押进“执法队”,逼迫我们写“保证”,不写就用刑。我们几十人被执法队分别隔离为一人一间房子里,由干警与保安轮流值班看守,不许打瞌睡,不许坐,站着不许靠墙。被用刑,不时听到凄厉的叫喊声。
4个恶警叫我跪下,我不屈服,它们就用膝盖顶我的腿弯,顶几次没顶倒,它们在我的腿弯处又是踢,又是踩,忙乱了一阵子就走了,一会拿着绳进来,还邪恶地说:“这警绳买了几年还没用过,这一次叫法轮功用上了。”说着叫我把棉衣脱下给我捆绳,还说我年纪大了,比他们[其他法轮功学员]少受多了。后听同修说。有的被烟头烧,有的坐老虎凳,皮棍打,电棍电。恶警对我们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怎么能这样惨无人道呢?时间在一天天延续,身上的绳越捆越多,增加到三根,一根捆着两个脚脖,一根反捆双臂,把两手捆得都快触到脖子上,一根从脖子拉下来捆到脚脖上,欲站不得,欲蹲不能,保安还不时托着我的两个膀子往一块挤压。我们这些已经绝食抗议23天连走路都打飘的人,又被连续罚站了四天四夜,而且还在不停的上绳,撕心的剧痛、难熬的困倦交织在一起。尽管户外下着大雪,我们却被折磨得大汗淋漓。我右臂被捆残,胳膊酸沉,疼痛无力,夜不能睡,三个月后右臂肌肉明显萎缩,法轮功学员严红手臂被捆致残,手不能弯曲,且半年后还未消肿,最后被保外就医。
我们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入所后被分为四队,被打残致残的案例每个队都有,我仅举了发生在身边的几例。八个月后我胳膊好了,但现在仍是一个粗一个细。
注:(由于这场迫害还未结束,考虑安全问题,文中法轮功学员名字皆为化名。)
迫害案例二
我在十八里河劳教所受尽了非人的折磨
文/河南法轮功学员
我退休后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2000年12月25日,为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我炼法轮功的好处,作个修真、善、忍的好人没错,我进京证实大法。还没走到上访处,就被恶警抓住,用车送到北京东城区劳教所,几天后被押回监视居住三个月,交4000元,没有任何发票,几次去要,都说会计不在。然后江氏集团以所谓的“破坏社会治安”为名非法判我二年劳教送往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当时家中只有因脑溢血半身不遂的丈夫和一正上学的女儿。
在劳教所时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捆绑、电棍等,每天睡觉、吃饭、上厕所都有两名吸毒者所谓的“保驾盯梢”,连跟别人说句话都不允可,更不许看大法书和炼功了。更可恶的是恶警们采取各种手段攻心,劳教所的广播天天从早到晚都是污蔑大法的内容,连其它犯人都感觉厌恶。在劳教所每天工作十六、七个小时(主要帮外贸单位加工假发、挂毯、服装、刺绣给劳教所创收),甚至以生产为名同吸毒的一起加班加点到晚上十二点、凌晨一、二点。恶警残酷地对炼功人进行迫害。它们经常指使吸毒犯人无事生非,莫名其妙地乱骂法轮功学员,抓住法轮功学员的头往墙上撞,拳打脚踢更是家常便饭。它们怕曝光,经常在厕所里毒打法轮功学员。它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消息大多被封锁。
在上告无门的情况下,有的法轮功学员只好绝食抗议非人的虐待、非法关押。恶警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更惨无人道,四五个吸毒犯按住法轮功学员以灌食为名,用铁器撬开绝食者的嘴,有的连牙齿都撬掉了,强制灌水、食物。
江氏集团在电台污蔑我们炼了法轮功不要亲人,不养老人等,欺骗群众,以达到破坏大法的目的。事实并非如此。我被非法劳教后,无人照顾我那半瘫的丈夫,他艰难支撑着,2002年11月22日,他又一次不慎摔倒在地,脑出血,不省人事,昏迷过去,送医院手术抢救,半个月也没醒过来,在病危的情况下,二个未成年的孩子只好向派出所苦苦苦哀求,让我回家照顾并见丈夫一面。结果只许了六个小时。当时看到此景人人都为之心酸落泪。这时离我劳教期满只有十几天的时间。我要求提前解教,照顾我病危中的丈夫。可十八里河管教科恶警郭红颜推托说610不允可。它们残忍到我绝食六天也不动心,心全黑了。它们互相踢皮球,拖延时间,一直拖到12月27日我到期的前一天,26日下午我丈夫去世后才放我走。
迫害案例三
河南农业大学法轮功学员赵喜莲被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劫持进精神病院
法轮功学员赵喜莲是郑州市河南农业大学职工。2002年9月初,其单位领导找熟人,托关系强行把赵喜莲劫持进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期间受到非人的虐待,尤其是2003年3月份被多次上绳,遭受毒打并被强行洗脑,在被折磨得骨瘦如柴时,劳教所才通知其单位,毫无人性的单位官员只是派人送钱进去看看后就走人。随后,直到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时,这帮歹徒于2003年4月9日又把法轮功学员赵喜莲送进了新乡市河南精神病院。通知单位后,单位领导只是派人去看看,然后给精神病院打电话说就让赵喜莲在那住着吧。
附:河南农业大学部分责任人;
赵鹏 农大新来党委书记 ;
张广智 原农大书记 现农业厅厅长;张百良 农大校长;
