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大兴调遣处恶警暴行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3年10月28日】我因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曾被关押在北京大兴调遣处。所有在那儿呆过的人都知道,女队有一个一班,是牢头的住处,那里同时也是残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这个屋子里除了放牢头的床外,还有一张光板床,由于在这张床上残害过无数法轮功学员而使床板已变的很光亮了。这些恶警让牢头把所有抵制迫害和不按它们要求签字的法轮功学员,用“五马分尸”的样子把手和脚用手铐铐在床上。冬天无论天气多冷,只给穿一件单衣服。不配合恶警要求的法轮功学员,被长期铐在这张床上,拉、尿全在床上,最长的在床上被铐了一个多月。这些牢头轮流值班没日没夜的折磨这些法轮功学员,随时用刑。不仅如此,法轮功学员们还要承受被灌食、灌水的痛苦,许多人的嘴、牙床、被它们用东西撬破了,肿的很高,牙也被撬掉了。由于不许起来大、小便,就只好拉、尿在裤子里,弄得满屋子臭气熏天,难闻的味道让人直想吐。这些牢头就更加气急败坏,象失了控似的拿法轮功学员撒气。有些学员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恶人们害怕学员死了,这时就松开铐子,让学员在地上蹲着。

这些恶人个个心狠手辣,利用恶警给它们的权力,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拿学员的头往墙上撞,要么就打嘴巴,或罚蹲着、“飞着”。蹲着就是两手抱头,并且要把头低到两腿中间,它们还觉着不解气,还让其他的犯人按着学员的头。“飞着”是一种死不了活受罪的刑罚,就是把整个身子向前弯下去,头低下,后脑勺贴墙,同时两只胳膊再从后背翻上来,两手也要贴墙,这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恶人的目的就是把人折磨得经受不住的时候,向它们妥协写保证放弃修炼。凡是从这个班出来的学员,个个被折磨得不成人样,全身伤痕累累,眼球充血、鼻青脸肿、满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有的手腕和脚腕肿得都发亮,穿不了鞋(被手铐铐的)。经常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是以付文奇为首的,其次为:国丽娜、莎雪梅、韩江兰、秦小兰等等。

恶警国丽娜经常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的软组织部位,例如:大腿根、脖子、腋下等部位。罚学员“飞着”是她惯用的惩罚方式,此人年纪虽轻,但十分凶残。一次,这里被送进一个30岁左右的女大法弟子,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这位法轮功学员刚刚被送进大门,恶警国丽娜就开始了迫不及待的迫害,扇嘴巴,电棍电。由于这位学员拒不配合邪恶,一帮恶警上来在院子里就开始了拳打脚踢,最后揪着她的头发生生把她拖进女队铁丝网。恶警国丽娜怕她的罪行暴露,大喊着:各班把门关上。然后,这位法轮功学员又被恶警们拖进办公室内,继续进行迫害,四、五个恶警围着躺在地上的她,拳打脚踢。当她出来换劳教服时,我见她已被打得眼睛充血,全身青紫。这还不算完,它们又把她拖进一班――这个人间地狱,直到被转送到新安劳教所。

恶警秦小兰在一次值班时,把一大法弟子叫到办公室,上去就用电棍电,电得她满身青紫。当这位学员用手挡时,手指甲划破了秦小兰的手,秦声嘶力竭的咆哮着:你袭警,我要给你加刑。

如遇有什么人来这里检查,恶警们就把这些被打得脸上、身上青紫的法轮功学员排在后面,低头呆着,以免恶警的暴行被曝光。

曾经在一班担任班长的牢头有:王萍萍(卖淫犯)、宋小蔓(贪污犯)、赵小麦(设赌)、兰淑琴(诈骗犯)、刘娜(偷窃),她们都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虽然她们是被迫的,在执行恶警的命令,但也同样逃脱不了罪责。

善恶有报,这是天理!所有参与迫害的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