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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轮大法修炼者致信董建华要求特区政府立即营救陈荣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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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月27日】

董建华特首:

我们呼吁香港特区政府营救被非法监禁在缅甸的香港永久居民、法轮功学员陈荣源先生。

陈荣源,71岁,于2001年12月12日因在缅甸首都仰光打开一幅写有“真善忍”字样的横幅,被缅甸警察逮捕,并于2002年1月31日在没有律师及家人陪同的情况下被秘密重判七年。

陈先生当时在缅甸探亲。因听说对法轮功进行迫害的江泽民将访问仰光,故当日在通往机场的路上独自打开了一个小型横幅。但没有等到,就被缅甸警察抓走。

我们获悉,陈先生现被关押在缅甸仰光永盛监狱。中国驻缅甸大使馆人员同缅方警察数次要求陈先生写保证、答应放弃修炼法轮功,被陈先生拒绝。据消息,陈先生在狱中仍然坚持自己的信仰,修炼法轮功。

一位七旬老人,只因出于正义打开一幅写有“真善忍”字样的横幅,和平地表达意见,没有做任何伤害周围人的事情,就被无理秘密重判七年,我们对于这种超出常识,超出世界各国任何法律规定的行为表示极大的震惊,对大陆江氏独裁政权通过国家驻外机构严重侵犯海外法轮功学员基本人权、伤害他国声誉的行为表示愤慨。

我们希望特区政府能立即营救陈荣源先生,让他与家人早日团聚。

香港法轮大法修炼者
2003年1月23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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