杨德东 农大党委副书记 ;李世国 农大党委办公室主任
耿超明 保卫处长 ;许杰 保卫处副处长;
杜进标 保卫处科长 ;罗伟 农学院书记 ;
杨宪民 农学院行政院长;
迫害致死案例
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从今年4月22日起对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施行强制转化手段,使用一种酷刑,极其残酷,闻者令人发指、毛骨悚然。此刑是从河南许昌第三男子劳教所传出,叫做“约束衣”。此衣是从前身套进在后背结带,衣袖长出手臂约25公分,衣袖上有带,此衣由细帆布制作。
它们将此衣给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穿上,将法轮功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大法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据目睹者口述,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
5月22日当天,女法轮功学员孙士梅,40多岁,被用此刑吊了一天一夜,5月23日被解下时全身早已冰凉,恶警为了掩人耳目,叫吸毒犯冯燕萍、付金玉背至附近医院打了一针,结果以××病突发而亡,草草火化了事。
郑州法轮功学员韦某,53岁,在用此酷刑后双臂已接近残废,在劳教所2楼住着,恶警安排吸毒犯人料理其生活起居。在这期间楼上有数名法轮功学员被吊致死,6月4日晚2点左右,郑州法轮功学员张某被吊,放下后目前脖子里尚有很深的印。目前法轮功学员仍在迫害之中。据透露,三大队恶警安排吸毒犯冯燕萍、付金玉动手给法轮功学员穿“约束衣”,迫害致死6名法轮功学员,也因此把它二人秘密关在楼底一室,不让见任何人,6月15日给其提前2个月解教。释放前,三大队队长贾美丽要挟凶手“不许向任何人透露此谋杀事件,否则其家人难逃劫难”。
至6月份以来,河南省劳教局刘局长(约40多岁,中等个,大眼睛),频频露面于女子劳教所,6月14日亲口表扬了两名杀人凶手,刘说:“你们表现不错,解教表一到我立即批。”
为了实施强行转化,目前全部停产、停学习,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全部打散,分在各班,由其它犯人严密包夹、看管,或单独拖出去用刑,消息封锁很严,无法查出被害学员姓名。现在十八里河还有一百多位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正在用刑的有二十多位,她们的生命随时都面临着被迫害致死的危险。
江氏集团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真是亘古未有的邪恶,这场迫害是一场千古奇冤。
郑州市白庙劳教所恶警的犯罪记录
白庙劳教所位于郑州市文化路62号,邮编450002,主要关押郑州市及周边县市的男法轮功学员,对外称郑州通信电缆厂。(主要帮郑州市电业局生产箱式变压器给劳教所创收)
这里的恶警为了让法轮功学员背弃自己的信仰“真、善、忍”也是追随江氏集团酷刑折磨。
恶人恶行:
主犯:
白庙劳教所书记:陈业礼,
所长:左景林
政委:马同文、彭建国
犯罪记录:直接指使纵容所内恶警用各种手段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强迫放弃信仰。
从犯:
610办公室:李××;教育科:陈新慧
恶警:任国强,孙豪杰、马东晖,刘伟、杜爱民、王小珏、潘新中、张××、郭五一、禹保红、宋延龄、
三大队: 教导员:何湘龙,
五大队:队长:杨绍峰,教导员:韩宏涛,
犯罪记录:
河南郑州白庙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孙浩杰和曲某为抗议非法关押在10月7日晚上炼功,孙浩杰当天晚上在禁闭室被五大队的不法之徒韩宏涛和张队长用电棒电击足有二十分钟,并将其手和脚铐在一起达4小时;之后这些暴徒把他抬到一大队办公室,劳教所的首恶陈书记问了情况后,对五六个队长说:“一会儿你们好好收拾收拾他。”法轮功学员孙浩杰被非法关在禁闭室的第三天上午(10月9日)被带到五大队办公室,那里共有五个队长;这些暴徒们关上门窗,三个队长手持电棒同时击他,并将他的手和脚铐在一起,电击足有40分钟,他身上留下很多伤痕,共被非法关禁闭6天。
10月8日,法轮功学员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劳教所的不法之徒们用电棒电击。劳教所的邪恶之徒彭政委亲自坐阵,在五大队办公室,六、七个队长手持电棒将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叫到办公室用重刑。法轮功学员曲某当天晚上绝食抗议,10月12日上午在五大队队长办公室,被四个恶棍用4支电棒电击很长时间,致使鼻子内往外大量出血;法轮功学员曲某在禁闭室被非法关了16天。
