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30日】我今年19岁,2000年因打架被关押在县看守所。同号房还关着两个炼法轮功的。他们对人非常和善,根本就不象电视上所说的什么杀人不眨眼的杀人狂。他们看到我家庭贫困,买不起生活用品,就把他们自己用的送给了我。还给了我几件换洗的衣服。当时我心里非常感动。在我的记忆中,除了父母还没有谁这样关心过我。他们确实与众不同。从来不与人争吵,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事总是先想着别人。可是,这样的好人怎么都被关到牢狱里来了呢?时间长了我才知道,原来法轮功是按着真善忍的道理,教人修心向善往高层次修炼的佛家高德大法。在全国修炼的人非常的多。江××出于妒忌,在大陆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
有的警察对法轮功非常凶恶。有一天,管教叫我出去谈话。在管教室看到女副所长正在殴打一个50多岁的老太太。只见她狠命地用脚踢老太太的下身,老太太疼的佝着身子趴倒在地上。副所长象只疯狗一样扑上去,强行扒掉老太太的裤子,疯了一般地用橡皮警棍抽打老人的屁股。足足打了几十下,老太太的屁股血肉模糊,被打的都不会动了。我听到旁边的管教低声骂道:这个母夜叉,真是恶鬼投胎!当他看到我疑惑的眼神,就说了一句:打的是法轮功。没事!
我本人并没有修炼法轮功,出于良心和道义我必须说出在看守所所看到的那一幕。也是向人们揭露邪恶的坏人迫害法轮功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