2001年2月3日流离在外的宋旭被公安密探跟踪绑架到金水公安分局政保科,第二天送郑州市白庙劳教所判3年。为抗议这种非法绑架和关押,宋旭被关进去当天就绝食抗议。邪恶狱警花言巧语劝说他吃饭。8月9日宋旭开始吃饭后,结果第一天开始吃饭,第二天五大队的陈玲玲(此恶警已遭恶报在家歇病假)、张××、潘新中、韩宏涛四个队长领头一起上,逼迫其背叛真善忍信仰。宋旭不妥协,恶警就下毒手上刑,将他两手两脚用绳子勒紧,分别绑在铁床头两端,嘴里塞上袜子,然后将铁床推倒,人被吊拉在半空中达9个小时,脚部肿大,绳子深勒进肉内,脚肿得象馒头似的,致使后来绳子没办法解开,只好用剪刀挑断。为了加重迫害,一邪恶大队长还用手使劲扭动他的脚脖子,致使宋旭痛苦不堪。在此期间,小宋大小便不能自理,要解大便时,当时是大冬天零下10多度,恶警将宋旭衣服全部脱光,两名恶警抬着他放到厕所的水泥地上,等解完后,恶警找来一根木棒朝他肛门处猛捅,后用胶皮水管朝身上猛滋水,邪恶之暴行令人发指。宋旭两只脚已被勒坏,没知觉,一条腿不会动,恶警仍不罢休,为迫使其背叛真善忍信仰,天天拳打脚踢。由于宋旭拒绝妥协,潘新中队长把盐面儿、辣椒面儿塞入宋旭的鼻孔内折磨。卑鄙的恶警还一根一根地往下拽其阴毛。
2002年10月底在中共十六大召开前,恶警开始疯狂地使用酷刑折磨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强行“转化”。
开始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用几根电棍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的全身,如不违心地写下“三书”,就连续折磨。
五大队恶警郭五一,极其邪恶凶残,他用几根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的脖子,使脖子处鼓起很大的紫包,惨不忍睹。电击法轮功学员的生殖器和身体敏感部位,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身体遭到严重伤害。其行为已完全丧失了做人应具有的理智和人性。
五队法轮功学员单勇智,56岁,由于承受不住劳教所的折磨,病倒后,得不到有效的医治,直到生命垂危时才被送至郑州空军医院,被延误治疗致使身亡。
2001年10月节假日期间,白庙劳教所三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权培军、张某、许某因在活动室打坐炼功,在随后的8号、9号,便遭到了一个个“过堂”的残害(已超出了一般的体罚概念)。在三队教导员何湘龙的指挥并亲自参与下,暴徒们首先将他们加上手铐或者用绳索把手捆在背后(除了许多队长参与外,又动用了数名劳教人员),然后对他们进行拳打脚踢,用四、五支电棍砸,用高压电警棍长时间(大都在半小时以上)电击他们的头部、颈椎、耳根部、面部、嘴唇和身体其他部位,更有甚者,有一名队长电击法轮功学员的阴部,以上行为充分暴露了邪恶警察的本性和低级下流的流氓本质。
2001年11月15日,白庙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到省科技馆参观污蔑展览,权培军由于喊了声“抗议”,回到队里就遭到何湘龙的电击和殴打。2002年1月14日左右,屈某由于不想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回到自己房间而遭到几名劳教人员的殴打(这些人为了获得减期奖励)。1月15日屈某又因为在所里组织的所谓揭批大会上,要站起来讲话,被何湘龙组织人殴打和电击,腿被打得行走极其困难,并被它关禁闭。
三大队恶警:任国强;何湘龙;马东晖;刘伟
这四名恶警对法轮功学员采用高压手段,为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的目的,明知所谓的三书是假的,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做违心的事,采用已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刑具来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四名恶警用4500伏高压电棍数根连续电击法轮功学员张明,致使张某头部溃烂,大量流血,还强迫他不准声张,为了掩盖它们的犯罪事实,长达一个半月不让张明下楼吃饭,专门派三个人看守监护,寸步不离,不得与任何人接触,用同样的卑鄙手段曾对待法轮功学员刘某。
2003年2月28日,还是这四个恶警对已经绝食四天的法轮功学员许谢卡,在强行灌食没得逞的情况下,每天用4500伏电棍电击,多次毒打折磨这位法轮功学员。
恶警马东晖曾指着法轮功学员对劳教犯人叫嚣:“谁不打他们,就是不热爱××党,不热爱××主义。”可见邪恶已猖狂到极点。恶警还经常唆使一些犯人打手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这场迫害是得到纵容和指使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迫害。因为何湘龙做为一个队的教导员,如果没有所领导的指使或纵容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大动干戈。当时参加的除了有许多队长而且还有其他队的队长,还动用劳教人员(给以减期奖励),显然是有组织的。
以上只是郑州市劳教所的部分迫害案例,在此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善良正义之士关注此事,紧急救援法轮功学员。如果以上有您认识参与迫害的干警,请您制止他们对好人的迫害。呵护善良!呵护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